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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 14:59:01瀏覽1376|回應9|推薦3 | |
大家都不覺得談兩岸和平協議是一件很愚蠢的事麼?根本沒有什麼實質內容可談,又會造成許多紛擾及誤會,搬個大石頭來砸自己,對選舉的情勢發展更為不利,難道台灣真的是被洗腦到成白痴了! 拋開什麼戰爭、鬥爭的恩怨不談,過去的事都可以饒恕,問題是悔改,兩岸政府都要真心為了國家及人民的未來著想,就宣示願意進行政治協商,讓所有的人共同決定中國的政治制度為何,這就是以憲法為依歸的統一,兩岸問題的解決,除此之外,別無他途! 凡事都可行,但不是都得益處,總是要合乎義理,偏離了正路,就變為無用,也就一無是處,當心中所思念的事不是合乎義理的時候,他們的思念就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的、反成了愚拙! 所謂的和平協議是指結束過去的國共內戰的話,那就是說中華民國政府願意結束勦匪戡亂時期,願意承認中共政權的合法性了,這不是一個中國原則,而是事實上認定台灣與大陸一邊一國,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合法政權。 如果不是國共內戰的結束,是指兩岸的關係,在兩個政權互不承認的情況之下,要怎麼簽和平協議呢?兩邊的代表主體是什麼?我們這邊是中華民國?大陸那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仍然是一邊一國,不是一個中國原則。 那,換個名詞,是台灣與大陸的地區與地區的和平協議,誰是台灣?誰是大陸?兩邊都不是國家,兩邊都不是政府,兩邊都沒有名義及權力。 剩下的,只有國民黨與共產黨了,這兩個黨要簽個什麼和平協議,關我們中華民國什麼事?需要什麼公投來決定國民黨的家務事? 這就是名不正而言不順,要先把兩岸的主體及代表性搞清楚,是國與國簽個什麼協議之類的嗎?還是像什麼關貿協定之類的,就是經濟區域之間的協定,可是這是政治議題,又不是經濟議題,能這麼幹嗎?兩岸指的什麼東西,是什麼權力機關,是要說清楚的。 由全體中國人共同修憲決定統一及國家體制,這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三年五年之間的事,就算是要兩岸人民、政黨同意及取得共識,恐怕也要等個多年之後,馬總統早就幹完下一任退休了,如果十年之後修憲完成,要選舉新中國的新總統,搞不好,他還有資格及聲望再次出來競選呢! 統一是國家體制,不是兩岸關係,不是兩黨協商,也不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協議,更不是中國共產黨說了算,這是全中國人民的選擇,今天,我們提出修憲的方式統一,在目標及方法上是正確的,問題只是中共願不願意的問題,中共要民主,就不得不放棄一黨專政,我們要民主,就得迫使中共放棄獨裁!中國要民主,就要所有的人願意一起來修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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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