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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0 08:20:54瀏覽6082|回應41|推薦210 | |
(圖片說明:老大在音樂劇Seussical裡飾演Bird Girl, 首場公演之後,兩位妹妹獻花致意,老大竟然說我不喜歡花。) 五月的第一個星期五,我抽空待在家整理衣櫃,那一條失散多年的愛瑪仕(hermes)絲巾,終於出現了。 那是十多年前的往事了。那年八月,我奉命到歐洲採訪,到了馬特拉公司在巴黎的總公司,馬特拉公司公關人員送給我一個禮物,打開來一看是條絲巾。回到台北很久以後,才知道原來還是條名牌絲巾。 那次出國長達二十多天,終於回到了台北,繼續努力工作。同年十月,當時的男朋友現在的丈夫,千里迢迢,請了一個星期的假,第一次來到台灣,也是第一次來到亞洲。到了台灣的第二天,他掏出一個戒指送給我,就這樣,我多了一個未婚夫。 那次假期期間的某一天,家中長輩大手筆在馥園餐廳,宴請我們和家人,那一天我的肩上披著愛瑪仕絲巾,當時,我根本還不知道這條絲巾來頭不小。那天,也是我第一次進入馥園用餐。 當時的男朋友,對馥園印象深刻,讚不絕口。但是,我們後來再也不曾回到馥園了。 去年夏天,帶著女兒返台探親,偶然經過馥園,十多年了,我竟然還記得馥園,拍了一張相片,更有趣的是,回到美國之後,丈夫見了相片,也一眼認出了馥園。 那一天,我找到我的愛瑪仕絲巾,五月初的天氣,正適合這條又大又寬的絲巾。那天正是老大學校音樂劇公演的第一天,我忙得人仰馬翻,臨時又得去接一個女兒同學到學校。 老大本來也要一起到學校去幫忙包裝鮮花,但是, 一放學到家就說她生病了,只好在家休息,養足精力準備晚上的第一場公演。 那一天,披著我的愛瑪仕,開著我的mini van,我,開車上路去超市買菜,回家後等到女兒坐校車回家,我再出門接女兒的同學。 我忍不住想起了在馥園的那一天。十多年來,愛瑪仕難得出現在我的生活中。但是,那天和我一起在馥園用餐的未婚夫,成了我十多年來的丈夫,更成為我生命裡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當年的愛瑪仕小姐可以優雅的出入高級餐廳,十多年後,我,卻是奔波於超級市場和女兒學校之間,成了愛瑪仕太太。 愛瑪仕小姐不會披著絲巾去買菜,因為覺得很不搭調。愛瑪仕太太大搖大擺披著絲巾在外面到處跑,愛瑪仕已非愛瑪仕,它只是條絲巾,還比不上其他生活瑣事的重要性。 我想,我比較喜歡愛瑪仕太太的生活,因為愛瑪仕太太的生命裡,還有一個丈夫和三個小孩。他們在她的生活裡,無論如何,永遠搭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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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