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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15:24:45瀏覽5527|回應2|推薦3 | |
2020第一屆「台灣房屋」親情文學獎徵獎辦法
宗旨: 培養閱讀風氣,鼓勵愛好文學人士創作,發掘親情各種樣貌。
主辦單位: 台灣房屋、聯合報
●文類、字數: 散文,500~800字為限。 ●主題: 親情 ●獎額: 首獎一名,獎金三萬元 二獎一名,獎金二萬元 三獎一名,獎金一萬元 佳作十名,獎金各五千元 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應徵條件: 1.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注意事項: 1.每人以參賽一篇為限。 2.請勿在此篇貼文底下留言投稿,作品須打字列印(A4大小),一式五份,文末請註明字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來稿請以掛號郵寄(22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聯合報副刊轉「台灣房屋親情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稿末請以另紙(A4大小)打字寫明投稿篇名、真實姓名(發表可用筆名)、聯絡地址、電話號碼、e-mail信箱、個人學經歷。 5.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評選規定: 1.初複選作業由聯合報聘請作家擔任;決選由聯合報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 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3.所有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公開發表權以及不限方式、地區、時間之自由利用權。得獎作品將在聯合報家庭版(包括udn聯合新聞網及聯合知識庫)及台灣房屋網站、聯副家庭好時光部落格。日後集結成冊發行及其他利用均不另致酬。 4.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參賽者負法律責任,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及獎座。 5.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贈獎: 收件:2020年10月1日開始收件,至2020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揭曉:預計2020年12月下旬得獎名單公布於聯合報家庭版。 贈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及地點。
詳情請上: 聯副家庭好時光部落格 台灣房屋親情文學獎臉書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familylovewrite/ 台灣房屋網站 或洽:peiying.chen@udngroup.com (02)8692-5588轉2235(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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