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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文化與價值系統的衝突—對洪案及王案有感
2013/09/15 10:00:46瀏覽1952|回應4|推薦12

這裡指的組織,是指凡是機關、團體、公司、學校、軍隊等都屬之。以軍隊來說,國軍的文化是中華文化加上農業文化,再加上因武器操作而產生的技術文化,三者融合而產生的多體文化。它是一種次級團體經由認知、了解,並願意共同生活其中的一種方式、氛圍、氣候。

 

它主要由這些下列這些原素所構成。包括1.年資,即排資論輩,期別優先。2.技術,按武器結構及性能而形成各種團隊,並據此運作。比如,有了飛機、船艦,就相應的成立了空、海軍。3.紀律,層層節制,重賞重罰。不計代價,只求勝利。以軍法、軍紀部勒下屬(軍令如山,軍紀似鐵)。服從長官之命令(服從乃軍人天職)4.重技術、輕人文。缺乏科學、法律、財務觀念,誠信是用來文宣的,易做假。總之,一切舉措均配合軍事需要。5.保守封閉,有幫派味道。講求道義,自家人犯錯,不願假外人解決。

 

然而他們還另有一套特殊的價值系統。也就是在處理事情(指保衛國土,抵禦外侮、戰略想定、精進訓練)的判準依據或指導原則,或對正確與錯誤、好與壞、或類似對立事物所持的觀點。整個軍隊的維持就是在這個價值系統下運作。

 

這套價值系統,由於年深日久,不斷洗腦,已成了信守不逾的信仰。軍隊以此價值系統來運作這個特殊的團體。它包括了:1.忠誠(主要在效忠國家及三軍統帥)2.榮譽。3.責任。4.道德(以中華傳統文化的保護者自居)

 

事實上,組織文化與價值系統有些地方是分不清的。原則上,前者是對外的、講究形式的,有一種氛圍的感覺。後者則是對內的,精神的,有一種信仰的味道。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以具體說明兩個觀念衝突時以何者為優先。

 

舉例言之,假定長官要發動叛變,命令下屬跟進。這在歐美軍隊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歐美軍人都知道,他們可以拒絕違法的命令。但在中國(或台灣),做下屬的官兵是否敢抗令呢?因為,長官的行為違反對國家忠誠,這是屬於價值系統,但服從則是天職,是屬於組織文化。那麼台灣的軍隊要如何因應呢?

 

由於服從是天職,軍人有絕對服從的義務,抗命則是要送軍法懲處的,於是下屬只有服從命令跟進。但如果叛變失敗,事後做下屬的是否有罪呢?這在歐美國家,是有罪的。因為做部下的,當長官在下達違法令時,就要抗拒。

 

換言之,當價值系統與組織文化相抵觸時,往往以組織文化為準。假設洪案是上級指使的(我強調是假設),則服從命令去執行上級交付任務之下屬應當無罪。因為服從軍紀及軍令的組織文化氛圍,早就框住了所有的軍人。

 

因為他們是在服從命令的大前提下,做了身不由己的違法事情。然而司法系統會了解這種軍中組織文化及價值系統的衝突困境嗎?

 

西方管理界大宗師彼得.杜拉克說:「組織文化總會凌駕在社群的價值觀上。如果兩者互相衝突,組織文化總能勝出」。--見杜著:後資本主義社會。

 

這種兩難的情況,中國古時就發生過。如孟子 盡心上:【問曰: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瞍(:舜之父親)殺人,則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欣然,樂而忘天下」】。很有意思吧!賢如大舜,碰到父親殺人時,也只有揹著他逃到海邊。

 

因為法律是敵不過孝順的。法律是價值系統下的衍生物。而孝順則是中國文化系統下的產物。兩者衝突時,以文化為判準之依據。

 

也就是文化是根本,它是一種深層的歷經千年的民族賴以生存的智慧結晶。而價值系統,它則是一種理念,信仰。它不是根,而是枝節。是一種隨時因應環境變化的一種民族(或組織、社群)的生存機制反應。

 

馬英九這次揮淚斬王的大戲,也可以充分說明兩種觀念的衝突。王所代表的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情義為先、重人情義理的觀念。馬則是純西方式的法律大於一切的觀點,此一觀點原系西方價值系統的延伸。也就是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較真精神。

 

然而一場大戰後,明顯的王金平所代表的情理法的中華文化,打敗了馬英九的西方式法理情的價值觀。所以馬的民調來到了11%的新低;認為對王處分過當者,則來到67%

 

代表同樣價值系統的法院也對王表示支持同意其假處分的請求。使得王依然可以暫時做院長。雖然國民黨還要提出抗告,但我認為勝負其實已定。不論王是否繼續當院長,馬最都後是輸的。因為文化力道之強大,不是馬所能想像的。

 

這篇文章,僅用一千八百多字是無法充份表達及暢所欲言的。我僅試著將文化與價值觀念做粗淺的說明,希望今後能有機會再深入探討。總之,許多事情是事未易察,而理未易明的。我總希望社會在激情中,多一些理性討論的空間。蓋如果稍微了解這種文化與價值的衝突困境,當有助於社會的文明、理性與進步的。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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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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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9 01:26
格主通篇的答案在此 : 『台灣社會之鄉愿理盲超越了法治理性,這塊土地仍是一個極不成熟的民粹落後社會,雖是丟臉不堪也必需勇敢承認!』。事情就是如此而已。
筍子(ericwy1029) 於 2013-09-19 09:48 回覆:
我也可以說,整部論語就在忠恕兩字而已。所以請勿再上本格鬼扯了。

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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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21:47
謝謝您的分享,很有意思,我也分享一些,是讀後引起思考激盪的,也作交流好嗎。

義字,古早最愛强調的,是大動亂時代戰國的孟子。他認為人心正,無愧,久而久之,能培養一股浩然之氣,至大至剛,充於天地,行為合"義",就與"大道"同行。後來,積弱,與北方外族交戰不已的宋代,名將文天祥再申說:一份天地"正氣",在宇宙星辰山川流轉,在人身上即是孟子說的浩然之氣了,可充沛天地,行為合義;"道"與"義"同在,同時是正確行為的根。這些說義,都很正面。前題應是明白天地有"大道","義"才會行出實質正面,這是我們較難明白的抽象。

由於義行講"正",時代動盪和生存困難的情景,特別為人所仰慕和鼓吹吧。那些民間傳說的俠義義士、忠義關公、梁山聚義等,都成為市井坊間的流芳美談了。但是這些美談,常只有說義,卻不會提難懂的"大道"───因為太抽象飄渺,不懂。而不明天地有大道,這義的正氣,就容易縮狹為不計較生死,只為恩人、為知音、為小團體的盡忠,所謂"忠義"和"道義",卻可能少了更廣大同理心的"大仁"。於是,有可能為這小團體或某個人而犧牲,甚至為忠而加害於其他團體或個人,有時不擇手段也不自愧。這是江湖道義,便會可能有負面性。

回頭說,孟子和文天祥所說那抽象大道為什麼重要?因為像孔子,體悟天/大道的"仁"、"誠"和"中"等本體,像老子, 澈悟大道"自然",人就保持赤子心,不造作,澈悟大道"無為",人就知足有慈心。這些大仁和赤子慈心,足以讓人心胸大到同理心落於人人,需要犧牲自己也無所謂,人終是要回歸天地的。這抽象之難領會啊,以致佛教傳進來的時候,宗教信仰性的輪迴因果信念,更為一般人所把握。心有依了,安了,行為的善和正就多了。

基督信仰的天,不抽象,很具象───上帝道成肉身。明悟而信了的人,他的核心信念"愛",時時統一,沒有矛盾。他不會狹義地理解"公義",只維護他的小團體(就像江湖道義)。他會學耶穌,誠意正直,有博大的同理心,需要時犧牲自己也無所謂,如孔子說"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自己)以成仁"。大道相通,孔子悟的道和耶穌宣的道,有一致之處啊。


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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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08:02
想不停啊,小補充,

(前面回應說傳統的情理法一段)[情,是人情,也是情義。理,是義理,在倫理親疏上的道義報答和忠義;道理、天理、公理等也常模糊在人情義理之內。法----]

筍子(ericwy1029) 於 2013-09-18 20:06 回覆:

陳水扁被關時,長老會牧師到扁家慰問。有牧師說: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梁山泊水寨中高舉替天行道,他們分金吃肉的大廳就叫聚義廳。現在有些政客要跳出來選舉,就高喊"呼群保義"。所以義這個字是有它陰暗面的。主要在於道德它本就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觀念。也就是科學講真,道德講善。藝術講美。三者的範疇不同。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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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02:38
這是個很困難的題目,也是很可思辨的題目啊,關及文化系統及其一些價值觀的。

這題目,不止述及我國傳統文化與西方文化在法理人情或生存價值觀的衝突,也牽及衝突後如何取捨的討論呢。試也分享思索。

傳統文化是情理法排序。情,是人情。理,是義理,在倫理親疏上的道義報答和忠義。法,最寬疏,歷史上是沿襲歷來律例和習慣法,會依權力者的情緒和喜好浮變;到現代,則兼參考西方法律。由是,人際感情的親疏和倫理親疏在生活上的重要性,有左右法律的効能,特別是權力和地位擁有者可暗裡左右了法律的執行(如人情關說)。

西方文化是法理情排序。法也沿襲歷來,但是到了近代,力求有個人尊嚴和人性同理心上的合理。有最高憲法恪守的總依據觀念,以求人人平等對待;這樣的理想濃,以致法的地位高懸。法,是契約性,有人人不分尊卑共規守的尚尊意味;之所以尊,因為它的訂定力求合人際生存上那(前述)人性尊嚴和同理心的合理,也有原自聖經德律的指歸(尤其平等公義與生命尊貴方面)。至於情,則是人所感受的自然狀態───即愛和被愛吧───即使親人,愛得不愉悅,情份就淡了。

明顯地,西方文化重視公平公義的成份大,傳統文化不免令人的選擇困於他人的權位和繞於人情。如何調合取捨呢?西方公義可貴,傳統情義可貴,兼顧兩者之際,似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最是廣大民眾所渴吧。近日的關說案,要求要有現代法理檢察,卻又困於人的權位和繞於人情呢?有人人所渴公平上的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