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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3 21:50:06瀏覽2609|回應9|推薦21 | |
轉載媒體報導:【台大醫院院長黃冠棠在立法院承認,MG149帳戶沒有問題,但柯P私設的帳戶則違反台大醫院規定。教育部次長陳德華則說,大學教授絕不可設立私人帳戶接受外界捐款。立委蔡錦隆質詢,柯文哲私帳的每ㄧ筆收支,有沒有如柯P所說「台大要蓋11個章才能核銷」?黃冠棠回答「沒有」。蔡又問,柯P私帳經費怎麼支用?黃則答「台大不清楚」】。 柯P的事情越辯越明,然而還是有人(或綠營、綠媒)鄉愿的認為MG149帳戶應沒有問題,僅是白目(指內規)或道德瑕疵。 我不認為如此。遠的不說,請問,余文有將錢放入私人口袋嗎?他不過是偷賴,想用大一點金額的發票,一次將帳報完。然而這樣也被判入監服刑1年。 就公家的帳戶管理及支用核銷規範而言,收支一定要符合核准指定的用途。也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絕不能拿買醬油的錢去買醋。你如拿買醬油的錢去買醋,就叫「挪用」。即便事後歸還,但挪用的違法行為已經發生。 按402下頭的虛擬帳戶MG149(代碼戶),是柯P設的所謂公帳。它的來源包括以團隊名義申請來自國科會、國衛院、院際合作計畫、院內研究計畫、各項研究計畫及企業或個人捐款等等。這一部份均由402轉入,它百分百要受審計法查核,應毋庸議的。 簡單說,MG149代碼戶內的金額,全由402轉入,匯集後再由此代碼戶(MG149)轉出。 它之所以發生問題者,主要在1.有關402之收入,其本身不限政府撥入部份,尚有企業或個人指定捐款,這就使得402帳非常容易捲入疑似被利用洗錢(用柯P的話)而不自知。如此次柯P高喊所有經費都經過11個章,這就是把台大整個拉下水,要死一起死的幹法。2.柯P獨攬研究經費的審核發放權,它沒有一個評審會的公開制度,它缺乏內稽內控的財務循環制度(這是任何正規企業的財務都必需要做的)。 我誠摯建議在此次事後,整個台大醫院的財務制度(包括帳務、預算、出納及內稽內控等),應請羅淑蕾來做顧問設計。 其次則是第二個帳,即所謂的個別帳。係個別醫師申請來自國科會、國衛院、院際合作計畫、院內研究計畫、各項研究計畫及企業或個人指定捐款等等。問題最大的應當就在這一個部份。 其實,凡是你在台大醫院內從事醫療業務除薪水及加班費之外的一切所得,都應算是公款。不論公帳或個別帳,它的動支都必需遵循台灣大學附設醫院學術研究支援專款管理要點依法辦理。 我認為柯P一直在打迷糊帳。他稱私帳(第三個帳)是同人互助金,這是柯P有意轉移焦點。這個互助金帳(私帳),它根本不是大家關心的。因為由同人出份子互助的錢,柯P本來就不敢亂動的。 真正有問題的是第二個帳,即個別帳。這個帳裡頭五花八門,它有固定每個月20萬元由廠商贊助支付的演講費,有指名捐入402帳,再轉MG149,再由原捐款人領出,但要扣10%的抽成的(即外界一再指稱的逃漏稅部份);有廠商直接捐助的(透過402帳)。 這個個別帳,才是問題之所在。最起碼的罪名是疑似逃漏稅。試問是何原因,在同一帳戶當日同額進出呢?柯P自己說是洗錢,他的發言人說當時洗錢防制法尚未成立。按洗錢法早於民國85年10月23日就公佈實施。而柯P的MG149帳卻遲至民國89年8月才設立。這樣公然扯謊,不怕風大閃了舌頭嗎? 總之,任何的機構、企業、公司、法人等,都絕不可能允許它底下的分支單位,另設一個或多個它上頭不知道的個別戶頭。由於台大醫院的預算已經超過許多中型企業,我認為它極有必要,迅速建立起內稽內控及財務制度,以免事情一過,大家又忘了。我認為柯P一定要弄清楚, 不要靠人治,那風險太大了,要依賴完善的制度才是正辦。 台北市民願意選一個不講制度,只靠自己聰明的人來幹市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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