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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7 23:02:16瀏覽166|回應0|推薦2 | |
注意: 目前由於12/18的討論會,已經決定採用當地居民提供需要"改善"的區域進行改善作業,然而確切改善地區與做法尚未統合,目前暫定在1月初在進行一次討論。計劃書的構想有可能做廢。 從其之三開始,不會將矛頭指向廠商與政府方面,會比前兩篇更為純粹的敘述第六次修正計劃書上的問題點。希望以後無論有任何人碰到類似這種社區文化抹消的脅迫時,可以想到我寫這些文章時如何的開門見山。並由此無限上綱來對付想要毀掉社區價值的所有對象。 =======================分隔線====================== https://mega.nz/#!Rg5jhCwZ!40pcEbaqXEAb7-GC2wzNJ5AlmDmji_v25v20ALw9p_k
《天和期初第六次修正報告書》
此篇章節分為兩大單元和四個小章節: 壹、為什麼蓋個廣場會讓居民火到不行? 貳、我們需要像廣場般那麼大的開闊區嗎? 廣場是原先計劃書上其中一個重要賣點,然後也被罵到不行了。廣場,是可以容納"眾多"民眾休憩的區域,它適合出現在商圈附近或是大型運動公園裡面。非常的開闊。這樣的規畫區一旦放在社區周邊的小型公園裡面,其問題可不是單單的小題大作過頭這麼簡單而已。可以說是一種居住空間的侵犯。 壹、為什麼蓋個廣場會讓居民火到不行? (1).移樹的理由不只一種面向 之前有講過關於移樹的理由與可行性,但還有一項是非常令人詬病的理由,那就是「工程需求」。有些樹並不是真的因為危險或不健康而遭移除,而是會擋到未來硬體設施而移除。這點無法讓居民接受,無論是對於我們擁有綠蔭的權利或是對於愛護樹木的惻隱之心。 〈因應動線需求而預定移植樹木〉 (2).吵死啦!!! 由一開始所說的。 講到這裡相信一定有很多人跟我有一樣的困擾。快要跨年和過新年了,每到這個時候整個晚上都有機會不得安寧。這時候再加上廣場,光是平常的日子就會有人到廣場進行遊樂活動至少白天已經不太安靜,大型節慶或是活動一來,所有居民都要發瘋了。 這不需要多做解釋,怕吵的人看到標題其實就懂了;不怕吵的人也只有被干擾到腦神經衰弱才會懂,就算可以請警察來,等到廣場做成了,警察見狀也很難理直氣壯的勸說。 貳、我們需要像廣場般那麼大的開闊區嗎? 去掉居民喜不喜歡的因素,假設廣場是經過考量後提出的設計,而這個考量就如同計劃書上所寫的「提供民眾更多寬敞的休憩空間使民眾得到身心靈的放鬆」,那麼這是否適用於現實情況呢? (1).居民主要活動形式 於入口處來說,小孩主要會在那裡追逐、踢球...之類的;親子和學生主要會在那裡傳接球或是打羽毛球;老年人喜歡坐在長椅上享受寧靜。湧泉與水圳廣場大多是在公園裡運動或是享受寧靜的必經與駐足廠所。兩者都沒有非常多人造訪的情況。 整體來說扣除遊樂區,公園的開闊區都是屬於「少人且說不上吵鬧」的地方,這也是目前公園的「主要活動形態」。講直白的,廣場的用意與計劃書上的考量並不適用於現在居民與公園之間的生活圈。 (2).現有的空地提供我們什麼? 都有人在附近遊玩嬉戲真的沒有吵的問題嗎?並不是百分之百的沒有,但藉由目前的小空間與人行道隔閡的因素,勉強可以削弱較弱的噪音。而顯然空地一旦擴大除了沒了這微小的隔閡還大幅增加了噪音來源。其他民眾怎麼想我並不清楚,但是這完全不符合居民的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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