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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之意
2011/03/09 16:06:15瀏覽298|回應0|推薦14
      有些事情他人作來看在眼裡是莫明所以、匪夷所思,但是自己來則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有時就是這點人我的差別,搞到針鋒相對甚至是劍拔弩張,事後看來這是沒事找事;換個角度看,若是易地而處、將心比心那就感同身受、同體大悲了。寫這篇文章是沒事找事,而寫的是將心比心、感同身受,嗯,是還不到同體大悲的程度。

      別讓孩子輸在起跑點!

      這句話喚起多少父母的危機意識。看到媒體報導某家孩子剛才牙牙學語就會講三字經,不是,是背誦三字經,再看看自己三、四歲的,整日在家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人家都已經在起跑線上蓄勢待發了,他們連比賽場地在哪裡都搞不清楚,這個代誌大條了。

      就在那麼一天拿本小說﹝「說」給「小」孩子聽的﹞,敦請兩位公子到書房去接受教化。讀不到兩頁,其中一個說要上廁所,「上廁所?不是才剛上過嗎?」,「剛才是上大號。」

      這種事有分開做的嗎?「好吧!去上吧。」這一去就是地老天荒了。另一個說:「我去叫他回來。」很好,有事弟子服其勞,這種拉客,不是,是從廁所拉人出來上課的事,我去有失身分,還是派遣弟子前往較妥。結果是縱虎歸山,到客廳一瞧兄弟倆看卡通正看得樂不可支。

      第二次學乖了,書是不能讀的,得用演的。記得那本「小說」叫做「猴子與螃蟹」,日本人寫的,有些詞句翻成國語還不是一眼能懂,但是插圖很大,劇情簡單,講的時候不能再像上次一樣地照本宣科,單單是聲調就要注意抑揚頓挫,該大聲的時候嗓子絕不能含蓄,該慢的時候要字字清晰,聲調如此肢體語言就曉得是不會少的,手舞足蹈、擠眉弄眼不在話下。

      一場下來掌聲是沒有,只有老大在那裡顛著「再講!再講!」,這就相當於國家歌劇院裡觀眾起立大呼「安可!安可!」一樣,如此激勵之下自然是再來一次。看來是離起跑點邁向了一大步,眼前依稀看到兒子們手不釋卷、溫文儒雅的樣子,只是那個樣子怎麼看都像凌波扮演的梁山伯。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天是不熱,我是大汗淋漓;坐著沒動,我是手腳痠軟、眼皮抽筋,當老大再次在那裡顛著「再講!再講!」時,我就說:「下次再講,去看卡通吧!」他們會不會輸在終點線尚在未定之天,而我會趴在起跑點前則是殆無疑義。

      老大不笨怎麼這麼簡單情節的故事聽了五、六回還要再聽?莫非是心懷不軌要看他老子表演眼皮抽筋?直到最近這幾年到圖書館借書時常常借回來的是以前看過,而且還不是看過一次、兩次的書,我才知道我和他在做的是同一件事情,享受氣氛。

      我只看推理「故事書」。偵探推理一定是有命案,情節一定是曲折離奇、錯綜複雜,這種書絕大多數只是消費一次,案子破了就鞠躬下台,永不再來。當然也不盡然是這樣子,我就看過一本讓人頭昏眼花、天旋地轉,看不到四分之一就棄守的。

      不是故事太複雜,也不是太血腥暴力而是作者同時用第一人稱及第三人稱寫故事。看這種情節就像是上了牌桌,對方將他要的牌通通撿出來,然後不要的推給你,誰還會浪費時間玩這樣的牌?

      寫得這麼離譜的是不多,所以這類小說還是值得一讀,然而值得再讀、三讀的一定是氣氛掌握到位,不管哪一類故事書都是如此。所以看偵探推理不單單是誰殺了誰而已,還要享受偵破案情的氣氛,幾位當事人心情轉折變化,這樣講實在太平面,不如帶大家去身歷其境。

      還是剪貼,勞倫斯‧卜洛克的「小城」。這位作家靠角色對話就可以營造他獨有的氣氛,看看人家怎麼玩的。

      兩個刑警走了以後,溫特斯還留在克雷頓的公寓裡聊天。等律師也走了,克雷頓打了通電話給他的經紀人。
      「世事難料。」他說,「前一分鐘才以為另外三條人命,也要算在我的頭上;後一分鐘,莫瑞居然要幫我洗刷前一起案子的冤屈。」
      「真的?」
      「但是,他也告訴我,機率不大。地方檢察官不可能因為新的這起命案跟我沒關係,就撤銷對我的起訴,畢竟是兩回事。先前的證據依舊有效。她在魚壺﹝酒館﹞挑上我,我也真的跟她回家了。」
      「而且她也真的死了。」
      「可憐的女人。你知道嗎?我曾經很痛恨她,為什麼給我招來這種麻煩,生活都亂掉了,好像全部都是她的錯似的。但是她只是想找個人,陪她喝個爛醉,但卻連命都賠上了。她到底有什麼錯?」
      「你已經不生她的氣了?」
      「不氣了,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這種事情會找上我?」
      「你在害怕嗎?寶貝。」
      「不,我不怕,因為我已經看到曙光。根據莫瑞的說法,他們不可能撤銷告訴,但是,最終,頂多在雷迪與史樂特兩人心裡留下一些疑問而已。」
      「逮捕你的兩個?」
      「對。就算他們倆個百分之百相信人是我殺的,使盡渾身解數去查,最後就會證明我是清白的,因為我根本沒殺人。如果他們真的那麼認真,新的證據會讓他們相信兇手另有其人。」
      「太棒了,只是‧‧‧‧」
      「只是什麼?」
      「你的話聽起來有點像是聖‧奧古斯丁﹝譯註:以《懺悔錄》聞名的中世紀僧侶﹞的祈禱詞,『上帝,賜我純潔,但時候未到。』」
      「你太傷我的心了。」
      「你跟我都清楚,這起命案跟你沒關係。我們也都知道,總有一天,會還你清白的。」
      「現在看起來真有點希望。」
      「這當然很重要,說起來,這可能是你現在唯一關心的事情。但是,看事情的角度不止一個‧‧‧‧」
      「什麼意思?」
      「案子可能沒辦法在一兩天之內解決。」她說,「說不定下個星期、下個月還拖在那裡。天啊,聽起來很可怕,是不是?」
      「是很可怕。不過,我已經琢磨出你在想什麼了。」
      「我們的目的應該是讓這個案子盡量托下去,你是一個待審的罪犯,這樣最符合我們的利益。最好是:你的書一出來,司法也還你清白,強忍難堪之境,苦心孤詣的著作,能不暢銷嗎?我知道你想辦法盡快擺脫這種日子,但是我是你的經紀人,還曾經是你的出版商,不免會從另外的角度看你的事情。」
      「不必道歉,羅姿。這些日子,我全力在寫手上這本書,全力投入,我當然希望它一問世就博個滿堂彩。雖然這陣子我都關在公寓裡,但,值得;反正我哪裡也不想去,剛好拿這本小說當消遣。」
      「進行得順利嗎?」
      「妙筆生花。」
      「我拒絕了兩家公司搶先下標。昨天一家,今天早上一家。」
      「他們開多少錢?」
      「現在還不能告訴你。星期五開標。我跟皇冠的伊瑟說,她先給我個底標,然後大家再往上加碼,她答應今天下午回話。」
      「要底標幹什麼?」
      「現在還不能說,等我幫你爭取到最大的利益,你就知道了。伊瑟有個建議,我想我們跟他們合作的機會還是最大的,所以,可以考慮一下:改的名字怎麼樣?」
      「你是說取個筆名?」
      「天啊,當然不是!我們要的就是你的名字跟曝光率,幹麻把它遮起來?」
      「你不是叫我改個名字,所以,我想──」
      「你以前用的是布萊爾‧克雷頓,但是,新聞記者都叫你約翰‧克雷頓,伊瑟建議說,乾脆把所有的書,新的、舊的,全部改成約翰‧布萊爾‧克雷頓。我覺得這個主意不錯。」
      「一開始就該這麼做了。」他說,「這些年來我常常有這個想法。」
      「這麼說來,你是答應了?」
      「義無反顧。」
      「天啊,還真輕鬆,我的客戶都像你就好了,寶貝。」
      「你說你的每個客戶最好都被起訴?」
      「去工作。」她說。

      長是長了點,不過這本書的重點已經講了一大半,這麼短時間就讀完兩、三百頁,還是很值得。

      「你老婆還好吧。」他問道。
      「這可是問到關鍵了。」加爾文說,「我三年前退休,這下子可以待在家裡了,結果,她竟然比較喜歡我不在家的時光,先是離家出走,然後就離婚了。我現在住在字母市的一個衣櫃裡,貴得要命,幾乎付不起。」
      「很抱歉聽到這個消息。」他說,「聽說你退休了,但不知道你離婚了。」
      「沒什麼好難過的,法蘭。現在也習慣自己洗衣服,自己弄吃的。比較麻煩的是:還得自己動手解決下面的問題。」
      「相信我。」他說,「你遲早也會習慣的。」

      有時我會想別人聊天都在聊些甚麼,其實應該問聊天怎麼會有意思。

      「我可推論出關於你的兩件事情。」他才說完「喂」,加爾文就開口了,「第一,你家有裝有線電視,第二,你今天早上沒有上教堂。」
      「現在還有誰家沒訂有線電視?」他說,「此外,我上次上教堂,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如果不算結婚跟洗禮的話就更久了。那個作家剛剛在節目中,把你吹捧上天了,不過,話要說回來,你還真有一套。」
      「電話響個不停。」加爾文說,「我自個兒可沒看,我忙著看ESPN第二頻道的女子健身操。」
      「早知道有這個節目,我就不會把時間浪費在馬特‧勞爾身上了。說真的,要好好恭喜你啊,最近你的差事一定忙不過來。馬上就會有人邀你上電視,這麼一亮相,你的生意就更好了。」
      「是啊,也沒什麼好羨慕的。我淪落到這般田地,不就是因為我搞砸了好幾樣工作嗎?謝了,法蘭,我運氣好,不過這運氣是我自己爭來的,所以,我覺得大可坦然接受。我把那個作家從死牢裡拎出來,越想越得意。」
      「你覺得他真的沒殺人嗎?」
      「他是清白的,你難道覺得地方檢察署撤銷起訴,是因為他的笑容很燦爛嗎?」
      「他今天早上的笑容,跟朝陽一樣耀眼。」巴克倫說,「他可樂歪了。說真的,你認為他到底有沒有殺人?」
      「這傢伙給我一筆錢。」他說,「在道理上,他不必那麼客氣,因為我的費用已經包在訴訟費裡了,但他不單撥了紅利,還送我一箱好酒。」
      「你常喝的牌子?」
      「更棒,我喝的是詹森牌,他送給我的是同一品牌,卻是十二年陳釀。」
      「只有清白的人才會這麼大方。」
      「我的推論跟你一模一樣。」加爾文說。

      好了,已經讀完了。當然除了對白之外他也是有些妙筆生花的句子。

      想過有意思的日子,當然要讓別人覺得自己有意思。

      對了,這裡所說的「小城」是指紐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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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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