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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未完(4)
2013/04/07 00:55:59瀏覽172|回應0|推薦4

  我以前不曉得我性格偏向孤癖,直到認識了一個性格孤癖的好友,直截了當告訴我她這種人就是孤癖,請我不要介意。我這才知道,原來人不用硬要合群,不用非得湊熱鬧不可,大大方方承認自己就是孤癖,然後換得可以諒解自己的朋友,其他就算有不諒解,才不去理會咧。

  從小到大,沒有補習過,後來是我母親先去補了電腦,待過覺得不錯,叫我也去。我耐著性子,去了除了上學以外,還得去和一群人在同一個空間的地方。我慢熟,和往常一樣都是別人先找我,中午一塊吃飯。老實說一開始我還覺得有幾分困擾,想說我自己一個人吃飯就好,還得和別人綁在一起,不過相處久了,感覺還是有人一起吃飯不錯,但卻是到快結訓才漸漸有這種感覺,真的不是普通的慢熟。

  和補習班的朋友吃飯時,聊到我和J認識十年才交往,嘖嘖稱奇。我說其實現在認識的新朋友,都不會是可能交往的對象。朋友說以前認識的舊朋友,才不會是可能交往的對象。我說,要重新和一個人交待自己的一生,太累了。

  所謂自己的一生,包含了習慣、興趣以及背後的原因。和我差不多年紀的女生不以為意,我在職場有個前輩,倒是非常同意我這句話。這個前輩已經有兩個小孩,最大的小我六歲而已,但我們卻成了忘年之交,頗為知己。時代不同了,有些大人總會跟我開玩笑,說女生要多交幾個,不用這麼早訂下來,交往一年差不多可以分了。莞爾之餘,其實也不無道理,為什麼呢?看到一些女孩子死守待她們不好的男人,就會覺得大人此時的玩笑還真不錯。

  我和前輩交換每天的生活,前輩總誇J難得,叫我好好對待人家。也告訴我女朋友不管怎麼樣,講話都要有禮貌,不能因為熟了就開始頤指氣使,她一直到現在還是對老公說話輕聲細語,有時發了脾氣,自己事後也會道歉表示因為今天心情不好。看他們一家和樂,子女們也十分孝順,功課好又會做家事,還會幫媽媽蓋被子,貼心至極!

  我們覺得正因為相處久了,知道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所以知道如何去相處。尊重這個課題我如今尚在學習,有時還是會不小心口氣差了,自己也能感覺J並不是很樂意被這樣對待,他不會直說,但他會模彷我,讓我自己都不好意思。J認為要溝通可是不要太嚴肅,小事情不要搞得那麼嚴重讓雙方壓力很大,一向都是這麼處理的。我們幾乎不爭吵,可能也是因為如此。

  唯一比較嚴肅的溝通,大概就是交往那一次。我們兩個面對面分別跪坐,我說你要想清楚,我脾氣壞、又黏人。他搔搔下巴,說這可真要想清楚,然後被我扁了一拳。這場溝通就變得一點都不嚴肅了,還帶點搞笑。他說妳要想清楚,我不喜歡回簡訊喔。我嘶了聲說這真是個問題,我要好好考慮,換他無言。明明這麼正式的一場溝通,但事後我們都沒有想起來那天是幾月幾號,慶祝週年便抓了個大概,反正慶祝只是一個大吃大喝兼看電影的藉口。

  會這麼認真寫了幾天往事,是因為想提醒自己,記得為什麼會跟一個人在一起。女孩子要裝個形象很簡單,我又是個工作狂,偶爾煮飯會打卡,旁人以這些外在條件看來,乍看我會是個好媳婦的不二人選。可是說真的,若是要深入相處的時候,個性上的磨合問題是很大的,那些缺點也是我的一部份,有些人可能選擇無視、忽略、忍耐,老實說罷,我覺得這就是一種否定,非常難以接受這種感覺。

  我有時候也是會和J無理取鬧、亂發脾氣、歇斯底里,也許賀爾蒙作祟罷,有時候莫名起來的不安全感,總是會抓狂起來。但是J從來不會不正視我,久了以後,自己也會收斂一點,或是直接跟他說我現在的負面情緒是哪一種,他沒有特別接受、體諒、關心或是表示什麼,就說他知道,就好像肚子餓了要吃飯那麼一般,沒有特別被關注或被放大的負面情緒,就被穩定下來了。

  比較好笑的,是我似乎有小小的強迫症,焦慮時會剪指甲,其實我不知道這叫不叫強迫症?只是常是剪了停不下來,剪完指甲又開始剪指頭上的繭,剪到指頭都變紅,差點不見指紋。一開始會因為皮薄而疼痛,後來習慣就不會了,哪兒來的焦慮常不曉得。有次我全身上下二十隻指頭剪完了,便抓他的手腳來剪,他也就讓我剪,然後我們就把這事當笑話,剪完了也就好了點。莫名的有點感動,女友有強迫症,卻願意配合。一開始他有點怕讓人剪他指甲,而我習慣剪很短,正常人會痛的短,但後來也就隨我剪了。

  不是長年的朋友,有時候會說,可以換個好一點的。我不好意思在他們面前說什麼,究竟什麼叫「好一點」的?帥一點、高一點、錢多賺一點?那個就叫好一點嗎?好不代表適合,完美的人不見得適合自己。我只好跟他們說白兼說笑:其實私下我脾氣極差,找個可以應付我的並不容易,別再去殘害別人。

  我興趣廣泛但都不專精,所以什麼話題都可以聊上幾句,不懂的也就會問,所以若有機會聊天聊開了,多半會覺得我聊得來,還會感嘆一句:很少遇到可以聊得來的人。但我總不好意思說:只要有心很容易聊得來,不然那麼多的詐欺哪裡來?而且有來有往這種說話方式對我而言根本不叫聊得來,只是不喜歡冷場罷了。不過有回我和一個正妹說上了幾句話,發現有共同興趣,便私以為知己知心,恐怕也是一般心態。

  我一個朋友跟我說,她要的男人,最低標準要有八十分。我說網路上有句話:沒有兩個一百分的人,只有兩個加起來一百分的愛情。就算你們都超高分,百分百還是一百。鹽水放過多的鹽不會更鹹,也不會融化,因為它已經飽和了。妳要找的應該是可以跟妳互補的男人,而不是一個好到讓妳覺得自己很差的男人,我曾聽聞大人說:兩個人交往應該要能相輔相成。

  在《我投降》這篇裡,無疑透露了一些想法,我雖本身不是條件特優,但我總覺得:一個女生如果漂亮、聰慧、溫柔,可能很多男人都會覺得她適合自己,但是適合她的男人,可能非常難得。《我投降》裡其實楊樟不是個壞人,他有擔當、重義氣又聰明,且嫉惡如仇不是嗎?可是他還真不是普通的討厭,不是嗎?端看我們從哪個角度看他罷了。他願意給的,都不是余謙謙要的。相對的余謙謙要的,都不是他肯給的。

  我很喜歡和小妹妹做朋友,若小妹妹問我,遇到喜歡的男生,要怎麼表現?我一律回答:要帥。妳要做好自己,他才會知道妳是誰。如果妳一再為了迎合對方而改變,他怎麼會知道妳是個什麼樣的人,要怎麼認識妳?妳如果不愛自己,別人怎麼愛妳?妳可以一方面愛自己做好自己,然後喜歡人家,這一點衝突也沒有的。因為我總以為,我看著月亮,和月光照著我是兩回事。一個聰明的小妹妹便悟出了一句話回報我:我喜歡你,干你屁事?

  

  似乎東扯西扯,沒一個系統,真是抱歉,說話的習慣就是想到哪說到哪。以前聒噪,似乎把伶牙俐嘴的配額用得差不多了,以致於現在常常說不出話來,只能靠打字宣洩這些雜七雜八的雜談,還請海涵。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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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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