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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1 21:22:19瀏覽344|回應0|推薦8 | |
嘿!親愛的: 以前有個女性朋友對我說: 「妳其實蠻黏妳男友的,只是他不讓妳黏。」 這句話還真讓我沮喪。 當時他在補習,準備考研究所,連中午陪我好好的吃一頓飯都會給我臭臉,匆忙吃完連一句話都不說,記得那次專程的從學校走路到開封街,換來的是這樣的待遇,當下是豁著眼淚把麵吞下去。 後來不知道是他變了還是我習慣了,固定一個時間一起唸書,一起吃飯,很少吵架,慢慢的我覺得穩定,以為可以走的長遠。但說真的,我只是不斷的把關鍵問題無限期往後,直到上個月,當頭棒喝的清醒,驚覺這已經不是正常的情侶模式,於是決定長痛不如短痛。 以往我可是堅持能多就就多久,時間會是最好的見證。不過我想我得修正這個論調,一旦發現不對勁就得要放手,時間是殺死女人青春最好的毒藥。 以前我是草莓醬女孩,喜歡粉紅色,嚮往甜蜜的愛情,當然也渴望愛的人可以全心愛我,於是不斷的對別人好,最後鮮嫩的草苺變了色,變成了腥紅的血,一行行的流在心上,舊的傷口都還沒有痊癒,又有新的來報到。只為了去配合一個人的時間,他的作息與他的想法,這是真的愛情嗎?我不斷的反覆問自己。 現在我塗著花生醬在白吐司上,將土司對折後,從中間咬下,那滿溢在口腔的濃郁,想想找一個花生醬男友應該不錯。 你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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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