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8/10/27 00:21:45瀏覽712|回應0|推薦0 | |
許陽明 /台南市「古蹟破百」計畫波折二、三故事 ( 本文刊登於「生活環境博物園雜誌」2013年第一期) 由於台南市的歷史悠久,台南市建築型的文化資產極為豐富早為文史界稱譽。許多台南市文史界的朋友耳聞過去我在台北北投指定系列古蹟的例子,因此2002年初我到台南市服務時,一到任就聽到很多建議,要我拿出辦法保存很多台南市瀕危文化資產的聲音。於是我就從三方面整理出一份應該列入保護的建築名單。第一是從書本或文獻上瞭解,這主要是來自傅朝卿老師圖文並茂,有關台南建築的精彩著作,或是文化局中的諸多研究與調查報告;第二是諸多老師們的指引,這一部分主要是從傅朝卿老師、張玉璜老師、徐明福老師、陳世明老師、李德河老師、陳梅卿老師等等,還有許多偶然相遇而向個人提出意見,但很難一一列舉的諸多老師與朋友們。這些從書本、調查、研究報告等看到的,或這些師友們所指引的,我個人即利用時間很快的時間參觀過一遍。 第三是個人在地毯式全市參訪的過程中,如果看到個人認為值得保護的建築,例如未整理前的安平蚵灰窯,這些雖沒有人向我提起過,但我都一一記錄起來,所以很快就歸納出一個「古蹟破百計畫」,用以彰顯台南市的古都地位,並整理出一張古蹟建築候選名單,交文化局處理。在審查期間,個人也幾乎都以提案人身分列席古蹟審查會,親自與會說明與辯護。 副市長提出名單無法全過關 但並非副市長提出的古蹟名單,審查會就會照單全收。例如我第一批提出的34棟古蹟候選名單中,也只通過了19件。其中大統街黃宅、安平十二宮曾宅、安平王雞屎宅、新松金樓(現已拆除)、陳一鶴宅、聖母無原罪堂、陳世興古厝、嘉南大圳水利組合合順監視所、標準局台南分局舊辦公室(中山路188號)---等等,有因所有權人反對,或所有權人多無法達成共識,或資格被認為不足而未能通過審查會的審查,而沒有指定為古蹟,但我提出的名單最後成功指定者達四十多件,因此台南市的「法定」古蹟在很短期間內不但破百,而且也超越那時法定古蹟全國第一多的台北市。 古蹟破百名單中的建築,權屬私有要指定為古蹟,就有相當多的麻煩與爭議。不過也有因為產權所有者非常了解指定的意義與榮耀而很順利,例如長榮中學(原台南長老教中學校講堂暨校長宿舍)與長榮女中(原台南長老教女學校本館暨講堂);例如現在樹德科技大學任教的盧圓華教授,因其學養與視野廣博,而讓其擔任管理人的家族產業廣陞樓的指定非常順利。有些則是因為列入政府計畫而有經費徵收,因而相當順利,例如安平蚵灰窯。 安平蚵灰窯的案例 安平蚵灰窯未整理前其實一點也不顯眼,也並沒有人向我提過應該列為古蹟保護,但我看過該破舊建物後,認為那是全國僅存的該種建物,就決定設法將之指定為古蹟,以保存全台僅存的蚵灰窯。但開始也是困難重重,經過蠻長時間的協商討論,最後決定列在安平港國家歷史風景區計畫中,定位為文化館以作為地方歷史特色產業的見證,這樣才有經費來徵收。但也是等到依法評定徵收經費,且為業主接受後,古蹟的指定才同步確定。 因有此案例,安平盧經堂厝業主,就希望市府能比照蚵灰窯徵收,不過政府這種經費有限,無法全用徵收的手段來處理古蹟的指定,所以安平盧經堂厝指定為古蹟的前後過程就一波三折風波不斷。 百年妓院與新松金樓 另外台南市百年妓院真花園,長久以來大家難窺其堂奧,經我協調業主也首度大方讓我帶領記者入內採訪,也表達出希望政府徵收的誠意,但也因業主提出的徵收金額,非法定金額所能滿足,最後無法達成協議,我離職後幾年就在大家的惋惜聲中拆除了。新松金樓是當年蔣渭水在此召開台灣工友總聯盟第二次代表大會的地方,當時還將前一年(1928年)2月19日,台灣工友總聯盟在台北市蓬萊閣成立時,遭沒收的標語牌「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再度懸掛出來,當時在該樓大門口所照的團體照,在台灣史的書中常可看到,使該樓房成為著名的史蹟。新松金樓在台灣歷史中,實應佔有一席之地,但該屋由於繼承的原因產權龐雜,蔡家子弟中有的想捐出、有的要求政府徵收、也有人要出售,協商多次都無法達成共識,最後2005年4月6日也是在大家惋惜聲中拆除了。 在指定安平舊港南、北兩側導流堤時,我十分尊敬,也協助我良多,經我邀請擔任安平蚵灰窯義務館長的安平林錫田老師,公開反映安平舊港兩側導流堤,只保留南側單堤指定為古蹟讓人傷感,林老師此言也讓我心有戚戚焉。在審查會中我也提出南北堤全保留的意見,但因安平港擴建工程,新建防波堤早已完成,想牽就北提作航道移位的可能性很低,且保留北堤會影響航道安全。因此最後就在審查委員的同聲惋惜中,審查會只指定了不影響航道的舊南堤為古蹟。 安平舊港北導流堤與梳妝樓 有關安平梳妝樓的傳說非常多,是否應該指定古蹟保存,同樣也面臨贊成與反對的不同意見。傳說中建於荷蘭時期的安平梳妝樓,位於中興街24號民宅的土地上,有一道古磚牆與古磚建構的圓拱門。安平中興街古稱「磚仔街」,是安平舊聚落的主要街道之一。梳妝樓曾經有一則美麗的傳說,指荷蘭公主曾居住在這兒,日日對鏡梳著長髮。梳妝樓裡也有一口古井和地道,可以通往熱蘭遮城之內,這傳說一直在很多安平父老的口中流傳。 2002年12月26日舉行的古蹟審查會,安平梳妝樓由我請文化局列為古蹟審查案。新聞報導說審查仍歷經激烈辯論,尤其對於安平梳妝樓的認定,主持會議的許陽明和多位委員,舌辯良久。委員們認為梳妝樓的歷史不可信,遍查台灣和荷蘭的記錄,都沒有記載,而該建築可能只是撿拾當時傾倒的熱蘭遮城磚瓦,蓋成的民宅;而歷史不在,建築不存,不應列古蹟。報導說「而副市長許陽明則說梳妝樓是安平重要傳說,他認為神話和傳說是人類重要的文化來源,基於這個故事,梳妝樓就該列古蹟。」(2002-12-27╱中國時報╱第17版╱台南焦點╱楊淑芬╱台南報導)可惜那時文資法尚未完備,因我認為該建物可屬於現在文資法第三條文化資產中的「文化景觀」,其為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社群生活或儀式行為所定著之空間及相關連之環境。神話、傳說指定為文化資產並無不妥,但我的主張是在2002年說的,文資法修正把神話與傳說列為可登錄為文化資產的項目則是2005年1月18日的事。 因此最後審查會並未通過安平梳妝樓列為古蹟。2004年9月21日梳妝樓的地主突然沒有預警地把圓拱門拆除,消息見報後輿論當然一片嘩然,但修法時間沒能趕上,該建物沒能指定為文化資產,指責地主又指責市府也都沒有用了。同一新聞也報導:除了梳妝樓,許陽明認為原安平德國領事公館,位於安平古堡旁,對未來整體熱蘭遮城的規劃,有正面協助,極力拜託通過列級,但是多位委員都因其歷史不明確,嚴格把關,未能通過。 權屬公家機關的建築,要指定為古蹟,通常因為會有輿論壓力做靠山,故相對困難比較少,不過多數權屬機關,其實還是多會希望保持彈性不要指定為古蹟,以利日後另有他用時可以拆除改建。例如原臺南州立農事試驗場辦公廳舍、台灣糖業試驗所;又例如成功大學力行校區的原日軍台南衛戍醫院,早已任其荒廢計畫拆除改建,自然反對指定為古蹟。文化資產的保護,常常面對的是「政府不做為」,致令文化資產錯失保護時機,而遭到令人扼腕的命運。但是大家可能想不到「政府要積極作為」,有時也會困難重重。當我提出「古蹟破百」政策,並代表政府開始採取行動時,卻也意外地經歷了許多波折,其中幾個案例特別舉出如下讓大家分享。 安平市仔街何旺厝指定的波折 台南安平延平街何旺老厝,一直被台南文史界公認為是安平很具代表性的市街建築,大家也常常擔心這棟房子的前景未卜。我第一次看到此建築時就決定要將其指定為古蹟,以安大家要保護該建築的心理與共識。但要指定為古蹟時,卻也有一些意外波折。 安平延平街何旺先生之哲嗣何皆來先生育有三子:何傳、何永與何義,三位先生的事業成就都相當不凡,為永豐企業集團與永豐餘企業集團的創辦人,傳到第四代其家族已屬枝葉繁茂,企業集團與事業體也相當雄厚龐大。何家在台南安平,除了當年我推動計畫時,在安平路與安北路兩旁廣大的魚塭,現在已開挖成內海海域,成為「安平港國家歷史風景區」中「歷史水景公園」的一大部分,還屬何家產權外,何家原在延平街上的老厝,產權也仍屬何家。但該家族枝葉繁茂,大家只有籠統的稱呼,土地與房屋權屬實情究竟如何,要找誰商量問題,地方人士也幾乎不知。 而當時在利用何家老厝為「地方文化館」,素有保存文史聲譽的文史團體,卻意外地反對該建築指定為古蹟,原因隱晦不明,好像是與地方文化館補助的規定有關。他們搬出何家一位也在文化界素有名望的人士,打電話給我說能不能不要指定為古蹟。不過我也客氣地請反對者提出書面的反對或不同意理由書,以便審查會審查時參酌。還好大家都還能顧慮文化界的立場,最後都沒有提出書面反對理由書。 但原先地方上大家多以訛傳訛,幾乎都想當然爾,誤認該棟建築的所有權者。由於屬私人產業理應尊重產權所有者,所以還是必須弄清楚所有權者究竟是誰。最後請市府地政處拿出地政資料,來研究清楚該棟建築的產權,也在那個大家族中,釐清真正的所有權,係屬國民政府來台後,曾經擔任過第一屆省參議員,但早逝的企業集團主要創辦人何義先生這一房的子孫。 溝通會後審查通過 我除了拿資料到台北向何義先生的哲嗣何榮庭先生、何曜廷先生、何政廷先生、何建廷先生、何美慧女士等前輩,及何義先生之孫輩代表人何宗嶽先生一起做簡報外,並邀請他們現場勘查推動中的「安平港國家歷史風景區」計畫。經過這些過程,他們欣然一致同意,除了他們的魚塭、土地參與「安平港國家歷史風景區」的規劃外,也同意何旺老厝指定為古蹟。最後審查會就通過將安平何家老厝指定為市定古蹟,古蹟名稱定為「安平市仔街何旺厝(台灣屋)」。 非常意外的反對團體 但古蹟審議通過後,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總幹事蔡佳樺即對外表示,事前業者即曾表達他們對此祖厝的重視,還曾在三年前整修過,也滿意目前文資協會代管,因此暫不考慮將台灣屋列為古蹟或歷史建築,審查會中她也曾帶業者的委託書現場代轉業者意見,但未被採納,基於保存文化資產,希望市府能妥善溝通,創造雙贏 (2002-08-28/台南市新聞/聯合報/第18版)。所以新聞界立刻傳出有部分所有權人反對指定,也就是說我還未取得全部所有權人的同意,意指此一指定是有爭議的。所以我也立刻向新聞界說明:關於延平街86號何旺厝被「古蹟暨歷史建築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為市定古蹟,引起所謂部分所有權人反對一事,特別再說明如下: 特別的說明 一、今天特別查證稅捐資料後,再向何家第五代管理人何宗嶽先生確認,延平街86號係屬何家第三代第三房永豐企業創辦人,曾經擔任過第一屆省參議員的何義先生之產權,目前的產權由何家第三房之第四代何榮庭、何曜廷、何政廷、何建廷、何敏廷、何美慧六人共同擁有,目前之代表人為何榮庭。本人分別於6月23日、6月28日與第三房之第四代與第五代代表人,於台北歐華大飯店(何家第三房之企業)開過正式之溝通會議,並蒙一致通過同意下列三點:(一)在「安平港國家歷史風景區」中,何家之土地同意市政府所規劃的用途,而細部規劃則在整體計畫核准後再深入協商。(二)為了紀念何家祖先對地方之貢獻,所有權人同意台南市延平街86號由市政府指定為古蹟。(三)為了彰顯何家祖先對地方發展之貢獻,將擇一有紀念性的日子,將延平街86號捐贈給市政府供公益使用。今天本人再度查清楚所有權人後,再度向所有權人確認以上三點決議無誤。所以一如本人說過:取得指定古蹟同意書沒有問題。 打造世界級文化觀光城市 二、過去「永豐餘企業」之「信誼基金會」,規劃延平街86號目前之使用方式時,曾經何家第四代第三房之同意,所以目前使用該建築的「文化資產保護協會」繼續使用該建築沒有任何問題,既使將來何家將延平街86號捐贈給市政府,在有效期間內,亦不影響「文化資產保護協會」之借用與使用,請文化資產保護協會放心,並一本該協會成立保護文化資產之初衷,繼續為府城之古蹟保存共同來努力,不要受此古蹟指定之影響而放棄初衷。 三、市政府積極在指定古蹟,並不是為了拼業績而指定古蹟,而是為了積極回應府城各界的反應與要求,本人到府城服務後,學者、專家與許多鄉親即給予本人莫大的壓力,要求本人一如以往,以積極行動來保護古蹟,本人所說的府城古蹟要破百,一方面是要讓府城古蹟最多的印像,變成具有法律保障的「府城驕傲」,另一方面,府城各界推薦給本人要求指定的古蹟,目前尚有三十二件,早就超過百件,這些都是鄉親的要求,市府的政策是積極來回應而已。希望鄉親不要「不積極行動要罵,積極回應、積極行動也要罵」。希望府城鄉親能以府城的文化古蹟為榮,積極以法律來保護,以期有朝一日府城真能以文化古蹟,而傲然於世,成為世界級的文化古蹟觀光城市。 熱蘭遮城遺跡的再發現?! 2004年台南市政府新聞室曾發佈,關於安平港國家歷史風景區熱蘭遮城遺跡重大發現的第4號新聞稿。該新聞稿大致內容:「2004年4月14日副市長許陽明因為隨滬的同學黃明得員警在國聖路七十三號前向副市長的隨滬與副市長打招呼,結果副市長進屋就看到疑似城門的孔道,許副市長即刻勒令該屋停止做任何的整修,並移交給法制室與文化局處理。許副市長於5月18日,邀請王城試掘計畫三位主持教授傅朝卿、李德河與劉益昌教授會勘,證實國勝路七十三號後圍牆上的孔道確實為熱蘭遮城角城的西北城們。----許陽明副市長說明除了原一級古蹟台灣城殘蹟外,現在已經確定共有:兩處角城的殘牆,與「荷蘭地亞稜堡」、「黑得爾蘭稜堡」兩處殘蹟,還有兩處疑似角城內部建築的殘蹟。殘蹟所在的國勝路六十七號、七十一號、七十三號、七十五號、七十七號,其中六十七號已經同意市府處理,現正在計算補償與安置問題,七十三號已收回,七十一號土地公有但建物為私有,七十五號與七十七號都是退休警察宿舍,今年都將協調處理。且七十三號今年將列為王城試掘計畫的一個重點,因為去年試掘的三個探坑,並沒有發現熱蘭遮城的地板,此處如果往城門下挖,應該很容易就發現地坪之所在與其構造,也可能會發現更多的文物,如果順利今年此一部分就可以開放參觀。」 在棺材店中的古城門 其實熱蘭遮城的殘蹟,除了大家都知道的安平古堡範圍內的殘蹟外,還有安平人眾所周知的六處,一直沒有指定為古蹟,其中的三段最顯著,一、荷蘭地亞稜堡(Hollandia)與角城西北城門段殘蹟,被當成國勝路67 號至77號一整排公私民房共有的屋後圍牆;二、角城西城門段則隱藏在棺材店內;三、黑得爾蘭稜堡(Gelderland)另外位於西龍殿狹小的後巷中,進入還須經過僅容一人的狹窄小巷,上面還蓋有民房--等等。總之大家都認為無法處理。 科學方法確認古蹟身分 當我請土木專家李德河教授取棺材店的牆上灰漿,做科學分析是否為荷據時代的建構,也請熱蘭遮城專家林會承教授,依磚牆的排列研究是否為荷據時期的遺構。在瞭解那些殘蹟確實為荷據時代的遺構後,就開記者會宣布行動計畫,表明要補指定為古蹟,並據以處理後續工作。但是該新聞見報後立刻有成大文史教授在媒體開罵,說那不是什麼新鮮事,不該說「發現新殘蹟」。一時議論紛紛,連長官都怕我搞錯問我是怎一回事?到底有沒有搞錯?逼得我立刻發新聞稿公開說明。新聞稿說:日前新聞報導台南市政府鄭重提出「發現」熱蘭遮城角城城門。結果有學者提出質疑說那並不是新鮮的考古發現。我的說明如下: 一、該次記者會沒有否定前人的研究成果,沒有否定很多人知道的殘蹟,也沒有宣布新發現六處殘蹟,更沒有否定三百多年來一直存在的事實。只是宣布「發現熱蘭遮城角城西門、西北城門還存在」的重要訊息,並宣布王城試掘後續計畫將該處列入而已。 二、民國八十二年七月曾國恩所做的「台灣城殘蹟調查研究與修護計畫」,雖有提到「北側的拱門」但沒有確認其地位。石萬壽教授在七十一年四月「古安平城遺址暨巡禮」活動所留的路線圖中,並沒有角城西北門的紀錄,至於角城西門,只有註明「係入清以後里民自行開闢,以通城內城外,或為荷蘭時代的排水孔,目前尚無法確定。」因為殘蹟近二十多年來,有很多的破壞,但該日宣布的意義在於:林會承教授以公認為熱蘭遮城的專家身分,就建築的特色,與磚的材質排列,確認其為角城北邊三處城門之一的西北城門,並確認西城門的存在,而不是宣布發現六處殘蹟。 科學而不是臆測 三、過去並沒有任何一個人,以研究報告或官文書,明確指出該兩處孔道為何物,並採取保護的行動。目前所採取的行動,除了請建築學者從建築結構與材質確認其地位外,並請土木學者採取灰漿樣本比對確認其年代,係要採取「科學研究」、「法律確認」與「實質保護」,而非只是用「臆測」的方法而已,以補過去沒有做或忽略的工作,所以該次宣布為市府採取嚴謹法律行動保護的第一步,並無不妥之處。並沒有要與學者搶功勞,或否定過去其他人的努力。 四、該幾處熱蘭遮城殘蹟,不知什麼原因,幾十年來不但沒有列入古蹟保護,也根本沒有列在古蹟保存區範圍內,只有一日復一日,不知不覺的破壞,所以亟待採取實質行動加以保護。由於向內政部提出「納入一級古蹟台灣城殘蹟」,可能需要至少六至八個月,所以下週古蹟審查會,將採取行動的第二步,向審查會提出具體計畫,先提案將尚未列古蹟的六處殘蹟「列為市定古蹟」,之後再向內政部提出列為「國定古蹟」,或「納入一級古蹟台灣城殘蹟」,以便在國定古蹟或一級古蹟審查期間,就可以開始處理警察宿舍內的部分殘蹟。但結果如何一切尊重審查會的結論。 終於讓部分殘跡重見天日 熱蘭遮城遺跡是國家非常重要的古蹟,要指定為古蹟,那時已幾乎沒有人反對,即使與古蹟共構之房舍的所有人,也只希望政府好好處理保全他們的權益而已,因此就順利逐步指定為國定古蹟,定名為「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並在2004年10月7日公告。我的隨滬的同學黃明得員警,本來新分配到宿舍非常高興,而進行整修準備住入。只因副市長路過而客氣打招呼,並邀副市長入內觀看而已,結果卻晴天霹靂,宿舍瞬間化為烏有,必須費神設法另外再找宿舍。因過去城牆在屋後,如非整修,如非被邀請,大概還不會大辣辣地進入要求檢查。但看到該屋屋後的熱蘭遮城城牆,我第一時間就認為那疑似城門而被水泥敷蓋的牆壁後,到底是什麼必須弄清楚,因此房屋整修工程立刻被我勒令停工,最後該員警同仁也被迫搬出。等到考古工作告一段落後,那棟宿舍也被拆除,讓那段城牆露出,以方便遊客參觀。 雖然市府也有照規定處理賠償問題,其中未使用的建材協調退還廠商,辦理配住已花用的各種規費部分,則由警察局經費處理。因為該「王城試掘計畫」也需要工作站,就以該整修中的房舍做為臨時工作站,因此剩餘補償金額就由「安平港國家歷史風景區」計劃中王城試掘研究計畫(二)項下計畫經費,以「考古現場工作站整修經費」方式支應,共計253750元,賠償那位警察同仁自掏腰包的施工費用。該案個人也覺得對那位市府同仁黃員警非常的過意不去,而一再向他致歉。但因為那產權屬市府,如果市府自己的產權、自己的同仁就不要求,那如何處理一般民房中的殘蹟?所以就只能取得諒解,而不能不處理。經過這些説明與多次協調處理才讓風波平息。不過這也說明了大家習以為常的情況,忘了劍及履及地處理文化資產的保護,因而在不知不覺地讓文化資產日復一日地遭到破壞或損毀。 業主不同意要怎麼辦? 「原日軍台南衛戍病院」,戰後幾經更迭,成為「陸軍第804總醫院」,俗稱「804醫院」,最後納入成功大學成為力行校區,成大原亦計畫拆除804醫院,作為擴建醫學院之用。個人到台南服務後,第一次去勘查那已形同廢墟的廢棄醫院後,卻發現很多台南文化界人士口中應該保護的該院區,規模真是宏大,而且該建築物的設計與施工都非常精美,我也認為確實應該保留起來作為日治時期醫療體系的歷史見證。所以就要求文化局去處理,文化局開過審查會議後,就通過審查定為市定古蹟。但成大以該園區要蓋大樓,指定為古蹟就破壞了該校原本計畫。一時各種勸說壓力就來了,但我個人還是堅持依法處理,成大如有異議,請依法定程序提出異議。成大校方最後也提出書面異議,所以只好再依法複審。但複審結果,審查會還是決議列為古蹟,審查委員中多位是成大教授,至此成大只好打消拆除念頭,重新規劃古蹟之再利用。現該園區已快修復,顯得美輪美奐,並預定成為成大台灣文學系館,美麗的環境與氛圍可說適得其所。此外我也指示文化局將成大校園內市定古蹟原日軍台灣步兵第二聯隊營舍部分,向內政部提報升格為國定古蹟,藉以提升校園氣勢與地位。 另一個風波是台南神學院之校舍,原台南神學校(台南神學院)古蹟的指定。「台南大學(神學校)」創辦於1876年,第一任校長是著名的巴克禮牧師(Rev. Dr. Thomas Barclay)。1895年甲午之戰後日軍侵台,台南神學校宣佈停辦,戰後該校復校,數年後校舍已不敷使用。校長巴克禮牧師返回英國報告台灣傳教概況,並籌募建校資金,而獲一信徒匿名捐贈鉅款,1903年乃以該鉅款建造新校舍,即今台南神學院教室,南神稱為「本館」;另有第二次大戰後,由美國金陵基金會捐助,新建於1957年的禮拜堂。我接受很多台南文史界的看法,應該指定建於1903年與1957年的這兩棟建築為古蹟。當我提案後,在審查會時,南神出席提出異議。南神認為教室部分以後要改建大樓,指定古蹟會妨礙日後學校發展;而建於1957年的禮拜堂,是戰後才建的根本不是古蹟,所以反對該兩棟建築列為古蹟。不過審查討論後,台南市古蹟審議委員會學者、專家認為台南神學院是台灣第一所西洋學校,為西洋傳教士巴克禮博士在一八七六年創校,相當具有歷史意義,雖然神學院禮拜堂建築未滿百年,但優美的設計呈現思古幽情及歷史氛圍,經審定結果指定為市定古蹟。 指定1957年建造的古蹟 指定古蹟這件事南神校方並不同意,一直尋求翻案,其中也有引起議員關切,嚴詞批評我個人拼業績。所以我也特別向議員說明: 一、保護台南市的文化古蹟,使台南市眾多的古蹟得到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與照顧,不但是維護古都美名最重要的步驟,那其實也是大多數台南市民、學者專家、文化藝術與很多工商團體,要美化台南與活絡商機的共同願望,市政府積極指定保護古蹟是為了讓古蹟最多的台南市,在「事實」與「法律」兩方面名符其實,而不是拼業績。所以市政府這幾個月來積極保護文化古蹟的作為,完全符合台南市民的共同利益。 二、目前古蹟的指定還是以公家建築或重要的私法人建築為主,且多是重要的公共建築,也就是以政府機關、廟宇、台糖、台鹽或公私學校為主。指定古蹟是相當困難的,不管公私幾乎大部分的所有權人,都不願自己的建物被指定為古蹟,一個人或一個團體擁有一個古蹟都是一時的,但一些重要的文化古蹟卻有恆久的價值,所以必要時公權力介入保護與指定是有必要的,這也是有時某一重要歷史建築被拆時,不管公私所有的,大眾或媒體會指責市政府公權力不彰的原因。但市政府處理私人建築時一定尊重所有權人的意願與利益,遵照法律與程序處理,並沒有草率進行,也不會貿然行事,明年的市府預算大幅增加文化預算,要來加強文化古蹟的保存維護,與文化活動的進行,這些即是配套措施請大家放心,也請大家支持。 南神古蹟指定驚動層峰 三、至於台南神學院的建築被指定為古蹟,除了表彰先人創設學校開啟台灣近代教育的功勳,保存台灣近代教育史重要的一頁外,也有上帝美麗的殿堂不可毀棄,對後人留下先賢貢獻之見證的重要意義。因此我認為指定為古蹟是恰當的。 市府古蹟審議委員會公告建築年僅45年的台南神學院禮拜堂為市定古蹟,但南神院方認為審議過程未與院方溝通,可說是強烈不滿,因而向市長許添財陳情,要求撤銷古蹟指定。許市長請南神緩衝半年提出撤銷,但未被接受。 該案不只議員質疑,也驚動了層峰。因為當時陳水扁總統有請南神的一位教師,到台北教授陳總統客家語,因此該案驚動了總統,在一次總統台南行程中,我陪同總統參訪時,總統向我垂詢該案,但個人還是根據個人的理念,向總統報告說明提出古蹟審查的理由。總統聽完我的說明,並沒有任何評論就轉談其他話題。最後這案南神依法定程序提出異議,不過審查會複審結果還是維持原決議。南神指定為古蹟這件事,雖然個人覺得對南神很抱歉,也對諸多南神堅持台灣本土意識貢獻極大,也對個人到台南後指導有加的諸多師長感到抱歉,但個人認為以南神在台灣南部教育史與基督教發展史上的極大貢獻與尊崇地位,後人應該保存那些歷史見證,所以個人還是認為該決定與行動應該是正確的。 命運多舛的鶯料理 台南鶯料理與柳屋是台南日本時代僅留的兩間料亭之一,這兩間料亭已經都是權屬公家,其中柳屋因附屬在台南公會堂的修復工程中,雖然也有波折,但最後我還是利用公會堂的修復計畫,將之夾帶在計畫內修復。但是大家對鶯料理似乎是愛憎交加,經歷了很多波折。鶯料理是日治時期臺南市的高級料亭,是日本大正年間由天野久吉購地所建,昭和年間土地與產權由天野彥一郎取得。二次大戰後,日產收歸國有,幾經轉換後臺南一中成為管理機關,事實上其建物一度作為臺南一中的宿舍,只是後來變成荒廢,但仍有部分建築體遭該校退休相關人士佔用。鶯料理因長期荒廢閒置,其存廢問題曾在地方引起爭論。 我為解決該爭論不休的問題,也要文化局提出古蹟審議,以確立該建物的定位,才好根據定位爭取經費解決問題。但即使副市長親自列席說明與拜託,結果還是被委員會否決。個人也與南一中校方協調多次,甚至提出與南一中比鄰之市有地交換,但該地已被該校使用,所以該校並不認同,該校也說沒有經費修復而主張要拆除鶯料理,但有一些文史團體卻一直反對該建築拆除,所以問題一直僵著。我只好先透過都市審議將該地編為「廣場用地」,以配合旁邊我已將其提報升格為國定古蹟的原台南測侯所與台南天壇等景觀。而「拆除蓋宿舍」可能是背後造成僵持的最大原因,所以我希望將其編列為「廣場」後,可以杜絕這種想法以停止爭論。本來「拆除重建高利用價值的建築」、「拆除成開放空間」、「指定古蹟」三種想法對立。我的方案是讓古蹟與廣場並存,同時滿足「歷史保存」與「開放空間」這兩種需求,以期能解決僵局。 2004年3月11日特為此發出新聞稿公開說明:南市日據時代兩大酒家之一「鶯料理」歷史建築,日前報載又發生部分坍塌,副市長許陽明昨日即刻前往現場勘查,同時說明目前本案進度已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且已爭取行政院「新十大建設計畫」---「府城生活博物館園區」計畫經費中,編列四千萬元用於修復這棟具獨特文化的歷史建築;損毀建築部分,正積極尋求建築師針對現況展開調查,將堪用的構件加以維護、保留,用於未來修復工程中。 目前行政院積極推動「新十大建設計畫」,計畫中「府城生活博物館園區」裡用於「孔廟文化園區」的經費,已爭取編列四千萬元修復「鶯料理」建築,待近期立法院通過整筆預算後,即刻可以著手進行修復。市府都發局於今年二月十日已先通過都市計畫變更,將原址及鄰近的「商一」商業區變更為廣場用地,以因應未來使用;而建物部份,因損壞極為嚴重,現在可做的,是委請建築師進行先期的初步調查整理,將尚未損壞的屋瓦、樑柱、門板……等構件編號,將來進行修復工程時可以保留再使用,以維持其舊時風貌。 鶯料理第一次古蹟審查未通過 「鶯料理」位於台南測候所、天壇、北極殿三處古蹟區中心,是日據時代當地重要的日本料理店,後由南一中管理,做為退休教師宿舍,經年累月之下,建築物維護不佳,外觀殘破,差點遭到拆除。地方關心人士曾多次反映,建議市府指定為古蹟並加以修復與保留,但經古蹟暨歷史建築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會勘後,咸認建築本體已損壞嚴重,頹圮不堪使用,並無列入古蹟與保留價值。但市府仍接納民眾建議,去年底出面與地方人士、南一中、天壇及國有財產局等協調,討論結果將由市府依法向國有財產局辦理撥用,並爭取經費進行整修,同時將「鶯料理」原址周邊規劃為廣場,並且由市府與地方人士及天壇廟方合作,以點連成線再擴大為面方式,連結三古蹟的共同開放空間及活動節點,全面性進行地區環境改造。希望地方民眾能關心並支持爭取立法院通過「新十大建設」計畫,以獲得相關文化建設預算,早日對「鶯料理」進行整修,挽回其頹圮毀損現況,而未來本地區的三處古蹟也才會有更為開放的空間串連,提升古蹟及歷史建築的價值以及市民生活與遊憩的品質。 由於要求列為古蹟的人士仍不斷要求,所以我於2005年8月再次要求文化局召開審查會進行古蹟審定,在個人的遊說下,以7比2決議指定成為臺南市第113處市定古蹟,但因該建築外表殘破不堪,被質疑古蹟資格有問題,而且被質疑我趁反對列為古蹟的審議委員出國期間,召開臨時會審查,有「偷襲」技術犯規之虞。為此個人也特別於2005年8月31日提出「對鶯料理指定為古蹟的說明」: 破舊不堪能否列古蹟 一、保存歷史性的建物,並不一定非指定為古蹟不可,如日本古川町,很多民眾也不要政府補助,就自動自發將聚落或古蹟保存得很好,日本各地的許多歷史町屋街區也不是逐一指定為古蹟才能保存。這點本人在審查會中也曾經說過,但現在台灣的現實,則是一定要透過一定的程序或指定,才會受到重視或補助,過去幾年的經驗就已經完全將這種現象呈現出來了。無論什麼形式,市政府要處理本案經費本來就拮据,要向上級爭取經費,指定古蹟才能名正言順,所以並沒有故意將古蹟保存與指定歷史建物劃為等號的問題。本案除非違法或不合正義原則,否則透過行政程序主導,正視問題解決問題,本就是行政權的本質。一般而言古蹟的指定在台灣普遍受到阻礙,我們積極面對,應受到贊同才是。 二、在審查會中本人也說過,以可不可修復,或修復後古蹟真假或完整性的問題,質疑古蹟的指定,則台灣可能沒有真正的古蹟。古蹟的真實性有普世專業的標準,本人並沒有質疑。台北蔡瑞月舞蹈社,被火完全燒毀,也公告為古蹟;北投溫泉博物館指定為古蹟前情況比鶯料理悽慘,草山御賓館幾乎整個塌陷,也指定為古蹟。過去由於古蹟的指定與保護並沒有受到重視,所以現狀與處境都很不理想。因此本人認為古蹟的指定也應有所對策,否則將來必然後悔什麼東西都蕩然無存。要留下什麼,要指定什麼,我認為這是「自我認同」的層面,也是政策的層面,這些在古蹟指定的機制中都必須關照,才有助於台灣整體,不論是官方或庶民歷史的保存。 三、古蹟審查會本來就是任務型會議,針對需要才開會,法制上並沒有定期會或臨時會的差別。而且每一次會議都有人沒有出席,並非全體出席才能開會或決議。既然審查會已經7:2通過審查,除非投票紀錄是假造的,否則應依法定程序處理才是,如有異議亦應依法定程序提出。當天本人也準時出席審查會,且正面提出理由與辯護,並非偷偷摸摸地進行。因此對於幾位提出異議的委員多年來對本市古蹟的關注,本人除了敬佩外,對其所提出之意見,本人自會省思檢討。但本案愛憎雙方各持己見,如果再翻案也是沒完沒了。本案面對贊成保存者的陳情,積極正面處理,本是好事,實沒有再翻案的必要。所以建議本案到此為止,停止爭議儘快找經費修復,讓本棟建築儘快恢復美麗的舊觀才是正辦。 被撤銷古蹟資格 不過儘管如此,反對該案者耿耿於懷,也認定我以策略指定成功是技術犯規。因此在我副市長2005年底任滿離職之後,又有人提案撤銷該古蹟指定,該棟建築遂在2006年6月審查會通過撤銷古蹟資格。鶯料理因愛憎意見僵持,對該建物定著之公有土地的用途,看法也差異極大,所以處理方案都對立僵持。鄰近的天壇管理委員會曾表示願意補助鶯料理的拆除與改建為廣場之後的認養,但仍引發一些民間團體與文史工作者反對拆除,所以鶯料理並沒有立刻被拆除。然而在2008年時,因為鳳凰颱風來襲,鶯料理主體建築倒塌,僅餘一棟二層樓建築。 2009年1月10日時,鶯料理的產權才經行政院函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後,撥交給臺南市政府。到了2012年時,縣市合併後的臺南市政府開始規劃,將鶯料理改建為當初個人所提並主導通過都市計畫的開放式廣場,於該年3月1日動工,但工程期間工程局表示因是進行廣場工程,而拆除了一部分殘存下來的老圍牆,又引發爭議。鶯料理被人如此愛憎交加,只能說命運實在是多舛。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