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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後記 — 聖經與吃
2009/11/14 19:26:36瀏覽721|回應1|推薦5

  在福州與煙台之旅中,見到了不少弟兄姊妹。雖然從未謀面,靈裡的交通卻暢然無阻,十分甜美溫馨。然而,我們還是活在物質世界裡,還活在我們的肉體裡,有些東西,目前實在還很難勝過。其中一個最顯著的例子,就是食物。

   屬靈的食物,大家怎麼分享都沒問題。屬地的食物,可就沒那麼簡單了。

這是山東濰坊。當地特產綠蘿蔔,清潤甜脆又帶點辣勁,爽口又提神。有話說:「煙台蘋果萊陽梨,不比濰坊的蘿蔔皮。」

吃濰坊蘿蔔是一大享受,可是,這裡還有別的東西,你得把這一篇讀完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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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吃」在聖經裡,甚至神經綸的職事裡,一直是一件大事。

神造了人之後,囑咐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吃。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而那人所犯的錯誤,就是他吃錯了東西。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神施行神蹟讓法老放他們走。他們出埃及前夕,神要他們好好吃一餐逾越節的羊羔。在那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神不厭其煩的告訴以色列人這羊要怎麼吃,不能怎麼吃,要配什麼吃…(出埃及記十二章1~12節)

神帶以色列人出了埃及,花四十年之久,要改變以色列人的構成,用的方法就是「吃」。

出埃及記十六14~15, 35   露水上升之後,不料,野地面上有如白霜的小圓物。以色列人看見,不知道是什麼,就彼此對問說:『這是什麼呢?』摩西對他們說:『這就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就是嗎哪)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了有人居住之地,就是迦南的境界。

以色列人過了紅海,進了曠野,親眼目睹﹑親身經歷了神為他們所行的種種神蹟奇事,卻還向神發怨言,起叛變,原因也是吃。

民數記十一4~6   他們中間的閒雜人大起貪慾的心;以色列人又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呢?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吃魚,也記得有黃瓜、西瓜、韭菜、蔥、蒜。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除這嗎哪以外,在我們眼前並沒有別的東西。』

等神成了肉體,生為耶穌,祂告訴人說祂是天上降下來的糧,要人來吃祂。

約六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活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

祂甚至乾脆明明白白的說:

約六53~56: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遠的生命,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他裡面。

這話一出,說得原本來看熱鬧的廣大群眾一哄而散,說得跟隨祂的門徒也面面相覷,下了一個結論:

約六60  祂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當然,後來耶穌還是自己解開了祂話中的奧秘:

約六63  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原來祂是要人吃喝祂的話。

耶穌的大門徒彼得遇見了耶穌,拋下一切跟隨耶穌。卻一再說糊塗話,做糊塗事。等耶穌經死復活,將生命之氣吹入他裡面之後,他有了生命的變化。這時他一開口說話,就是五千人信主,三千人得救。可是當主進一步呼召他將福音傳給外邦人時,他退縮了。此時,主用以啟示彼得的方法,也是「吃」。

徒十一5~8: 

我(彼得)在約帕城裡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看見異象,有一器皿降下,好像一塊大布,繫著四角,從天縋下,直來到我跟前。

我定睛往裡面察看,見有地上四足的牲畜、野獸、爬物並天空的飛鳥。

我且聽見有聲音向我說,彼得,起來,宰了吃!

我說,主啊,絕對不可,因為凡俗或不潔之物,從來沒有入過我的口。

以前讀這一段,總是多少有嘲笑彼得的心態。

彼得阿,彼得。枉你是主的門徒,都親眼看見這異象,親耳聽見有聲音要你宰來吃,你還說不!還說了三次!人怎麼能這麼愚頑不靈呢?

直到這次,我到了山東,看到服事飯食的姊妹們歡歡喜喜地從廚房端出那一盤「佳餚」,我才知道,是我冤枉了親愛的彼得弟兄。

我不知該如何形容我當時的心情。

一面腦波頓時迅速轉動,想找出個什麼好理由躲過這一餐,一面卻是冷汗徐沁,腦海一片空白。

那是一盤「知了」。它們就這副模樣躺在盤子裡…

經過一番掙扎,我終於拿起筷子,挾了一隻,在後悔之前快速送進嘴裡。

在那一剎那,真想念親愛的彼得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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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知了?就是盛夏在大樹上吱吱叫個不停的蟬。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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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vchang76&aid=3496885

 回應文章

LLL
太佩服了
2009/12/21 14:55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