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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5 12:53:04瀏覽203|回應0|推薦2 | |
狗室友便便 他就地正法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台北縣報導】 2010.08.15 吳姓男子認為唐姓女室友的臘腸狗在廁所亂大小便,拿起木棒狂抽猛打,將狗兒活活打死;唐女求償七萬六千元等喪葬費用,吳只願賠一萬五千元,和解破裂。板橋地院依毀損罪判吳徒刑三月,得易科罰金九萬元。 法官調查,吳姓男子(卅二歲)和昔日在餐廳上班的唐姓女同事,在台北縣中和市一棟公寓五樓分租,共用客廳和廁所。唐女養了一隻兩歲多的公臘腸狗「狗狗」,狗狗習慣在公寓的廁所內大小便,再由唐女清理。 四月三日晚間十一時許,吳返回租屋處要上廁所,認為狗狗在廁所裡大小便搞得一塌糊塗,地板四處沾有狗屎和狗尿,且聞到大小便的惡臭,氣得大罵,狗狗一臉無辜。 吳姓男子氣到抓狂,一手抓住狗狗,一手拿著木棒往狗狗的頭和鼻子猛敲狂打,狗狗痛得哀嚎掙扎,當場被打死。 吳「行凶」後離開租屋處,沾滿血跡的狗屍橫躺在客廳。外出訪友的唐女,隔天晚上返家驚見愛犬慘遭毒手,難過的痛哭失聲,邊哭邊打電話詢問吳有沒有打狗,但吳謊稱前一天晚上未回租屋處,不知狗狗被打死。 唐女以為家裡遭小偷,狗狗可能為「保衛家園」咬小偷而遭打死,向中和警方報案。員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前一天深夜吳自租屋處離開,唐女追問吳後,吳才承認打死狗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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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