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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0 17:03:29瀏覽344|回應1|推薦1 | |
龍岡操場旁 赫見專業捕犬籠
聯合報╱記者劉愛生/平鎮報導 2009.12.30 愛犬志工何媽媽在平鎮市龍岡操場旁,發現一座專業捕犬籠,懷疑有人專門捕捉流浪犬撲殺後賣狗肉。 記者劉愛生/攝影 愛犬志工何媽媽警覺居家附近的流浪狗不斷減少,循線追查竟在平鎮市龍岡操場旁草叢,發現一座專業捕犬籠,懷疑有人專捕流浪犬後撲殺賣狗肉,縣動物防疫所已針對獵捕虐殺一事展開追查。 何媽媽表示,她每月花費1萬多元購買飼料、肉品,認養、餵食平鎮市與中壢市交界的龍岡操場周邊的流浪狗,「很奇怪,最近幾天的流浪犬卻越來越少」,前晚看到一隻「小黃」流浪犬左腳被夾傷後,警覺附近有人捕殺狗。 何媽媽立即帶「小黃」到醫院治療,獸醫研判被捕獸器夾傷,必須截肢,手術費約6000元。何媽媽說,沒人重視流浪狗的生命,她又沒現金,看到「小黃」重傷無法治療,她更難過。 何媽媽又說,她沿著龍岡操場四處找尋,最後在一個很隱密的草叢中看到一座「專業捕犬籠」,再深入追查,看到大批血跡與毛皮,懷疑有人誘捕流浪犬撲殺賣狗肉。 她認為,龍岡附近有很多三條腿的狗,懷疑是遭捕獸器夾傷逃脫的後遺症。 平鎮市龍恩里長胡李聰明表示,龍岡操場周邊的流浪狗成群為患,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請清潔隊捕捉,胡李聰明也呼籲飼主要有愛心,不要棄養。 縣動物防治所代理課長高瑜婕等人到場會勘,高瑜婕表示,不當使用捕獸器即屬違法行為,依法可罰款1萬元至7萬元不等。高瑜婕強調,如果在私人土地上架設捕犬籠並不違法,但是若將捕獲的流浪犬獵殺賣肉,即屬於違法;受理何媽媽的報案後,將會追問地主與架設捕犬籠者的動機,才能全盤了解、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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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