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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5 09:59:41瀏覽351|回應0|推薦2 | |
警消無「法」破窗 狗狗烤死車內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中壢報導 2009.07.15 中壢市新中北路有狗狗被關在轎車內狂吠,警方及消防單位以私人空間為由,未及時破窗救狗,致狗兒活活在高溫下烤死,引發網友憤慨,紛紛發言譴責「草菅狗命」。 網友表示,這件虐狗事件發生在12日下午,有熱心民眾發現中壢市新中北路一處停車場有狗兒被關在轎車內狂叫,曾向派出所報案,但並沒有及時處理。 直到13日凌晨,台灣貓狗幸福協會成員據報,趕到現場證實狗兒受困,他們到普仁派出所報案,並要求員警開具三聯單,後來證實狗兒已經死亡,他們要求警方揪出虐狗兇手,並依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 後來警方找到郭姓車主,他表示,這隻狗是在高雄縣燕巢鄉以100元領養的,因居住地方無處可養狗,現在他正在找工作,準備工作有著落後,把狗交給同事照顧,對於狗兒在車內死亡,他也很難過,「我不是故意的」。 由於狗兒活活在轎車內被高溫烤死,引發網友憤慨,紛紛上網痛批車主及警方、消防單位,這則討論在24小時內引起5000多人次點閱關心。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志工倪京台表示,台灣缺乏動物警察制度,動物的權利仍無法伸張,警察獲報後第一時間就應破窗救狗,把狗當成生命看待,警方及政府處理態度實在令人遺憾。 普仁派出所指出,員警據報立即趕到現場,因沒有法源依據,加上轎車屬於私人空間,無法破窗,他們根據車號緊急聯絡車主,設法找到家人才聯絡到郭姓狗主人。 桃園縣消防局則說,車內如同民宅一樣,屬於私人領域,並非是公共場所或戶外,除非有人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否則他們依法不能入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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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