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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破解廢除死刑的部落格"在破佛正見6!!
2013/05/29 21:31:45瀏覽1489|回應0|推薦0

以下是我在臺灣網路佛教論壇破斥他的文:

fatt(完全破解廢除死刑的部落格)對經文及法師言論以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扭曲文義,以他自己的意思,硬拗佛會支持死刑或殺人犯死刑,根本就是假傳"聖人言旨",公然破佛正見!!
他引用的經文,根本無關死刑的議題,佛主旨在於說明三世因緣果報,而且經文中是國王殺諸賊及婆羅門家人後,諸比丘入城聽說國王捕殺諸賊及婆羅門家人的事,再去向佛報告此事!!卻被他改造成,佛不為眾生向國王求赦免死刑,就被他拗成認同死刑了!!
十誦律經中原文:
[0122c14] 是兒父母[24]死已。作孝除服洗浣竟。往詣迦留陀夷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白言。我視大德迦留陀夷。如父[25]母無異。若有所須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種種生活具。自恣受我請。當隨意取。如從我父母取。答言爾。爾時迦留陀夷所須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從彼家取。爾時有五百賊。作惡事竟入舍衛城。賊主年少端正。婆羅門兒婦機上遙見。心生染著。便喚婢使語。其人來入共相娛樂。是婢即往語言。某婆羅門婦喚汝來。入共相娛樂。賊主即入。一時迦留陀夷。晨朝着衣持鉢入是婆羅門舍。婦為敷座。坐已共相問訊在一面坐。婆羅門[*]兒婦。疾為辦飲食。自手行水。自[26]與多美飲食。自恣飽滿竟。行水洗手。取小床坐聽[27]法。爾時迦留陀夷。為種種因緣訶責婬欲。讚歎離婬欲。種種因緣訶責破戒。讚歎持戒。如是說法已從坐起去。時[1]婦作是念。是比丘種種因緣訶責婬欲讚歎離[2]欲訶責破戒讚歎持戒。是比丘必當見我二人共作惡事。是故作是語。我夫更無同心愛念如是沙門者。若以是事語我夫者。我當受大苦惱。作是念已[3]語賊言。汝聞[4]沙門種種因緣訶責婬欲讚歎離[*]欲訶責破戒讚歎持戒耶。[5]是比丘必當見我等二人共作惡事。我夫更無同心愛念如是沙門者。若以是事語我夫者。我等當受大苦惱。賊主言。[6]余當云何。答言。當除滅去。賊[7]主言。此有大威德力。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常出入波斯匿王所。末利夫人師。云何可殺。答言。我能作因緣必令可殺。是女人中後[8]佯病臥[9]地。遣[10]人往喚迦留陀夷言。[11]來看我病。迦留陀夷中後著衣往看。即與坐處共相問訊。迦留陀夷就坐。種種因緣為說法。示教利喜已欲起去。婦言。善人莫去。隨爾所時為我說法。我漸小差。苦受滅樂受生。迦留陀夷聞是語已。復為說種種法。示教利喜已欲去。又言。善人莫去。隨爾所時為我說法。我便得差。苦受滅樂受生。迦留陀夷復[12]為更說種種法示教利喜乃至日沒。闇時迦留陀夷[13]起到糞聚所。賊主以利刀斷頭埋著糞中。是時說戒日。祇桓中行籌。長一籌。共相謂言。誰不來者。[14]比坐皆言迦留陀夷不來。誰受[15]欲。答言無有。諸比丘不知云何。是事白佛。佛語諸比丘。汝等作布薩[16]說戒。迦留陀夷已入涅槃。我與[17]善男子迦留陀夷。少一身不滿五百世共伴。今則別離。佛過[18]夜已。晨朝著衣眾僧圍繞恭敬。入舍衛城到糞聚所。佛神力故。死屍踊出在虛空中。諸比丘取著床上持出城。諸比丘及弟子。以大德供具燒身起塔供養。波斯匿王。聞長老迦留陀夷某婆羅門家死。即滅七世。左右十家皆奪財物。捕取五百賊悉截手足著祇桓壍中。諸比丘入城乞食。聞是事已白佛。佛言。如是過罪及餘過罪。皆由非時入聚落。佛言。若迦留陀夷不非時入聚落者。不於是婆羅門家為人所殺。佛種種因緣訶責非時入聚落已。語諸比丘。以十利故與[19]比丘結戒。
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經中原文: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第四十三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第八十之[13]餘
[0865a06] 爾時勝鬘夫人。知尊者鄔陀夷[2]枉被賊[3]師所殺。慇懃白王令捕賊[*]師。為護未來諸苾芻故。時王即勅有司嚴加掩捕。獲[*]賊師已。王遣將賊投熱油釜中而斷其命。賊之伴侶有五百人。皆截其手。彼私通女以其頭[4]髮繫不調馬足。放令蹋。死時諸苾芻咸皆有疑白佛言。世尊。彼之賊[*]師曾作何業殺鄔陀夷受苦而死。及私通女五百賊徒皆被刑戮。佛告諸苾芻。由彼王等於先世中自所作業。還當自受。非於餘處有物[5]代受。如餘廣說。汝等應聽。乃往古昔於婆羅痆斯城王名梵摩達多。其王大臣聰明博識有五百弟子。為貪利故遂至王前詐陳預夢。云我夢見當於十二年中天不降雨。國土荒亂人民飢饉王位將危。王曰若如是者事當奈何。欲作何計得免災厄。大臣白曰。應殺五百頭牛作耶慎。若大會設婆羅門。方免災難。王遂出教總集五百頭牛俱在一處。牛大吼叫。王聞其聲便生悲愍。告大臣曰。豈俱殺此諸牛命耶。臣測王意白言。大王。觀此群牛欲殺之時。有行婬者其牛合死。時將設會總察諸牛。遂有特牛牸牛共為婬事。大臣曰此應合殺。彼五百弟子一時舉手云此牛合死。其大臣婦亦云合死。遂殺二牛以供設會。汝等苾芻往時大臣者即賊[*]師是。其大臣婦者即私通女是。五百弟子者即賊伴五百人是。往時二牛即勝光王及勝鬘夫人是。昔時被殺今還殺彼。汝等苾芻凡諸有情自所作業果報不亡。雖經多劫緣合還受。是故當知。勿為惡業修諸善品。

0865b06] 復次諸苾芻汝等當聽。其鄔陀夷先作何業由彼業力。今被他殺棄糞聚中。乃往古昔於一聚落有捕獵人。以屠殺為業而自活命。彼時有一獨覺。來至林所而暫停息。當是之日彼捕獵人一無所獲。便生怪念。我從昔來於此林中多獲禽獸。何故今日而無所得。遂見人蹤隨跡而去。見一獨覺端居而坐。是時獵者作如是念。由此人來我無所得。遂生瞋忿。即滿張弓放以毒箭中其禁處。獨覺聖者見此愚人起悲愍心。為現神變騰空上踊猶若鵝王。時彼獵人見神通已深生追悼。發言仰告。我愚癡人不識賢聖。願縱身下受我懺謝。時彼聖者為哀愍故。放身而下受其懺謝。因即命終。時彼獵人以火焚形。取其舍利起窣覩波。種種供養因發大願。勿緣此罪令我當[6]來受地獄報。於未來世當得逢遇殊勝大師親承供養。汝等苾芻往時獵人者即鄔陀夷是。由昔殺他今還被殺。



後世傳聞輯錄與經文略異:
諸經要集卷第
[3]十四殺生緣第一
[0128c19] 又[22]鼻柰耶律云。昔佛在世時。舍衛國中有一婆羅門。常供養迦留陀夷羅漢比丘。婆羅門[23]唯一子。長為[24]取婦。時婆羅門。臨終勅子。吾死之後。汝看尊者迦留陀夷。如我今日莫使有[25]乏。父母亡後。子奉父母教。還復供養迦留陀夷。如父在日等無有異。後於異時。婆羅門子。出行不在。囑婦供養。是日便有五百群賊。中有一賊面首端正。婦遙見之遣使喚來。便共私通。迦留陀夷數往其家。婦恐沙門漏泄[26]此事。後共此賊方便殺之。波斯匿王。聞於尊者迦留陀夷為賊所殺。王憶尊者瞋恚懊惱。即時便誅婆羅門家。并殺左右十八餘家。捕五百賊。斬截首足。擲著塹中。比丘見已而白佛言。迦留陀夷。本造何惡。為婆羅門婦所殺耶。佛告比丘。迦留陀夷乃往過去。作大天祀主。有五百人。牽其一羊截於四足。將詣天祀而共乞願。祀主得已即便殺之。由殺羊故。墮於地獄受無量苦。昔天祀主。今迦留陀夷是。雖得羅漢。餘殃不盡今得此報。爾時羊者。今婦是也。昔五百人截羊足者。今日為王截其手足五百賊是。佛告比丘。若人殺害。所受果報。終不朽敗。

金園集卷下
天竺寺懺主慈雲大師 勑諡法寶大法師 述
住持傳天台教觀五世法孫慈明大師(慧觀)重編
改祭修齋決疑頌(并序)
[0017c11] 第五疑祭祀之家及彼師巫得何罪報耶。
[0017c12] 釋曰如毗尼律中說迦留陀夷身證羅漢被婆羅門婦殺之因過去曾為祭主今廟祀是也有五百商人共宰一羊同來乞願殺羊祭祀已俱墮地獄世世已來常被羊殺其五百人亦因彼婦被波斯匿王所殺且五百人共殺一命并其祀主今證聖果受報未盡何況一人殺多物命又晉時巴丘縣有師巫姓舒名禮為人祭祀死墮熱殺地獄舉體焦爛還魄自說又寶藏經廣說祭祀之報不能備引頌曰。
 殺他還自殺  影響逐形聲  鬼飽都無福
 空招墮火坑


由經文中明顯可知,佛觀知:
1.婆羅門家族及五百賊人過去生曾共殺二牛前身的勝光王(波斯匿王)及勝鬘(末利)夫人,所以今生要被勝光王(波斯匿王)及勝鬘夫人捕殺或斷手腳.
2.而迦留陀夷尊者今生曾須承受殺獨覺聖人的惡業果報,所以今生被賊子所殺!!(經中的賊子並非是獨覺聖人)
因此佛才不去向國王求情赦免婆羅門家族及五百賊的罪!!
3.也不是誤傳的:迦留陀夷尊者欠婆羅門女前世一命!!

卻被fatt硬拗成"佛支持死刑"!!
這是fatt說的:
我未曾說過: 佛說過” 支持殺人犯的死刑”
我曾說過”佛以身教主張對殺人犯的死刑”,或”佛以身教支持對殺人犯的死刑”,不知多少遍了

以下是fatt在他的"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的部落格"的文
2010/05/09 09:55:48瀏覽359|回應0|推薦0

佛在世時,舍衛國有個婆羅門時常供養尊者迦留陀夷。婆羅門臨死時,囑咐兒子,在自己死後要繼續供養尊者,不要間缺。父母去世後,婆羅門子奉父母教,仍然供養尊者。一次,婆羅門子外出,就囑咐妻子供養。這天來了五百盜賊,其中一人相貌端正,婆羅門婦遙見此人,心生愛慕,就遣人喚來,兩人遂共私通。因為尊者數次前往其家,婆羅門婦怕洩漏此事,遂與情夫密謀將尊者殺害。當時波斯匿王聽到尊者被殺,心中嗔恚懊惱,當即下令誅婆羅門家,並誅殺左右十八戶,又捕來五百盜賊,全部斬斷手腳擲於溝中。比丘見已,就問佛陀:“迦留陀夷過去造何惡業,今生被婆羅門婦所殺。”佛告比丘:“迦留陀夷過去生中,曾作大天祀主。當時有五百人牽一四肢被截的羊前往天祀,共同祈願。祀主得羊,立即宰殺,由於殺羊,墮於地獄受無量苦。那時的大天祀主就是迦留陀夷的前身,雖然此生已證阿羅漢果,但因餘業未盡,今須受此感受等流果。那時的羊是婆羅門婦的前身,截斷羊腳的五百人是今日被截手腳的五百盜賊的前身。”

證到阿羅漢的迦留陀夷尊者過去世因為殺羊,曾墮入地獄受無量苦,當生又受到被殺的果報
世尊沒有因為知道迦留陀夷尊者欠婆羅門女前世一命而請求波斯匿王不要判處婆羅門女死刑,這是世尊的身教
但是現在有的佛教徒自己不知道三世因果,卻漠視世尊的身教,一再要求法律不要判殺人犯死刑
如果世尊請求波斯匿王免除婆羅門女的死罪,那麼將會有多少兇煞之徒將假藉前世因果之說來行不義之事呢!這是污蔑佛教的三世因果,因緣和業力之說了

fatt根本就是自以為佛了!!竟然還有"那麼將會有多少兇煞之徒將假藉前世因果之說來行不義之事呢"這種歪理,來硬拗佛支持死刑的!!
古今中外有人能告訴法官"我是殺前世殺我的人;或偷前世欠我錢的人;或性侵前世性侵我的人;或騙我前世騙我的人",就免受國法制裁了嗎???

他還敢扯邏輯理論,他自己的言論根本就違反了數學邏輯:
假設P與Q 為兩個敘述:若已知 P敘述成立 則Q敘述必然成立
此時必定可以推論的結果是 若Q不成立 則 P也不成立
簡單的口訣是 P=>Q 推論 -Q=> -P (=>代表 則)
但是不能推斷 -P=> -Q
例如:
已知 你哥哥(P) 平日都戴手錶(Q)
則可以推論 沒戴手錶的(-Q) 一定不是你哥哥(-P)
但是不能說 不是你哥哥(-P) 就沒有戴手錶(-Q)
更不能推論 戴手錶的(Q)就是你哥哥(P)
也就是P=>Q 僅能推斷 -Q=>-P 其餘 -P=>-Q 與 Q=>P都不見得能成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0%BB%E8%BE%91

邏輯學基本原理
同一律,事物跟其自身相等同,「自己」不能「不是自己」。( the law of identity)
矛盾律,事物不能同時「是」跟「不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the law of contradiction or the law of non-contradiction)
排中律,事物只能有「是」或「不是」兩種狀態,不存在其他中間狀態。(the law of excluded middle)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邏輯系統的性質
邏輯系統可具有下列性質:
有效性(validity):依系統的推理規則,若所有前提皆為真則結論必為真(保真)。所有命題之前提皆語義蘊涵(semantic consequence)結論。
一致性(consistency):系統中任一定理都不與其他定理相矛盾。不存在命題P,P和非P皆可在系統中證明。
可靠性(soundness):系統中所有定理(有效且可證明的命題)皆為真。可靠性與完備性互為逆命題。
完備性(completeness):系統中不存在無法證明或證否的有效命題。系統中真命題皆可證明(真命題皆為定理)且假命題皆可證否。

連以下這種悖論他還一說再說:
我未曾說過: 佛說過” 支持殺人犯的死刑”
我曾說過”佛以身教主張對殺人犯的死刑”,或”佛以身教支持對殺人犯的死刑”,不知多少遍了



fatt的智慧被面子及情執覆蓋掉了,公然"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扭曲文義,"不惜"犯言不犯""破佛正見",硬拗佛會支持死刑!!還誣衊栽贓我破佛毀佛及破佛律儀!!說我是魔!!還罵我閱讀能力有問題【潑婦罵街】【有閱讀障礙】【精神渙散】【缺少家庭教育】【不自愛】!!我都不理他不解釋不回答他的假設性問題,才不會被洗版,模糊破斥他的主文!!



個人認為佛不代婆羅門家族求情,有以下因素:
1.佛如果代婆羅門家族求情及五百賊免死,那豈不是違反佛教的"三世因緣果"論了!!
2.佛如果代婆羅門家族及五百賊求情,那也要代世界各國的人求情才行,否則世人豈不是要毀謗佛不平等,那豈不是變成佛要干涉各國國政!!屆時恐怕為了違反"三世因緣果"反而要招致滅佛法難!!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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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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