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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4 23:25:57瀏覽470|回應0|推薦0 | |
(一)其實可以去研究,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中,犯罪事件受害者死亡及重傷害的數目及比率,在廢除死刑前後的變化。考量考量未來都有成為受害者可能的我們的利害吧! (二)罪大惡極之人,就幾顆子彈了事,讓人消消心頭之恨,就算是伸張正義了?被害人親屬受的傷害及社會的損失,都沒其他補償? (三)公義並不等於正義,公理也不等同於真理,民主就是大家只能做多數人允許的事,作大多數人認為合於所謂義(公義)理(公理)的言行,否則就得受懲處;或只能離去,等待時機成熟時,再去推行自認的正義及真理。就像地球是圓的、地球並不是宇宙中心的觀念,是多久以前大多數人類才真正認同的啊!
(四)有名聞世界的佛教徒,說死刑符合佛教因果論,這是錯誤的;也說菩薩可以殺惡人,這也是斷章取義,菩薩只能在惡人造惡業前,因為別無他途阻止,只好殺了惡人,阻止惡人造極重惡業而下地獄,也救了其他將要被殺害的人。 (五)就佛教而言,殺人者被處以死刑後,未來還要下地獄受苦報,轉世後還要再酬償受害者一命,例如再被受害者殺一次。死刑存廢跟其他刑罰一樣,是取決於多數的民意,並不是可以用真理或正義決斷的。死刑並不符同佛教的因果論,而佛教教義也沒有支持用死刑來彰顯善惡報應,否則佛教戒律中,就不會制定受持殺戒者,不論依法執刑、檢舉、墮胎、助人安樂死致死,都是破根本重戒的。 支持繼續努力提升所有人類的慈悲心和柔軟心,滅除犯罪的動機,讓死刑用不到;也把死刑廢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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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