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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海蹤跡:神啊,誰是我的理想伴侶】尋找夢中情人
2006/08/09 00:33:36瀏覽3956|回應13|推薦5

【夢中情人】

在台灣教會待得夠久的基督徒,會不可避免地察覺到一個現象,怎麼尋找一個夢中情人是如此地難。放眼望去,姊妹很多但弟兄卻很少,若又要篩去靈性不佳之人,要自動配對成功似乎又很難。所以,有好些弟兄姊妹就蹉跎了青春,不斷地在禱告中尋求神的旨意,漸漸地,他們轉而開始為自己的獨身而祈求神。

作者諾曼‧萊特(H. Norman Wright)在《神啊,誰是我的理想伴侶》(宇宙光出版社)一書中,述說他自己一個有趣的經驗,肯定會打破許多基督徒、牧師們的想法與做法。當萊特某個週四晚上去超市購物時,留意到一位女士,左手沒有戴婚戒,也不見身旁有小孩,彷彿是天賜情人。於是萊特心中盤算接近這個女士,不料卻出現一場混亂,使得萊特的購物推車朝向這位迷人的女士,並剛好停在她的後面。在一陣轟然大笑聲中,這位女士之後竟與萊特陷入愛情漩渦中,夢中情人手到擒來。

基督徒可能會問一個問題:我該跳過神的主權,去追尋我嚮往的夢中情人嗎?萊特的答案是:「你需要禱告、等候、尋找,三者合一」(頁113)

【值得愛的人】

某次有機會聽聞一對基督徒夫妻的見證,心中感覺份外驚奇。他們的結合,是弟兄在禱告中得知神安排此位姊妹做為自己的伴侶,在只有數面之緣下,弟兄去電姊妹並告知神的旨意,同時也希望姊妹可以禱告看看,隨即掛斷電話。姊妹聽完電話之後,甚感莫名其妙,但她平靜下來之後,也與其他弟兄姊妹分享與交通此一事情,並開始禱告尋求神的旨意。不多久,他們相戀並結為連理,看在眾人眼裡,甚是不可思議。

有的基督徒看完如此見證,恐怕心中會說,我也要如法炮製。但是否獲得同樣的結果,恐怕就不能盡如人意了。電影《濃情威尼斯》的經典台詞:想被人愛,得先成為值得愛的人。這也正是作者萊特著墨甚多於婚姻、愛情、走出情傷、面對單身等主題,他期待基督徒不要被一些驚奇的例子迷惑了眼目,以致於將尋找夢中情人一事給簡單化。

「值得愛的人」意謂著身、心、靈的成熟,身體不只是浪漫之愛的宿主,而是結合了友誼之愛與「愛加倍」(Agape Love)的愛。「心」的成熟是書中所提「思想的契合」(intellectual compatibility)和「情感的契合」(emotional compatibility),彼此間或擁有相同的興趣、職業、背景,即或沒有,透過適當的溝通,兩人一起學習,並培養雙方的親密感。「靈」的成熟意指「靈性的契合」(spiritual compatibility),戀愛中的情人擁有生命力的信仰,與基督有個人化的關係。

在萊特的剖析下,一個值得愛的人,若擁有這三層面的成熟,在禱告中祈求、等候主旨意引領、進而尋找夢中情人,理想伴侶就有機會出現在自己眼前,而不需要一邊怨嘆,又一邊無奈地禱告。

【神旨意難明】

對許多基督徒而言,最困惑的就是何為神旨意?尤其是在找尋理想伴侶時,更加讓基督徒迷惘。誠如史密斯牧師(M. Blaine Smith)在《明白神旨意》(校園出版社)一書所說:「面對服事、就業或婚姻關係,要踏出重要的一步之前,不要無止境等待神給我們戲劇性或明確的帶領。重要的是,縱使一切外在因素都還不明朗,我們仍須按著所知道的資訊往前行動。唯有向前邁進,才能清楚神進一步的帶領」(頁59)

儘管神旨意難明,我們手中仍握有已知的訊息,可以使基督徒往前行動。譬如,當某位弟兄對某個姊妹有好感,不妨讓自己與對方有多一些談話的經驗,透過團體活動,甚或是邀約參與服事,從中觀察對方是否跟自己來電。反之,對姊妹而言亦是如此。常見到的是姊妹消極等待,沒有對象追求就可能自怨自哀,或者是不斷地禱告,等候戲劇性的結果出現。不妨改被動為主動,向心儀的弟兄握個手、要電子郵件,說些招呼性的話,這可使自己避免流於被迫單身之苦。

一旦踏出第一步,神旨意或許如柳暗花明又一村,理想伴侶的畫像會逐漸鮮明與展開。這時可以進一步探索自己與對方的原生家庭、彼此性格的落差、靈性生活、個人價值觀。猶記得霹靂布袋戲《霹靂兵燹之刀戟勘魔錄II》有句經典的台詞:「心動總是沒來由,而情動則在日久的欣賞與相處」心動有時是種感覺,但要達到情動卻必須經歷「行動」,往前踏一步並不意謂理想伴侶已握在掌心,只代表每一步都要倚靠神,祈求神在當中不斷地預備自己成為一個值得愛的人。

因此要尋到那理想伴侶或夢中情人,是需要下工夫的,不僅是清楚自己的婚姻愛情觀,更是可以內觀自己的心思意念,同時外望可能的目標對象。將這一切交託給神,心動之後的每次行動只踏一小步。藉由時間的流轉,讓心動轉為情動,學習與對方一同攜手走向天路靈旅。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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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杯子
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2007/10/25 20:25

喬志兄平安:

素昧平生,偶然看到您所寫的書評,心中覺得甚是受用

心想找推薦朋友與自己一起來讀這本書

又自問寫不出這麼言簡意賅的簡介

所以想請問您所寫的這篇文章能否讓小弟轉載於小弟的部落格?

http://markcup1979.spaces.live.com/

冒昧請求,還望見諒


丁介陶 George 喬治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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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新文章
2006/08/21 17:43
期待新文章PO出來之後,一觀其妙!

巴拿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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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文章!
2006/08/21 14:29

喬治已經來我的無名網誌看過了

所以知道我已經針對"不可使人跌倒"這個教訓寫了一篇新的文章:

[信仰與生活]「不要作別人絆腳石」的絕對性、相對性及雙面性(上)

http://www.wretch.cc/blog/barnabas&article_id=5375131

應該明天會貼出(下)吧

(下)會把我之前在這邊回應的東西講的比較清楚比較完整

然後不要感慨啦

基督徒也是會彼此打官司的

雖然依照保羅的看法是不喜歡這樣的

參哥林多前書6:1-6

保羅除了說為什麼要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求審外

還進一步的說

"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院吃虧呢?"(6:7)

這跟保羅說我們不要作弟兄的絆腳石 寧可因此限制自己的自由有異曲同功之妙

關於這點

也請參考我還沒出來的前揭文下集:)


丁介陶 George 喬治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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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嘆
2006/08/20 17:16

的確,如果事事都被當成是讓人跌倒有關的話,牧者是可以無限上綱。所以有些基督徒活得很辛苦,似乎活在牧者的緊迫盯人情況下。今天中午聚餐時,還跟一些好朋友兼弟兄姐妹交換意見,心中有無限感慨!

甚至在某個工作場合中,與某位主任交換意見,發現也有教會為了取得資金,意欲賣地,而那塊地是一個育幼院現正使用的地方,兩邊都是基督徒,但急欲取得資金的教會卻不惜打官司,一打好幾年。儘管有基督教界大老出來調停,但卻毫無進展,因為雙方沒有交集。而院童的福祉就在打官司中,似乎被犧牲了。(似乎離題了)

感嘆中!


巴拿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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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與跌倒
2006/08/20 13:16

雖然牧者並沒有對我引用任何的經文

不過如果一定要要求他引用的話

我猜他可能也是會引用不要叫人跌倒的經文

問題是 到底不要使人跌倒的意義跟應用範圍跟應用方式何在

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跌倒在我看至少有三種意義

最廣義的跌倒指所有對信仰產生負面影響的狀況

廣義的跌倒指犯罪

狹義的跌倒指離開基督信仰(參羅馬書16:17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

基本上如果是造成別人狹義的跌倒 那當然很嚴重 不過顯然跟我們所舉的例子無關

如果是因我們的行為造成別人犯罪 這要看我們的行為的本質 跟我們的行為與對方犯罪間的關係進一步分析

我很難想像我穿無袖衣服可以讓中老年弟兄姐妹因此犯罪

甚至是年輕貌美的姐妹穿的短裙也未必會使人犯罪

所以如果說到最廣義的跌倒

那應用起來就要非常小心了

因為可以說我們讓任何弟兄姐姐覺得不舒服 他們都可能因此跌倒(對信仰造成負面的影響)

像是覺得我們不夠有愛心 不夠體貼 讓他們覺得基督徒也不過爾爾 這信仰也不過爾爾

如果要這樣解釋的話

那差不多所有的基督徒都常常使其他的基督徒跌倒過

只有完美的基督徒才會不使人跌倒

如果這樣子的解釋跟應用的話 這個原則基本上是很難應用的

所以我的有兩個結論

第一種看法是很多教會的作法根本沒有聖經依據

或者只是對聖經擴大的解讀 並不是健全的屬靈原則 而有律法主義的毒素

第二

不要使人跌倒的經文

相當大的程度是"愛人如己"原則的應用

這不是像不可殺人 不可竊盜一樣幾乎是絕對性的誡命

相當程度是每個人依照自己靈命的階段跟愛心的程度

自己對自己的提醒 而不是牧者或基督徒可以拿著雞毛當令箭去命令別人附和其偏好的誡命

如前所述 如果不可使人跌倒作這麼廣泛的運用

簡直是無邊無際 變成先說出自己偏好的人就贏了

我只要說了我的偏好 你不應合 就是使我跌倒 就是違反屬靈原則

這是完全不可操作的


丁介陶 George 喬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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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劃分
2006/08/19 23:16

教會的律法主義的確隨處可見,只是牧者或小組長的立場大概不這麼認為吧。甚至姐妹裙子低於膝蓋,都可以被認為不聖潔,有誘惑弟兄之嫌的話,那就難免會讓弟兄姐妹在尋找伴侶時受到限制。

至於巴拿巴的經驗,那倒是很有趣。所以牧者大概引用的是不要讓其他的弟兄姐妹信心跌倒的經文囉,只是這兩者的界線該如何劃分呢?一方是律法主意,另一方則是不讓他人信心跌倒!?


巴拿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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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潔的服飾
2006/08/18 13:03

然後關於你提到的聖潔的服飾的問題

雖然如此主張的教會牧者同工可能會引用提摩太前書2:9為根據

不過那一節經文的到底要怎麼適用 以及還有一些關於聖靈使我們從律法下得著自由的經文來看

如此主張的教會某程度上有陷入法利賽人律法主義的徵兆

我自己的經驗是

有一次穿無袖的衣服去台灣的母會 敬拜時因為熱的關係脫下外套

結果牧者很尷尬地請我穿上外套

不過他的理由倒不是說我穿無袖不聖潔 而是有些年長的會友會覺得不舒服

事實上後來回想 我就發現在我穿上外套前 的確有一對中老年的會友一直回頭看我

可見律法主義一直就是基督教會所難以擺脫的宿命啊!


巴拿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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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2006/08/18 12:56

謝謝喬治的兩篇回應分享啊!

你能與聖靈同工將伴侶由一貫道變成基督徒真是很感謝神的一件事呢!

不過好像很多基督徒並沒有辦法讓配偶歸主就是

我計得我當年在台灣母會的時候 小家的一位姐妹帶她的男朋友來教會

堅持男友不受洗就不結婚

結果他男友慕道多年終於受洗了!

不過我也知道有一位弟兄他的太太仍然不是基督徒

關於你說教會牧者以靈命為由拆散男女朋友的事情我也聽過類似的事情

不過這例子是說牧者以為男方的靈程趕不上女方 所以反對他們交往

這我是覺得很好笑

要兩人靈程剛好相近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吧

假如是女方的靈程趕不上男方 不知道牧者還會反對嗎?

這骨子裡可能還隱藏有重男輕女的味道 所以認為男方的靈命一定要超過女方

不過我覺得 除非有特別的理由 否則教會管到會友的交往實在是太多事了!

所以難怪有些朋友認為台灣的教會的侵略性很強

這只是其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丁介陶 George 喬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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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奇怪的現象
2006/08/17 18:47

其實,我還可多說的是,有些教會存在奇怪的現象。有的牧師或小組長,看到弟兄姐妹有交往的對象,會藉由「遮蓋」的理由,要情侶隨時回報。這本也無可厚非,有人伴在身旁也很好,只是有時牧師或小組長,會對其中的弟兄或姐妹說:「你/妳的靈命不佳,不能在此時談戀愛!」因此有的情侶就被硬生生拆散。

有的教會則是規定弟兄姐妹該穿聖潔的服飾,禁止姐妹穿著小可愛,免得誘惑弟兄,造成犯罪。只是這些規定,是否真屬必要,我心中有所存疑。畢竟,外觀的美麗多少也會促成吸引力的發生,說不定就能有個天賜良緣!


丁介陶 George 喬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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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畫式禱告
2006/08/17 18:39

談到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結合,我親身的經驗是,將我的伴侶從一貫道信徒變成基督徒。我跟Joanne相遇澳洲時,她常到一貫道會堂,甚至會參加那種灌頂法會。可是從她的言談間,總有不快樂之感,所以我就想要傳福音給她。

一直到我回台灣之後,她才有比較多的機會接觸教會,就在某次禱告中,我祈求聖靈如劍從上刺下。聚會結束,Joanne問我剛才在聚會中做了什麼禱告,她說她感受到一把藍光的劍從她頭上刺下,頭非常痛。也因為這次,Joanne開始對信仰有很不一樣的感受,甚至後來受洗。

所以我的體會是,禱告還是很重要,就如同新店行道會張茂松牧師所提倡的「圖畫式禱告」,讓伴侶被聖靈與主耶穌的大能圍繞。因此當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為連理,對神仍須有信心,將自己所求交託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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