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和校園體育館是整夜開的,是我在1985年代剛來美國的觀察,的確是無法接受。比我更早到美國好幾年的太座,看到圖書館關門後仍是燈火通明也是想不懂。不只是室內燈,包含室外停車場都是徹夜明燈高照。目前由於保全設備的進步,可能有些變化。但大體仍維持原來方式。
生活環境以及社會價值觀念會導引不同的判斷。
要買商業保險,保險公司會要求有保全才有好價錢。保全公司會要求開燈。
這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論述。越是『高級』的地區,越是大放光明。大放光明就比較沒有宵小敢放肆,犯罪率低治安好。就會有人想要搬進來居住。供需之下房價就會高,房價高使得地方稅收增加,地方稅收增加就可增加警力,治安就會更好。
至於能源有沒有浪費的議題?美國政府不簽<<京都協議書>>是對是錯呢?可以開個辯論會。
這裡有一篇報導是關於加州政府希望管制零售商室外燈的用量﹝還不是室內燈喔﹞。可以讀到部份雙方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