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國寶級的畫家梵谷,有個始終資助他的弟弟,讓他可以一直留在畫室中揮彩,不必為了果腹而走入凡俗。這個好弟弟看出了哥哥的畫家定位,也明白本身的經商才能。如果不是這位手足,今天的畫壇人物史上可能不會有梵谷這個名字。 荷蘭向世人介紹特色時,梵谷所繪的向日葵、星夜、乃至於自畫象,總常出現,甚至成為荷蘭文化中的一部分,連荷蘭的企業與金融機構都用上了梵谷作為品牌來行銷。 文藝創作,只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像空氣一樣,隨著呼吸進入身體每個部位。它也像雨露一樣,滋潤著飢渴的心靈。文化透過加值,就像脫踊而出的彩蝶,在春意中飄舞。它也可能像嚴寒冬雪前曾經青翠的枝幹,在無人注意時沈寂地埋藏成枯木。 將文化經過加值成文化產業,進而注入創意而稱文化創意產業,便不只是精神面的欣賞,不止於文人雅士的風花雪月,需要聚集各方資源,透過更多市場的參與,促成經濟產值的提昇,茁長成相當規模的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過程中,資金從何而來? 像梵谷這樣,得到手足的資助,可謂是幸運的。若干音樂家,也有貴人相助的際遇,像莫札特、比才、貝多芬等,原是貧窮寒苦,偶爾獲人激賞得到資助。然而,若要發展文化產業,不能個個都這樣等待貴人邂逅,須有周邊的各種機制。這些機制,與一般的科技新創事業類似,從創意萌芽、成品產出、經紀行銷,都需要各方資源投入,包括資金挹注。 文化創意產業的籌資,並不容易,但有嘗試的空間。倘若去找傳統銀行業,或到股市徘徊,極可能碰壁,因為創作者難以提供銀行所要求的抵押品,也常無成熟獲利的上市公司挺腰。但仍不排除遇到可能願意嘗試智慧財產權融資的銀行,或願意推出文創產品的公司。另外,創業投資事業可列入考慮,對於擅長於評估研發事業的創投而言,或有可能把目光留在文創事業。如果該項智慧財產權能夠提出未來現金流量的具體規畫,則考慮證券化方式的可行性便較高。文化產業與其等待資金,不如加入創意思維,一方面思考與其他領域的合作空間,另方面尋找可能的籌資機會。 欲說服人家投入資金,除非期待對方作沒有金錢回饋的贊助,或長期的政府補助,否則,文藝事業須能提出未來可能的投資回收機制,方可能吸引到投資人。另一方面,提供資金者本身也須有智慧財產權的評價能力,並注意好風險的分散。 把創意用在籌資方式上,可看到不少新型的籌資方式,多是創意下的產物。美國、英國、日本之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的案例在所常見。也有創投公司,專門以電影事業、演藝人物作為標的來投資。美國影城好來塢在加州,而科技重鎮矽谷也在加州;許多創投公司與金融機構聚集,前來尋找投資機會。無論科技、電影、音樂或金融,多少搞創意,找創意,養創意的人匯聚一起;文化創意產業在此,並不擔心籌資問題。諸如此類的國外經驗,是我們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時,值得引為參考的實際例證。 無論文藝作品或文藝籌資,都需要創意,需要合作。梵谷在畫室與畫布對話時,發揮文藝創意;梵谷的弟弟在與客戶對話時,發揮其經商才能。在社會中發展出一種機制,邀集各種專業者,各自發揮創意,攜手打造文化創意產業,這是理性與感性的融合,創意與現實的共生。 (作者是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兼任教授,專長貨幣金融與經濟,涉獵文藝與音樂) 【2008-03-12/經濟日報/A4版/金融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