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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公投 打臉無能立委與政府 (發表於聯合報)
2018/11/26 18:56:23瀏覽2857|回應0|推薦4

憤怒公投 打臉無能立委與政府

這次的地方公職人員大選的結果並不意外,許多縣市受到民進黨中央執政不利的影響,民心思變而要求換人執政。但是更應該要讓我們警醒的卻是這次公民投票結果:十案中通過的七個案都是針對政府當前政策的修正或否決,而那些未通過的三案卻都是對政府當前政策的加碼。

因此,這次公投綁大選的結果與其說反映出民意對於個別政策的喜好取捨,更不如說是對於執政團隊的徹底不信任。但是前次全國大選不過兩年前,為何會有如此大的差距?如果說只是執政團隊的愚昧,那為何掌握國會過半的執政黨民意代表無法反映輿情?拉近政策與民意的落差?這恐怕才是台灣民主最荒謬危險的地方。

而這其中,最不該發生的就是關於同志議題的五項公投案。與其他關於空汙、能源或正名等議題不同,同性婚姻與同志教育都「不只是議題」,而是直接聯繫到活生生的同志權益與社會文化情感,那是完全無法也不該用數人頭的方式來處理的血肉靈魂,公投結果只會造成族群更加對立甚至家庭情感撕裂。國外許多經驗以足以反映此事的嚴重性。

回首2015年,法務部就已經正式發包學者研擬同性伴侶法草案,即便不見得能滿足同運團體的期待或得到部分護家團體的認同,但顯然已是整個社會最有可能為同志權益往前一步的作法。2016年蔡總統上任時本應在立法院提出並接受其他版本來進行公開討論,讓新任立委根據民意與法律原則來折衝商議,使整件事有個較為和緩的討論空間。最後通過的版本即或有爭議,還可以透過釋憲解決。

但是這部爛戲如我們後來所看到的,不僅法務部刻意不推出版本,大法官也過早介入釋憲,觸發後續公投的社會衝撞。結果是在荒廢了兩年,繞了一大圈以後,還是得回到立法院進行專法的討論,徒增社會更多撕裂與傷害。無能的民意代表與政府,真是莫此為甚。

因此,雖然這次公投的過程大致平和,看似又是往民主的方向進了一步,但雙方實在也不該為這結果過度慶幸或傷心。因為這些本都是不該發生的事情,反映我國代議制度與立法委員的嚴重失職,無法及早反映富有生命力的社會現狀,亦無能協助凝聚社會共識以制訂合適的法律。過往究竟是如何選出這批無能的立委與政府,兩年內就累積這麼多公投憤怒來打臉,實在是我們應該嚴肅反省的事情,更必須承認距離理想的民主社會,我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發表於11/26/2018聯合報民意論壇:https://udn.com/news/story/7339/3501969?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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