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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說與洩密監聽還是有差別的
2016/11/09 06:24:32瀏覽437|回應0|推薦15
關說無所不在,從出生找名醫掛號上好托兒所都要人際關係。朝中無人莫做官,耳熟能詳。我們都很討厭關說,但人人遇事卻又希望有特權關愛。不過,關說有些事涉不法則屬有罪,有些則是道德是非觀感的問題。
監聽與洩密均為法所不容的,政府若可隨意監聽,和極權納粹何異? 百姓股憟秋風肅殺的日子豈不要捲土重來? 洩密也是法令明確規範的,很容易加以檢驗,所以黃世銘很快就定讞了。
而關說除明顯有犯罪事實者之外很難繩之以法或重判,不然特權怎會存在! 例如,林益世當過民意代表和總統府秘書長,因為行賄的商人面臨生意破滅,挺身而出並有錄影為證檢舉,才會成案,否則往往事出有因查無實據而不了了之。但中鋼據說是民營公司,據說林益世的關說因此不必用公務員的貪汙治罪條例來判刑。

馬前總統涉及監聽與洩密司法案件,顯然馬總統應無犯意,但是法律很清楚規範不允許未經申請核准不得監聽,洩密也是有法令明文規範,但馬在第一時間見獵心喜不夠冷靜周延,怪不得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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