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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怎麼變成查驗出不出國?
2017/07/18 23:35:32瀏覽866|回應1|推薦13
「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是邏輯不通,它意旨是防止公務人員死了還繼續領月退俸,卻變成查驗公務人員出不出國,還要報告行蹤,出國目的,難怪被懷疑警總復辟。

我相信留在國內的人較多,到底我們有沒有查驗留在國內的退休人員還活著的方法呢? 在國內死了不通報,或是沒家屬,或是家屬不通報,怎麼辦?
日本確實曾有好幾萬老人死了,家屬繼續冒領福利。


銓敘部說,人死了,追回錢很麻煩;可是人一定是先死了才能通報,還是會有一期款發出去,要如何追回,追回多少,可以用法律清楚的訂定。

我們應該從寬立法執法從嚴,不管留在國內或出國皆應一概定期查驗,可以立法半年或一年由領受人主動通報平安,若沒主動通報再由人事部門聯絡或通知,無回應者暫停發放退休俸或福利;若家屬惡意不報侵占再予依法訴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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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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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9 19:00

我是贊成啦!我很多朋友早早退休,靠著18%及月退支撐,拿到外國國籍,還領外國的老人年金。

放逐生(dave400223) 於 2017-07-20 11:35 回覆:

這個查驗原來是配合兩岸相關法律,因為赴大陸定居或歸化中國的人必須改為一次退,不得領月退。另外,退伍軍人的退輔會服務太過親切,由於有很多退休者是孤獨的,需要協助會領,據說因此發放比較鬆散。剛好出國者電腦很容易取得出入境紀錄,直接前往中國者自然就被抓出來。

現在就一年查驗六次,以避免三節慰問誤發。

可惜,這個查驗是無法查到領受人是否還存活? 所以孤獨死亡或家屬或協助者隱匿不報,就會誤發,尤其沒有出國的,如果不定期勾稽,是有可能死了仍繼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