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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5 09:21:35瀏覽1995|回應2|推薦18 | |
自從當上聯邦陪審團才知道:陪審員是這樣受到重視的! 在法庭上,陪審員最大的責任是公正地審視被告的罪狀,然後做出明智的決定。 所以,法官大人第一天就跟我們說,法庭上其實有十七位法官,他是掌管法律程序的法官(Judge of Law),陪審團則是十六位審理證據的法官(judge of facts) 。 因為陪審員是這樣的「包青天」,每次陪審團進進出出時,法庭每一個人都必須起立迎接與歡送。 (我隔壁的「包青天」跟我說:「好爽!」我想沒有說出來的人應該也很「暗爽」吧!) 陪審員每天必須簽到,搭專用的電梯,和地位尊貴的法官大人進出的管道一樣。 陪審團專屬的房間明亮、寬廣,最棒的是有「觀景窗」(法官大人的房間就在隔壁,是人和而佔地利吧!),也有自己的洗手間。 法院每天幫我們準備各種冷、熱飲,各式糕點與水果,因此,很多人都到法院吃早餐。 我剛開始也是如此,但那些糕點都是高熱量的食物,我又習慣吃完食物必須刷牙、用牙線。 所以,現在即使每天七點就必須出門,我都在家先吃完早餐再出門,只在法院喝咖啡與果汁。 陪審時間是九點到下午一點。 先陪審一個小時45分鐘,再回房間休息三十分,吃吃喝喝,再出來陪審一個小時45分鐘,然後便休庭。 我發現這一餐很重要,幾乎每一個人一進來就開始大吃,吃得比早餐還凶! (今天一個陪審員跟我說,她必須這樣才不會想睡覺,用糖把自己充電) 我們吃剩的食物與飲料,法官大人說歡迎我們帶回家。 果汁總是剩下一堆,所以,我每次都至少帶回一瓶果汁,現在家裡可以賣果汁了! 陪審時,因為程序或內容問題,法官、檢方、律師團常常要私下協調( sidebar) ,在法庭另一角講他們的悄悄話,讓我們聽不到。 這時,陪審員只要不超過陪審團範圍外,都可以站起來伸伸懶腰,走一走、動一動。 每天出庭,法官大人一定問候我們,說些讚美與感謝的話語,說我們這些陪審團如何優秀,如何跟他們合作,從來沒有人遲到等。 但有一次,我們這些陪審團的人實在「太優秀了」,竟然九點一到,書記官都還沒來叫我們,我們就自動排隊,一排人等在門後準備進庭。 結果那天法庭正好有點事延遲,法官大人從他自己的房間出來,看到我們,嚇了一跳,馬上要我們以後千萬不要如此,好好休息,等候法庭指示。 Boston聯邦法院的建築只有十年左右的歷史,所以,設備先進,音響一流,法官大人說是全國第一。 陪審員的椅子也很寬大,可以前後搖擺,360度旋轉。 兩人共用一台十五吋的螢幕,不管看文件或錄影帶,開關一開,就在眼前,不像電視或電影上演的,要大家一起看一個前方的螢幕。 法官大人說任何時間我們想上洗手間,馬上表示,不要憋,他馬上暫時休庭。因為檢方與被告都希望我們全力傾聽,不希望我們內急分心。 (只是,你敢嗎?讓全庭等你一人?) 又任何時間覺得冷、覺得熱,或認為空氣不新鮮,馬上說,他隨即找人調溫或改善。 口渴也要說。 (我們真的有人這樣做了,書記官馬上去拿水來)。 對案件的說明有任何疑問,隨時寫紙條傳給法官大人。 (每次開庭真的都有人傳紙條,而且次數不少,有一次竟然超過五次。敝人、在下、我,也曾跟法官大人傳過小抄一次:)) 本來我們要審的案件一個月左右就該結束,但今天法官大人說要再延長一個月。 因為兩方都還有很多話要說,根據憲法,被告享有被公平審判的權利,所以我們要審到「兩方都沒話說了」才可以。 麻州一小時最低工資是八元,陪審員的薪水是十元,不錯了。 但上禮拜四下完班,我請教會住在波士頓的一位學生出來吃飯。 她小姐說她在學校打工,工資一小時12元,比我們當陪審員的還高。 今天書記帶來了好消息,說我們只要陪審超過十天,便可以加薪。所以,從下禮拜開始,我們將從每天四小時40元,變成50元。 還不錯嘛! 工作十天便加薪25%,創紀錄了吧! P.S. 附上幾張Boston市區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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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趣嗜好|攝影寫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