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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毒犯時拿槍又打毒犯,這有錯嗎?
2009/11/21 13:19:00瀏覽885|回應2|推薦6

我支持警察去抓毒犯時,拿槍去抓這有錯嗎?是有民眾照像下來,這也沒有改變結果,我還是支持警察。

雖然之前有罵警察不好之處,但是對於他們做對的,我也會完全支持,這個毒犯已是重大的罪犯了而通常這毒犯都會有槍枝帶在身上,所以警察所做的反應我是認為完全對的,電視上主播還講說這個可能有執法過當,這句話恐有誤導了民眾了。

難道還要有警察因為受傷還是被毒犯打死之後才可以拿槍嗎?我不但是支持而且還希望他們在執法時都拿槍,因為人命關天,而且又沒有開槍。只是為了自保啦。

別怪他們,因為他們在執法,會去追的話,那大都是已有明確的証據了,只是要抓他們而已。所以不用怪他們。反而要支持他們。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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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5031&aid=351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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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火
2009/11/24 07:59

警察執行危險勤務時,自身安全最重要。槍感覺不是用來打人用,警棍和手銬是不是不足阿,應該是先壓制(含持槍控制現場)在上手銬吧,若有反抗再以警棍壓制


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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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槍沒有錯..............
2009/11/24 03:06

警察依法是可以拿槍執勤,如果遇反抗,可以進行反擊,這完全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毒犯沒有反抗的行為時,警察打人就是錯了,警察只是執法單位,並不是審判單位,警察沒有主動使用暴力的權力,而是被動進行執法必要之行動。

所以警察抓毒犯時拿槍完全沒有錯,但是,如果毒犯沒有反抗行為而打毒犯,這是錯的。

只是台灣的警察都很聰明,通常都會採取預防作為,例如先打死人再對空嗚槍,很多時候遇歹徒有槍械時,先開槍對保護自身安全是有幫助的,但是,更多時候是,遇到沒有槍械的歹徒,警察依然是先開槍再說,被打死只能算你倒楣,例如前幾個月,警察為了追沒掛車牌,遇臨檢不停的人,就開了6槍,槍槍都是對人(檢察單位去測量射擊彈著角度,證實槍槍都是對人射擊,搓破警察謊言說有對空射擊,跳彈才打到人的說法),直到把人打死為止,本來警察有罪,但是事後被打死的人犯了虐殺罪,反造成該警察成了立功的模範,這簡直是顛倒黑白的行為,明明是刻意槍殺可疑之人,有殺人罪之嫌疑,最後反而被包裹成英雄,真是令人無言。

警察應該是人民的保姆,人民的公僕,應該要為人民”服務”,但是現在的警察,都是高高在上的”官”,見到人民都神氣的二五八萬,好像是人民應該要對他們模拜的姿態,看了令人火冒三丈。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09-11-29 13:11 回覆:

您的前半段文章因為是真實的事情,我不能講什麼話了。

但是最後一段,那才是我所能看到及體驗到的事情,平常時警察都是欺善怕惡的啦。平民死老百姓的,他的心態就是壓死你,因為我是警察,怎樣。可是當你撥電話給某個你認識的民意代表後,我可以保証,他馬上像個龜孫子一樣,你要消單嗎?沒問題,你要我道歉嗎?沒問題,你要我怎樣呢?要請一桌謝罪?沒問題馬上辦。

這就是警察的態度。這就是平時所見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