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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9 13:27:57瀏覽2163|回應4|推薦2 | |
一位駕駛用行車紀錄器錄下了警車在不該轉彎的地方轉彎,認為是警車帶頭違規,結果是交通大隊的長官還道歉?這是為什麼? 我常希望警察能硬起來,因為有鐵腕的執行力才有好的環境,然而民眾常認為警察只要是違規的話,那我為什麼不可以? 我真心話是,那是當然的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尤其在抓人或是趕去現場時,他當然是要以最快的方式到達現場,以今天(1月19日)上午的電視新聞台中報導的警車在不能右轉的地方右轉,這是可以被接受的情形,因為警車有亮警示燈,那為了公務而在趕路程呀,有何錯?那有人會問警車都可以不按照法律嗎?其實是民眾自已不明白,真是一個白痴呀,為了要執行公務,你想一下,救護車如果要按照一般的行車規定的話,那不就是大家叫計程車就好了,幹嘛要救護車?當然救護車可以因救人而短暫的可以有優先行路權,又如同救火車、警車等等,這都是與人民有直接的關係呀,有優先用路權,這當然是可以理解的呀。 當然也有人會問,這有優先用路權是誰來決定的?這當然是按照法律來的,再來是由警察以當時的情況來決定呀。有何錯呢? 電視台還報導這件事,好像來凸顯警察的"特權",這不也是另一層的問題出現,電視台的另一用意是要告訴人民,這些特種車輛是為了要執行公務而必須如此。但在報導中記者及主播所講的內容好像又不是如此,只在於警車帶頭違法這一部份。 我必須說,這位民眾及報導的電視台你們全是錯了,而且是絕對的錯,換個角度來看,如果是當你需要警察時,但是警察來的很慢,其理由是因為他們必須按照交通法所以無法很快的到達現場,你會如何想? 當警察去抓犯人時,高速行駛時,遇到紅燈時,犯人不管闖紅燈跑過去,而警察必須停下來等紅燈,這....................,我想大家一定是一大堆的OS出現? 請支持一下,警察已經是如同驚弓之鳥了,他們更怕事啦,不然他們可能會因小錯而無法工作下去或是連警察都不能當,這樣的社會會更可怕的,到時警察要抓人時,可能都要問一下,我可不可以抓你?如果你不同意的話,我就不能抓你,請你先簽下同意書好嗎?以便我可以抓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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