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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男、女爭取了約半世紀後是一場空
2009/10/01 08:54:02瀏覽417|回應0|推薦2

在商周1141期中"女身男名 法界易出頭",文中所言的在法院中以美國為例,原來女、男還是大不同。台灣每每有要比較時都將美國舉出來為例,但是現在看來真是笑話一場。

美國並不是"自由"的表徵,在他們自已也存在一大堆問題,他們並不能成為"自由"的代表,在法院裏是人民的最後一線希望,不論是什麼問題,都是希望能在此得到解決,而這次在商周中的文章表示了,他們連性別的問題都無法解決了(這是一般問題),每次都拿一、二個"特例",來排斥他們沒有性別問題,我看台灣比美國還好。

台灣的民主早已是舉世聞名了,我們每次遇到女、男的問題都放大來看,所以沒有人不敢不注意性別問題了。

不要看輕了我們自已,因為我們不比其他國家差哦,我們也有傲人之處。致於女性也自已要自重,不要因為女、男議題來擴大解釋哦常見的就在立法院啦,因為在立法院常常就是新聞製造單位,而動不動就叫"欺侮女人"。因為有時就像是放羊的孩子一樣沒有的事就不要亂喊,以免真的有發生事情時,已沒有用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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