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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臺灣主權是誰的?
2009/06/02 14:53:02瀏覽469|回應0|推薦0
三民出版的高中歷史教科書第一冊第一一六頁,寫道:民國四十年(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合約簽訂,終結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在和約中明確放棄台灣與澎湖的主權,然未明白說明讓與何國,因此遂成為某些人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理論依據。
其實,這問題的答案就在歷史裡。我們先問問日本是如何據有台澎的?對了!就是馬關條約。因為甲午戰爭戰敗,清廷割讓台灣與澎湖的主權予日本。也就是說,台澎是日本以不正當的武力手段掠奪來的,所以才會在舊金山合約裡,各國一致要求日本應放棄台灣與澎湖的主權。也就是要日本放棄強佔來的土地。那台灣與澎湖的主權原來是屬於誰的,就該把強佔來的土地歸還給誰。所以,台灣與澎湖的主權應該要歸還給滿清政府。但是,中國發生了革命活動,滿清政府已經被推翻了,接替他的是全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所以台灣與澎湖的主權應該就是屬於中華民國的。這需要討論嗎?
舊金山合約可沒要求日本放棄本州、四國、九州或北海道中的任何一個島嶼。如果舊金山合約有要求日本放棄,譬如放棄九州島好了,因為之前這島嶼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之一,所以若沒明說要讓與何國,那才有「地位未定論」的爭議。
試想,有人以非法手段強佔了我的工廠,如今因為官司失敗,明確放棄這公司的主權,那這公司應該屬於誰的?是屬於公司的員工?還是該歸還給我?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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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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