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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賈靜雯和孫志浩爭女的看法
2009/04/09 12:25:04瀏覽473|回應0|推薦0
最近報上另有一個熱門新聞就是賈靜雯和其夫家的新聞。其實這件事很單純,不需要牽拖一堆有的沒的。孫志浩花心也罷,賈靜雯傳緋聞也罷,都不是問題的核心。如果不是父母親沒有能力照顧好自己的子女,或是有可能虐待自己的子女,父母親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單方面剝奪另一方的探視、共同生活、或監護權。對婚姻不滿意,可以協議離婚。拿子女來懲罰另一方,或是剝奪另一方與孩子見面或共同生活的權利,就是不對的,不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孫家的作法不但欺凌小孩的母親,也是在欺侮他們自己的孫女。孫志浩或許年紀還輕,還不成熟,沒想到連孫志浩的父母都還這麼不懂事。
夫妻無法互相信賴,不能繼續共同生活,這是一件事,可以協議分居或離婚,誰對誰錯是你家的事。但剝奪小孩和父母親相聚,或教唆小孩仇視父母親,這又是另外一件事。不要把父母親的婚姻問題,牽連到無辜的孩子。我贊成律師告孫家綁架小孩,但我不評斷他們的婚姻。今天孫家可以這樣做,那以後有婚姻問題的父母親也可以學著做。這行為和因婚姻問題而把小孩帶上絕路或自殺,有何差異?
一定要告,讓為人父母者知道,婚姻是你們自己的問題,要吵別在孩子面前吵,不管婚姻關係是否存在,在孩子面前就要扮演好父母的角色。就算婚姻關係不存在,你們永遠都是孩子的父母親,誰都沒有權利拿子女來懲罰對方。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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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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