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也談郭冠英事件
2009/03/25 01:55:30瀏覽375|回應0|推薦0
以『台巴子』來比喻某些人,是不對的;自稱是『高級的外省人』,這句話並不等於『外省人是高級的』,所以誰又是低級的外省人,這句話傷到的倒不是所謂的本省人。有這種想法的人,不但可能有種族偏見,也可能瞧不起弱勢族群。所以,郭冠英的心態及行為確實不對。但是,是不是就應該將他免職或是移送法辦?首先得了解,郭冠英是否是以政府官員的名義來發表這篇文章?如果是,那做出免職的處分,並沒有冤枉他。如果不是,這行政處分是有爭議的。就像是陳唐山曾說:『新加坡是鼻屎大的國家』一樣,這話並不得體,但如果是從一般平民百姓口中說出,對外交並無太大的影響;可是,這句話若是出自外交部長的口中,那就十分不當,應該要下台道歉。不記得陳唐山有道歉下台,也沒聽聞民進黨批評過。再看前有給職國策顧問金美齡,她曾譏評慰安婦是自願的,這可比『台巴子』來得傷人!難道慰安婦所受到的傷害不及228事件的受害者?民進黨可曾責備過那常年住在日本的金女士?之前每到選舉,執政的民進黨公職,上自阿扁,下自民意代表,哪個不在挑撥族群?還是公開在新聞媒體前挑撥,民進黨的諸公是健忘?還是從來不曾意會到自己正在破壞族群的融合?
郭冠英的私德是可議的,但如果他是以化名在部落格發表文章,新聞局的處置倒是頗有爭議!扁辦就要舉行國外記者會來控訴台灣的司法,扁辦的工作人員拿的可是國家的錢,任意告洋狀傷害台灣司法,這行為其實比郭冠英用化名為文來的可惡。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80106&aid=2779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