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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該不該廢除
2010/03/18 16:55:26瀏覽638|回應0|推薦0
好久沒有抒發心情,吐一吐個人的想法。
前一陣子大家因為王清峰不願執行死刑犯槍決,致衍生出不少對死刑存廢的建議及看法。這麼大的議題,我也有些自己的想法:
一、在沒有立法規範前,我贊同可以討論死刑存廢,但經三審定讞者,法務部長仍應該依法行政,不為就是瀆職。
二、贊成廢除死刑者提出的理由之一是,檢警辦案及法官審案並無法保證絕不出錯,若誤判冤獄,一旦槍決無辜,將成為無法彌補的憾事。如果這是理由,那我們該檢討及改進的,似乎應該是檢警的辦案技巧及訓練,而不是死刑的存廢。我們的法院有三審,檢察總長還有非常上訴權,法務部長在簽字前更可仔細閱讀是否有程序疏漏或可以救濟處,然則這樣還不夠小心謹慎嗎?如果認為不夠,那該檢討的是我們整個司法制度,也不是死刑的存廢。更何況不檢討上述可能擔心的缺失,而只是廢除死刑,改成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對冤獄就公平了嗎?這樣就符合人權了嗎?還記得就讀高中時,只因為有學生放學獨自溜進學校泳池不幸溺斃,校長竟拆掉泳池來預防不幸的發生。學校泳池是沒了,但還是年年有人溺斃。
三、我們可以討論那些犯罪行為的罰則可以有死刑以外的選項,或是哪些犯罪行為可以刪除死刑,並改最高處罰為終身監禁或是幾十年的有期徒刑,但仍不宜完全廢除死刑。如結夥搶劫以前不論首從一律槍斃,但現在已改了律條。何況被判死刑定讞者,必定經過多位法官審查,若非惡性重大,罪無可逭,必須與社會永遠隔絕,又怎會被判死刑確定。前幾天新聞還播出,一位死刑確定卻尚未執行槍決的犯人,只因細小事故,竟在監獄以筷子插入另一位犯人的腦袋。另外那名犯人難道該死?還是我們可以改將這類犯人上腳鐐手銬,監禁於獨居房,並不讓他們還有接觸其他服監者或管理員的機會,從此來杜絕這類意外發生?
四、沒有廢除死刑,就已經有不少命案受害者家屬不滿法院的判決,如無期徒刑其實並不是終身監禁。將來真廢除死刑,會不會掀起受害者私下處決報復的風潮?因為受害者家屬在傷痛下的行為,很難逆料,法官會因此判他終身監禁嗎?當其因傷痛報復而被判終身監禁時,這些自詡人道人權的支持者會出面替他求情嗎?若這命案為黑道仇殺,從此黑幫間的報復火拼或任意滅口,還有任何顧忌嗎?
爾愛其羊!爾愛其羊!廢除死刑有可能解決冤獄問題嗎?終身監禁的冤獄就符合人權了嗎?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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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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