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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可照領月退俸七萬多元,果真男怕入錯行!
2008/08/31 01:07:16瀏覽2410|回應11|推薦53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瀆職吃案,雖被起訴求刑兩年半,但據說他即使因而被監院彈劾,日後這位司法的敗類,國家正義的叛徒卻依然能夠繼續過著法定逍遙的退休生活,月領七萬多元的退休俸!

這是什麼跟什麼啊!相信有很多人同我一樣納悶,甚且有入錯行之慨歎!

看看以下這個為國犧牲的案例吧!真讓人心寒哪!

老兵悲:兩岸跑18年 撫卹僅萬元 【節錄】
 
【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縣報導】 2008.06.07 04:13 am 
  
八十三歲的黃自桂奔波十八年,為五十二年前因公罹難的表兄姜文義家屬爭取撫卹金,沒想到只領到一萬四千零卅六元,「怎麼向家屬交代?」
 
「五十二年前這筆錢是很大,現在少得可憐」,他昨天向本報投訴說,這筆錢完全失去政府發放撫卹金的美意,反而讓遺眷覺得親人的生命只值區區的一萬多元,感到心痛。

黃自桂說民國卅五年共產黨作亂,情勢緊張,他與姜到上海從軍,他擔任汽車修護兵,姜擔任空軍機械兵。到台灣後,兩人分別在新竹、台中服務,平常藉書信聯繫,「逢年過節我們有家歸不得,暗自流淚」,兩人一起吃年夜飯,相約「要回故鄉」,得好好保重。

「沒想到四十五年十一月,姜子義投效的空軍廿隊六中隊到大陸空投文宣品,在浙江省蕭山被擊落,機上九名官兵全部罹難。 」

黃自桂說,七十八年他帶著姜的照片回到家鄉,才知道姜的太太及兒子活活餓死。

他看到姜的女兒生活困苦,房子牆壁是泥巴糊的,雜草做屋頂,認為姜因公戰死,決定替遺族爭取撫卹金,告慰死者在天之靈。由於他不是姜的繼承人,十八年來他往返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海基會、海協會、屏東與台北、大陸間,花費超過廿萬元。

今年二月撫卹金終於下來,只有一萬四千零卅六元,「我怎麼向他女兒交代?」至今未支領。

後備司令部撫卹組人員說,黃自桂先前曾提出保留申請,否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實施後,五年後就失去申請資格,依據撫卹規定只能核發這些錢,愛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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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領國家俸祿、老百姓的納稅錢,幹軍人的任務一來只有服從,縱使會犧牲生命也不得推辭,否則以軍法抗命罪論處,重則槍斃,輕則撤職,連一毛錢都別想領。

一架飛機九條命代表九個家庭因此破碎;多年的奔走,其中的一條命「依法」只值新台幣一萬四千零卅六元;而犯罪的調查局長卻可月領七萬多,而且活得愈久領得愈多。

我不知道葉盛茂宣誓就任調查局長的誓詞內容為何,但總脫離不了「‧‧‧如有違背誓言,願受國家最嚴厲之處分。」這段話,如今整個國家正義為他吃案所付出的嚴重代價,就是只能求刑兩年半,這就是所謂「國家最嚴厲之處分」?

莫非司法界中類此吃案事件早已是不能說的秘密,先輕判葉盛茂當判例,以備將來有例可循?

看來我們真的都入錯行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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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娘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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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公文就可以治罪了
2008/08/31 08:46

記得美國情報局長胡佛好像也有一本抓住政治人物辮子的筆記本,這葉某,難不成也是要藏公文勒索?

憑著藏公文不辦事,就可以另外治他罪吧! 在其位不謀其事,還領退休金,哪有這等好康,以後公務員都會循例亂來,反正沒罪受呀!

台灣的法律太奇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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