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拒賠920元 大銀行怒擋小民 - 千元之理 豈小哉?
2009/02/16 18:01:10瀏覽4802|回應8|推薦32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2008.08.30

回應千元之理 豈小哉? 

陳長文/北市(律師) 

     報載銀行公會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決議,國泰世華銀行應給付申訴人陳美鳳九二元。但由於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汪國華、總經理陳祖培親自到場翻案,結果該案「撤回」! 

     國泰世華銀行並不否認本身在計息犯錯侵權,卻以爭議金額是不到一千元的「小錢」,而陳女士卻曾要求銀行須登報道歉,很不理性;並認為該評議成立,對國家社會是不良示範。 

     筆者要告訴汪陳兩位先生:一千元不是小錢,背後承載著一個「理」字。反倒銀行仗勢威迫委員會撤回決議,不但丟國泰世華的臉、賠掉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名聲,更狠狠打了國家(金管會)耳光,才是最不良示範! 

     事實上,本人也發生與陳小姐類似遭遇。本人服務於理律法律事務所,也是國泰世華銀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受害人。四年前,國泰世華銀行的客戶新帝公司,被理律不肖員工劉偉杰盜賣股票,將廿幾億資金匯往海外。 

     理律已為員工的犯罪行為完全負起法律賠償責任,向新帝公司致歉並如數賠償。然而此案中,銀行本身沒責任嗎?該銀行未依洗錢防制法申報,並因此經金管機構函文糾正錯誤,卻仍是一副無動於衷、你奈我何的模樣,一句歉言也無!此案,理律已經正式向法院遞狀,但打官司是一回事,銀行應有的企業倫理精神蕩然無存才是最令人感慨的事。 

     汪國華、陳祖培兩位銀行家,在金管會的眼下,展現決不認錯,決不理賠的強硬態度,漠視消費者的權益,社會自有評斷。但筆者要回頭問問同樣也是銀行家的金管會陳樹主委,看著大銀行主公然在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裡,以權勢的刀鋒抵著消費者的喉頭,逼著委員會吞回成案。陳主委,沒有意見嗎?

中國時報  2008.08.29

拒賠920 大銀行怒擋小民 

陳怡慈/台北報導 

     民眾和銀行打交道受委屈,找銀行公會評評理,結論是「此路根本行不通」!銀行公會昨上演大型民營銀行高層力擋已做出評議結論案的戲碼,國泰世華銀被判應給付給申訴人陳美鳳約九二元,卻硬生生被撤回。銀行高層昨私下指出,這是公會有史以來第一遭。 

     銀行公會昨日舉行每月例行理監事聯席會,按往例,如果銀行董事長親自出席,總經理就不會到,二者只會來一位。但對昨日出席的重量級人士包括台銀董事長張秀蓮、合庫董事長劉燈城、華銀董事長林明成、彰銀董事長李庸三、元大銀董事長顏慶章等人,而最令人側目的是,國泰世華銀居然董事長汪國華、總經理陳祖培都親自到場。 

     國泰世華強勢撤案 評議會首例 

     汪國華是國內金融界大老,連央行總裁彭淮南都對他禮遇三分;陳祖培則一路從基層行員做起,是備受霖園集團蔡家倚重的專業經理人。汪、陳兩人聯袂出席,公民營銀行高層一到場就交頭接耳:到底發生什麼事?

     當「國泰世華銀與陳美鳳的消費爭議評論案」以「臨時核備第一案」形式登場,謎底揭曉。與會人士轉述,會議主席玉山銀行董事長黃永仁詢問,針對這件「核備案」有何意見時,陳祖培率先發難,直陳民眾的不是。 

     陳祖培說,這件房貸利息計算爭議案件,申訴人陳女士認為國泰世華銀多算利息,不當得利八九九三元,後來經銀行公會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決議,才差不到一千元,這是「小錢」。但陳女士曾要求銀行必須登報道歉,很不理性。

     金融大老發難 備查案變撤回案 

     陳祖培說,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有七位代表,其中柴松林、劉春堂、郭尚義、李禮仲是四名外部成員,銀行界只有三位,討論過程對國泰世華銀不公平。 

     陳祖培還說,如果民眾把評議結論拿到法院,請求銀行給予精神損害賠償,對銀行困擾更多。老銀行家汪國華接著補充,如果讓評議決議成立,不只傷害國泰世華銀,對整體國家社會都有不良示範,國家既然有司法體系,為何還要設評議委員會。 

     銀行公會挺會員 下月再討論 

     陳祖培原要繼續發言,但被主席黃永仁制止。黃永仁說,你再講下去,半天都講不完,他並提醒陳:這是「備查案」,備查的意思是,向大會報告委員會已做成的決議,按理大會只能「洽悉」。但銀行公會昨表示,此案已撤回,下個月再討論。 

     媒體昨查證國泰世華銀,發言人饒世湛副總轉述陳祖培說法強調:「這案子已撤回,還沒有final(定案)」。但「備查案」按理只能「洽悉」卻被撤回,銀行高層昨私下指出,這是公會有史以來第一遭。 

     有趣之處,尚不止於此。某出席銀行高層昨指出,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兩年前風光成立,要作小老百姓的包青天、節省司法資源,是前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任內重要政績。 

     但該名高層表示,昨天會議上,目前已轉任台銀董事長的張秀蓮眼見汪陳兩人怒談數十分鐘,過程中不發一語,只是低頭翻手冊。此情此景,令努力推動消費者權益人士不勝欷噓。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vchen&aid=2654786
 引用者清單(1)  
2014/10/01 00:33 【udn】 這裡更便宜!大老 意思 告訴 不會比價

 回應文章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王修本更正為三內委才是
2011/06/29 12:15
王修本更正為三內委才是!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國泰世華備受委屈嗎?
2011/06/24 16:09

     三外委其中之一員為國泰世華信用卡部王修本協理;於民97.5月分派至香港時,該評議委員會,始有機會正式進入實質程序;進於97.8結案!請問,於民93.12~95.9.15~97.8.27時間;金管會銀行局與央行業務局,北市政府消保會,能解釋處理態度嗎?國泰世華備受委屈嗎?


人球
消基會控告金管會瀆職報告,何時出爐呢?
2010/04/07 13:18
消基會至監察院控告金管會瀆職尚有三案:(1)亞歷山大案,信用卡案與評議委員會淪為虛設案報告,何時出爐呢?監察院應該不會被摸頭而無疾而終吧!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監察院報告出爐了嗎?
2009/03/14 19:51

   我的確很耐心且很想看我們的 監察院報告;如其報告書與消基會(評議委員會)報告有出入時,請問,應相信何單位?

 


BillTsai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大銀行怒擋小民 - 千元之理 豈小哉?
2009/03/09 17:13
我們真的是小市民。 我們的力量也真的很小。  只是,我們會做,該做的事,與能夠做的事。  當然,就是不要去與這樣的銀行打交道。  另外,我們會希望金管會或相關的政府單位,能做點事。    負責就是,盡量政黨輪替,希望能輪久了,會變好。

上帝保佑!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金管會是主管金融政府機關嗎?或是領銀行界薪水機關?
2009/02/21 13:48

    消基會97.9.5開記者會控訴五大失職其一項:

  (1)9.15果真至監察院控訴金管會:評委會,淪為虛設瀆職,不知監察院何時與  是否能如期對全國百姓說真象?

  (2)長達2年央行業務局,金管會銀行局,等相關政府機關均漠視此民眾爭議精神與內涵?公務員素質?

     (3)消基會與陳大律師,柴主委等權益保護人士,獨立存在於民間社團,還是有必要的!因官方已無公信力與公權力!同時,也需消費者齊心擁護消保團體!

    (4)評委會調查2年後真象內幕,真令人頭皮發麻!同時更想知道,此民眾毅力與決心,來自何方?一人單打獨鬥面對巳知惡虎與隱藏中群狼, 資料應很可觀吧!否則,如何令社會中道人士側目相看? 


李深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官官+官商相護!?
2009/02/17 08:41

官官+官商相護!?

在台灣有"理"不一定走遍全島!?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銀行公會當然會偏袒銀行
2009/02/16 21:04
這件事
要么就應該找法院,
法院如果也偏袒銀行(非常可能);
就寫信給萬惡馬英九(非常無能);
再不行,
就寫信給瑞士的人權什么的組織;
還不行,
就告到海牙的國際法庭,
要再不行,
就只好向黑道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