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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7 17:08:31瀏覽1466|回應4|推薦50 | |
九二共識爭「翻案」 無聊透頂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民國七十九年,大陸偷渡來台民眾增多,台灣缺乏管道遣返大陸人民,遂採原船遣返,而那些「原船」,多半老舊殘破,一旦失去動力,就只能漂流汪洋,而釀成悲劇。 當時海基、海協尚未成立,筆者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秘書長的身分銜命前往金門,與大陸的紅十字會代表 當時雙方也各有主權與國家尊嚴的堅持,但若落入主權爭執,什麼都不必談了。於是雙方有默契的在金門協議中,完全不提「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等與主權定位有關的詞彙。全文中既無「台灣」二字,也沒有「中國」一詞。 即便如此,大家還是僵在落款的日期上。大陸方面堅持以西元紀年,我則堅持以民國紀年。後來的解決方式是各簽各的,於是一份文件上,出現了兩種紀元,大家「各自表述」,比所謂的「九二共識」還早了二年。 為什麼要說這個故事?筆者想說的是,在「九二共識」也就是「一中各表」變成一個「名詞」前,一中各表的作法,早在九○ 年兩岸第一個協議的交涉中,即成為雙方的默契。雙方有默契地迴避爭議,就如同馬英九曾說的「不求相互承認,但求相互不否認」,正是這種建設性的模糊,使得兩岸對立數十年後的第一個協議得以誕生,偷渡客、刑事犯等得以安全和人道的遣返,兩岸交流得以開展。 最近國民黨年度例行性文件「中心任務」未將九二共識列入,引起所謂「深藍」群眾強烈反彈,今天國民黨中常會準備重新討論,不管列或不列,大概都有不滿的人。看在最先踐行「一中各表」的筆者眼中,實在有種「天下無事,庸人自擾」的感覺。 要知道,一中各表是兩岸協商的「現實原則」,九二共識也好,一中各表也罷,重點在於做,而不在於說。即便在九○年代,這些名詞並不存在,但卻是兩岸協商的實際準則。 而且說實在話,別說國民黨的政綱仍保有九二共識,就算沒有又如何?最近幾年台灣競爭力節節下滑,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是十三年來最高,許多人民連「吃飽」都成奢求,對比這些迫切的人民痛苦,九二共識在一個區區在野黨的內部例行文件上有沒有列入,真有那麼重要嗎? 當在野黨竭力質疑執政黨只問入聯不問民生,當全國人民對執政者最失望之處也是在於民生經濟搞不好時,這時候所謂的「深藍」,卻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國民黨內部文件上有無「九二共識」之虛名文字打轉爭鬧,這不是和堅持意識形態治國全力拚入聯公投、置民生於不顧的執政黨一般「不食人間煙火」、「不知民間疾苦」、無聊透頂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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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