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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 !
2013/09/23 07:58:26瀏覽130|回應0|推薦0
「 爸爸從小就教我們,「 女朋友是要追回來的!」,「 女朋友是要花時間陪的!」 ,可是⋯⋯ 現在女孩子太麻煩了, 個性又強, 又要男生服務, 我們那有那麼多美國時間? 和耐性!」 ~~~  是的, 現在不像媽咪那年代! 大家必須趕著先成家再立業, 不在適婚齡找人去結婚, 是大不孝還在其次! 最怕被人指指點點! 結婚,結婚, 每個人都趕著要結婚!  現在在他們這一代, 可大大不同了, 性格得很, 男的沒勇氣走入婚姻, 怕負責, 怕沒有想像中美好! 何必自己跳進去! ~~~  女的也一樣, 不在乎什麼愛情, 天長地久, 就怕時間一久就変質了! 所以情願觀望, 繼續等待!  有沒有那一半不再強求! ~~~  家長們更不敢䢖議,或逼婚,  就怕負那後續被怪的責任 !  ~~~ 不只台灣, 美國幾十年前就流行同居, 以前覺得不可思議,  現在則是司空見慣!  美國很多男女朋友也都能接受婚前財產, 薪資分開管理, 簽好合約, 免得將來麻煩不斷!  這倒也是!  因如果沒有信心長廝相守下去,  一定願意簽,  因他(她們)害怕分手時自己吃虧了, 但如果愛得夠深,又何在乎簽約?  因有信心走完牽手一輩子,  美國一半先走了, 所有的資產自然而然就落入另一半手中!  反而當初不肯簽會被人覺得你(妳)不夠誠意和信心, 會被人懷疑你是別有心機的!  在美國也喜歡將夫妻財產全在生前就辦好信託, 另訂一份遺囑,  遺囑可以加可以改,  非常重要一環,  我有一好友三十歳時就已經弄妥信託,   兒子他們也說一定會簽這份合約, 他們把這程序當成理所當然, 和我們那時是完全不一樣呢!  那時如果先生要我簽字,  我一定暴跳如雷,肯定說:「 我不跟你結婚可以吧!  需要這樣瞧不起人嗎?  」,好友們,  您覺得呢?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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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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