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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不要「tag」我!
2021/01/22 07:54:52瀏覽3152|回應6|推薦53

相信大家如果使用過「臉書」之類的社群網站,一定經常可以看到很多朋友在臉書大曬「炫耀文」:有小孩的炫耀小孩,沒有小孩的炫耀寵物或身材,常常出門旅遊的可能曬風景;假如不是很瘋狂、很過份的,我們都樂於按個「讚」,對吧? 

有一天,我看到一位住在美國的格友曬小孩,內容是:她家的女兒被邀請在「TED 」發表演講。我知道,只有各行各業的菁英才能受邀在TED演講,這很了不起啊,必須要按讚的。不過,等我仔細看了格友寫的內容,卻忍不住失笑起來,她除了寫出對女兒的驕傲,竟然還大大地抱怨了:「你不應該貼那張照片的,那張你很美,可是我的頭髮很糟!」 

這則貼文讓我聯想到,很多人在社群網站貼文或貼圖,甚至還「好心」地做了連結(例如:tag 對方),可是卻不見得徵詢了對方的意見;於是,你並不想公諸於世的照片被公開了,你不想被知道的行程也不再是秘密,你的隱私一點一點地被別人洩露出來。也許對方會像格友的女兒那樣,覺得媽媽的頭髮還好嘛,不算很糟;可是你畢竟不是她,就算親如女兒也不能替媽媽做決定呀! 

以我來說,我的工作性質比較特殊,我不希望個案在我的私人生活範圍出現。依照心理諮商的理論,這樣公私不分會影響到諮商的效果,對個案反而不利。所以,一般說來,我不會給任何個案我的臉書帳號;但是,總有厲害的人能夠找到我的帳號或電子信箱,這就是網路世代的困擾,「網網相連到天邊」啊!因此,我只能盡量用一些方法去避免,例如:註冊時使用英文名字而不是中文名字、盡量不貼自己的照片等等。不過,有些親友在我百般叮嚀之下還是會tag我,甚至在貼文或回應中親切地呼喚我的名字,我在傻眼之餘只好再次提醒親友,或要求她拿掉連結,不然能怎麼辦呢?也因為這樣,一直以來我對這方面的問題格外地注意。 

我一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需要尊重彼此的界線,才能和諧平順,既使親如家人也一樣。是的,我要再強調一次,家人之間也要抓住恰到好處的界線,不要越界替別人做決定。下一次,不管你想要在公開的領域曬恩愛,還是曬小孩(或任何家人朋友),記得先徵求相關人等的同意唷!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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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unselorNo1&aid=155567236

 回應文章

Charles L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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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16:01
同意。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1-01-26 16:13 回覆:
哈哈!您真是言簡意賅!大笑

Celine_終須一別(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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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4 10:19

Dear Rachel, 其實您可以 untag 自己唷 ~~~ 微笑

記得有次運動完全身汗濕、髮如飛蓬,偏偏 instructor 要求照相留念放上 FB 還 tag 我,我當然 untag 回去。沒想到 5 年之後,照片又出現在 instructor 的 FB 回憶中;因為她特別喜歡那張照片,我還真是躲不掉呢 ~~~尖叫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1-01-24 10:26 回覆:

哈哈!可以想見您看見那張「陰魂不散」的照片時,有多麼無奈!天啊 

我知道可以untag回去,但總覺得還是通知對方、讓對方自己做,顯得比較尊重一點。唉,我知道,我還是太「龜毛」了。烏雲飄過


心情出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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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4 04:49
可以理解妳是心理師的特殊立場。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1-01-24 10:18 回覆:
謝謝你的貼心,我常被誤會太驕傲了,以致於連玩個臉書都要隱姓埋名,還真是有苦說不出呢!無奈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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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3 10:39

臉書最好公私分明,兩個帳號,甚至更多。

3C世界樣樣可以區隔,手機鈴聲一響,即知是誰打來。

電腦也必須公私分明,專業電腦數據重要,千萬別連網。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1-01-23 11:08 回覆:

安大爺這些方法確實是公私分明、一勞永逸,非常專業。

不過我建立臉書帳號的目的只是想知道兒女和親人的近況,專業方面的聯繫自有其他的管道,所以,也算是另類的「公私分明」了。


Olivia 隨心所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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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3 09:37
基本上我的FB只看不PO,因為我也很討厭別人《自動》跳出來《認》朋友,還是比較喜歡UDN的自在大笑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1-01-23 11:05 回覆:

哈哈!您跟我好像啊!我也是看得多、「PO」得少,甚至可以長達半年一年不貼文呢。

UDN確實比較自在,而且多元。在臉書,並不歡迎略長一些的文章,講究的是「輕、薄、短、小」;在我們這裡多隨意啊!我還是喜歡在UDN貼文、與格友互動。


◆◆網路謬誤◆◆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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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08:03
根本別用,刪了帳號,一勞永逸。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1-01-22 08:05 回覆:

還以為閣下有什麼高明的意見呢。天啊

我也不喜歡困在某個社群媒體,但假如親人兒女都用,你想知道他們的動態,非用不可,這是「必要之惡」啊!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