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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8 23:55:38瀏覽523|回應0|推薦1 | |
本書封面上的圖片是希臘神話裡其中一位泰坦巨神(Titan),她被稱作忒彌斯(Themis),主司法律與正義。世界上許多法院都立有此女神塑像。她最常以蒙眼的形象出現,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劍,以此象徵一視同仁、公正無私,與明辨是非。忒彌斯的形象確實很符合我們對法院的印象與期待。然而,從封面的意象出發,進入陶龍生所講述的二十九則美國重大刑案,我們也許發現,現實未必總如理想所示。法庭上仍有諸多變數,檢察官與被告辯護律師之間的攻防都攸關到最後的結果。任一方對證據掌握的疏失,都可能導致另一方的勝利,故而縱使審判過程是公平公正,但判決的結果是否能伸張正義是可以進一步思考的。 案例中有些能圓滿解決,有些則在確定判決後仍疑點重重。其中我們偶爾能注意到,在法庭上的對錯,完全以證據為要。而證據不只需要具有說服力,更要具有合法性。因此,倘若檢方對證據的取得有所不當(例如:刑求逼供,或未依法律程序取得搜索票便逕行搜索),縱然證據是真的,法官也仍會請陪審團不得採信。這樣的概念在《善與惡》中的許多案例中都有出現。此概念便是著名的「毒樹果實理論」(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1]。 透過這些案例,作者除了想為讀者還原美國重大刑事審判的前因後果與法庭現場,也欲提供一些美國司法的知識。美國法院相當重視過往的判例,許多案件最後的決定,都是依遵循既有的往例,只偶爾有所修正。然也曾有不適切的判例被聯邦法院推翻,而產生新的判例。因而我們可以從這些為數不多的審判故事中,窺見美國法庭的成長與變化。陪審團、毒樹果實、經濟間諜、精神疾病等相關制度與概念,都是在某一次審判中確立,而成為往後遵循的判例。 在知識與嚴肅的外衣之下,我們在故事中也會讀到較為人性的一面。有時會感到無奈,有時則憤慨。在法庭上偶爾因證據不足或重大瑕疵,而難以真正伸張正義,其中的兩難與矛盾讓人隨之內心糾結。記得作者在某個故事的最後也提到:如果(案主)擁有更好的資源和律師團,判決結果仍會一樣嗎?諸如此類的問題,其實也反映了法庭上較為現實、人性的一面。 法院的存在終究是為了伸張正義。在諸案例中,忒彌斯女神意象的實踐也許仍過於理想,但其精神與意義始終是法界最崇高的信仰。不論原告被告,所有人都應受到一視同仁的對待,人權也都應受到保護。以此為基礎,正義或能有更具體的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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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