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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部門答覆對流浪狗的處置方式
2015/12/10 15:47:20瀏覽673|回應0|推薦0

原標題:待領養幼犬,拾於20151210(狗仔失蹤了,此文失效,故改標題)

今天出門,在家附近看到一隻從未見過的可能尚未斷奶的小黑狗在馬路上驚慌逃命,沒有項圈,看來很健康不怕生,但不安,不知要把牠交給誰,我只好帶回頂樓暫時安置。但我無財力養,也無時間照顧比貓花時間的狗。這幼犬在我帶到我家中庭時,不知為何開始大量流口水,直到我帶牠到我們公寓頂樓後一會兒,未再流口水,除此之外,別無任何異狀。

我查詢桃園市政府網站,沒有任何有關「如何處理撿到的流浪狗」的資訊。

願意收養者,請電 0989 - 927 - 291

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citizenofROC

http://kangaroojia.blogspot.tw/

被禽獸政府拍賣的我家房子位在桃園龍潭富華街三林段552巷12號5樓

我每日有四小時生命願意出賣,需工人者也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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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2015-12-10 15:35:01 向桃園市市政信箱提出陳情,內容如下:

撿到流浪狗,若交給公部門,公部門如何處理?

以及動物收容所收容的動物是否12天無人收養,就會被安樂死?

公部門有無網站提供民眾張貼「動物送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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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市政信箱於12月 16 日回覆如下:

有關您的來信,經交由本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處理說明如下:

民眾拾獲犬隻送交本處,本處會依法拍照進行公告,若經七天無飼主出面領回則開放民眾領養。公告超過12日以後若犬隻無人領回無人領養又收容所收容空間不足時則有可能會進行安樂死,但仍會以健康狀況不佳或性情不適合領養的動物為優先。

本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網頁設有「寵物協尋」及「寵物讓渡」的區域供民眾刊登,認養方面則僅刊登園內收容的動物,因園區網頁仍是以推廣園內動物認養為主要目的,故未設置民眾刊登送養訊息的區域,請您諒解。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處長 陳仁信 敬上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 承辦人:高瑜婕 電話:03-3326742-55

『如您還有其他市政問題、歡迎撥打1999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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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為那狗仔還沒斷奶,判斷錯誤。由於鄰居抱怨狗仔咬鞋拉屎,又無人願養,而我也無財力養牠,這大冷天,我們這風又大,送公部門收容中心或可因算健康而排不上安樂死名單,而且也可自行去電收容中心問被送走的狗的近況。

真要徹底解決流浪狗的問題又不忍狗被安樂死,靠善心人士自己掏腰包永遠無法解決問題。公部門短期內應該多設收容中心,提供我們就近的就業機會,全面清查狗口,嚴行動物節育。

我去電請動保處來帶走狗仔,尚在等候其通知時,我鄰居又說有人願暫收,但狗仔就在此時於2015年12月18日的中午以前不見了。但願不要遇到虐狗變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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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itizenofROC&aid=3833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