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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者是生前「無自救力之人」
2024/03/22 23:42:58瀏覽122|回應0|推薦0

聯合報新聞《越南女看護傳「我走了」丟重殘婦在家 家屬告遺棄敗訴 2024-03-21 11:23 聯合報記者 陳宏睿》網頁的臉書外掛竟刪我如下留言,十足的箝制言論自由的民主獨裁惡棍。

所以新聞中的柯婦只是和陳水扁老婆吳淑珍一樣因腿疾坐輪椅,而無腦殘或精神問題,就不該用「重度」「身心障礙」這身份,只能是「無法自己導尿的下肢殘障」而尚未到沒有人在旁就無自救能力的程度,是靠特權關係或審查殘障手冊者放水誇大障礙程度騙取利益嗎?

腦袋和心理正常但需坐輪椅就叫重度,那麽那個參加賴清德競選舞台秀幫著政詐殺人組織騙選票的被用優渥資源養在溫室裡的全身只有眼睛、嘴巴可以活動的的陳俊翰是要列入哪種等級?

台支司法對「無自救能力」的認定是非常狹隘膚淺、隨便和輕賤生命的。家屬既然僱用外勞就是為了防止柯婦因獨處而發生無法預料的死傷。此案若是柯婦在外勞擅自離開後死亡,那外勞難道沒有罪責嗎?豈可因為柯婦沒死,就判外勞沒有遺棄的刑責。

如果按照台支司法對「有無自救能力」的認定標準,豈會有自殺的人。難道自殺者是有能力自救,吃太飽活膩了找死來玩嗎?

幹!毫無司法專業與卓越人品的騙吃騙喝政治詐騙殺人犯罪組織的不入流司法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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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簡介

我的女兒在2022-01-14遭台支檢警虐殺吃案匿證滅證,至今仍遭囚禁於殯儀館。我夜宿老鴇之女蔡英文台支總統府對面的介壽公園被剝奪取得戊巴比妥鈉尊嚴自主終止生命的權利,而承受被侮辱為好吃懶做的遊民,以及被私刑懲罰因拒絕做奴隸和拒絕犯罪而被處於營養不良、飢餓和不利居住環境。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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