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三歲有記憶開始,作者 Jeanette 記得一家人經常在搬家。搬家的理由多半是付不出房租。爸爸開著車子載著一家人與家當,偷偷地落跑,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另起爐灶。
有一次大姊 Lori 問 Jeannette:
「你喜歡我們老是搬來搬去嗎?」
「當然啦!我愛極了。」「姊,妳不喜歡嗎?」
「當然囉。」
姊妹試著倆細數住過那些地方,竟多到數不清楚。
「你認為我們如果我們不搬來搬去會怎樣?」
「會被抓到。」Lori 說。
媽媽成天作畫,希冀成為有名的畫家。
爸爸很難能安定於一個工作,酗酒,賭博,夢想著挖掘到黃金,在沙漠中蓋一座自己設計的玻璃城堡。
一家人落腳於 Battle Mountain 小鎮,爸爸工作了半年還是被炒了魷魚,媽媽勉為其難去教書。後來因為小孩以真槍對抗鄰居小孩 BB 彈的挑釁,警察登門造訪,一家人連夜逃離到鳳凰城。以為會是一個新的開始,家裡沒收入,過不下去。最終一家大小搬到父親的出生地-西維吉尼亞州的一個沒落煤鄉小鎮 Welch,希望祖父母能像外婆一樣接濟他們。
在 Welch,小孩依然穿著寒酸的破爛衣服,經常餓著肚子。
漸漸長大,便能冷眼旁觀,瞭解到這根本是一對無可救藥的父母。
Lori 與 Jeanette 認為他們必須出走這沒落煤鄉小鎮裡窮困的家,才能挽轉自己的命運。十幾歲的他們已經能夠打工賺錢。於是開始存錢。先是大姊 Lori 高中畢業後,到紐約安頓。接下來是 Jeanette 自己,到紐約繼續高中學業。再來是小她一歲弟弟 Brian,最後把 12 歲的小妹 Maureen 也接來紐約。
父母呢?竟也跟隨著 4 個小孩的腳步,來到紐約。
於是書中出現這樣的景象:
Jeannette 在紐約市搭著計程車前往派對的路上,因塞車而堵在車陣中,她往窗外一看,看見自己的遊民母親,在寒風冷洌的三月天𥚃,正探頭在大型垃圾桶裡翻尋。
書中屢屢出現這種荒謬的強烈反差。
一家人住在一個沒電、沒暖氣、浴室不能用的破爛房子裡,有一天父親開著一輛凱迪拉克回家。
Jeannette 與弟弟 Brian 在院子裡撿到可能是前屋主留下來的 2 克拉的一指鑽戒,交給母親,希望能用來買些食物,因為 Jeanette 與弟弟經常各自在垃圾桶撿別人丟棄的食物吃。母親卻把鑽戒收起來據為己有,說是要替代典當掉的結婚戒指,說「這鑽戒可以増強我的自尊,尤其是在這種非常時期,自尊比食物重要得多。」
當 Jeannette 缺一仟元繳大學學費,正想退學,遊民父親帶著一紙袋皺巴巴的鈔票給她,加上可以典當 50 美元的貂皮,湊足 1,000 塊錢給 Jeannette 繳學費。
在紐約當遊民的母親,名下有外婆留下來的遺產:鳳凰城市區裡的一幢大宅及在德州可能價值一佰萬美元的一塊地。
似乎有人選擇當遊民。
這一對父母親,無法違背自己的心性,為五斗米折腰,盡起做父母的責任,給小孩溫飽。但也是在這對父母長年「正面思考與勇於尋夢」的熏陶下,小孩能勇於離家,追尋自己的「玻璃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