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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雄式違規左轉」淺談「臺灣的交通現象」
2016/03/23 21:36:50瀏覽1135|回應0|推薦7
今天看到住在台南的親友分享「兩段式 L 型逆向左轉」,並且說現在的台南違規機車族已經把這招練到非常地俐落與完美,上網查了資料才知道這一招原來叫做「高雄式違規左轉」,是 PTT 某位鄉民分享「如何辨別某人是『高雄人』」的方法,朋友們可以參考下列東森新聞的連結,它將「高雄式違規左轉」講得很清楚。

什麼是「高雄式左轉」(by 東森新聞)

筆者
在新竹縣市以及北部縣市都還沒有見過「高雄式違規左轉」,倒是偶而會見到「闖紅燈之後直接左轉」的摩托車;有一次,在竹北福興東路一段與自強南路的交叉口,就目睹一輛闖紅燈之後直接左轉的摩托車被撞倒的事故(筆者有保留這段事故的影片);臺灣的法律,向來是同情弱者或被撞者,如果闖紅燈的被撞者提出賠償(闖紅燈之後從橫向冒出來讓你撞),則那位遵守交通規則但倒楣地撞倒闖紅燈者的騎士,也是得賠償不遵守法律規則的弱者或被撞者

除了摩托車的「高雄式違規左轉」之外,插隊的左轉車在臺灣也是隨時到處可見,而且插隊的左轉車輛之部分車身,還經常地擋到正常線道的直行車。

2014 年 7 月 18 日下午 6 點 36 分,筆者的對向車道,也就是竹北光明六路左轉莊敬北路,前前後後累積了五路的並排左轉車,守規矩的第一路有 N 輛車,其他插隊左轉的四路,每一路都有一到三台左右的插隊左轉車。筆者依序由行車記錄影片中截圖,讀者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一路的插隊左轉車:

1. 守規矩的第 1 路左轉車:



2. 插隊的第 2 路左轉車:



3. 插隊的第 3 路左轉車(第一路的車輛已經被第二路的車輛完全遮住):




4. 插隊的第 4 路左轉車:




5. 插隊的第 5 路左轉車:



再者,筆者的車向是「光明六路左轉莊敬南路」,這個左轉車道也經常被直行車擋道;如果只有一台直行車擋到我左轉,我按喇叭請它移車,大部分的車主會移開;但如果有兩台或以上的直行車輛擋到我左轉,我按喇叭請它們移車,它們就會以「車多勢眾」不理我;這個方向的左轉車道常常被直行車擋道。


除了插隊左轉車之外,平面道路塞車時也常見到走路肩的插隊車,風和日麗的連續假期就經常可見。

筆者收錄的交通違規影片是有一些,因為每天都會見到違規事件,所以也不是每一件都會收集;筆者收集到的違規影片有:

  1. 闖紅燈的汽車或摩托車;
  2. 三線車道,筆者開中線車道,突然有一台車從左後方的內線道衝出來直接跨越中線道飆到外線道,筆者的車差點被撞到,筆者也被它嚇出一身冷汗;
  3. 三線車道,筆者的車行方向剛轉綠燈,筆者開在中線道,但有一位中年婦女騎著腳踏車闖紅燈,所以筆者左方的內線車繼續踩著煞車,筆者也持續踩著煞車,筆者右後方的外線道汽車看到不這位闖紅燈的腳踏車女士,還好右後方那輛車的車速不快,大約只有 30 公里,所以右後方這台車看到闖紅燈的腳踏車女士時是剛好在它的正前方,它踩了煞車,沒有撞到這位腳踏車女士,但如果右後方的汽車之車速不是 30 公里,而是 60 ~ 70 公里,筆者推估撞到的機率應該有九成以上;
  4. 斜線穿越快車道之後做 U-Turn,即使交通局在路面上做了塑膠欄杆做區隔,也做了警告標語寫著禁止 U-Turn,一大堆車主還是一樣斜線穿越後做 U-Turn (竹北嘉豐一街與光明六路的交叉口);
  5. 斜線逆向行駛穿越到順向快車道 (竹北嘉豐一街與光明六路交叉口的正對面);
  6. 山路彎道看不到對向來車的情況下,對向車左彎時開在中線車道上,差一點撞到筆者的車;
  7. 高速公路竹北交流道到科學園區交流道,一些不願意排隊的插隊車為了插隊而停車,並且擋到直行車;此外,還有為了插隊而突然停車,讓跟在後方的聯結車司機不得不做緊急煞車,導致聯結車的車體與車頭相對地歪成「ㄑ」字型,聯結車司機不滿地大按喇叭!
  8. 中山高速公路南下苗栗段,兩輛 BMW 前導警車超速行駛揚長而去,過了一會兒,閃著近光燈的一輛 BMW 警車在前開道(近光燈會一閃一閃),後面緊跟著兩輛 Toyota Camry 黑頭車,之後又有兩輛 BMW 警車殿後,這五輛車以時速 130 公里以上的速度從後方追上來(已經違規超速),然後一閃一閃地跟在筆者後方,雖然只是近光燈在閃而不是遠光燈在閃,但筆者知道那一閃一閃的近光燈,意思就是要筆者「滾開」(因為更早之前跟在筆者後方一段距離的 Honda CR-V 已經滾開,筆者才看到那一閃一閃的開道警車),開在內車道的筆者原本不想讓路,因為中線道與外車道都可以超車,但想到那警察有可能會以妨礙公務罪名濫權起訴祭出罰款,最後還是讓開了!至於筆者為何推估那五輛車的車速有 130 公里以上,其根據是筆者之前早就將車速定速在 105 公里,所以可以根據開道警車追上來的相對速度計算出那五輛車的車速,筆者讓道之後,這批車陣從內線道超車時,筆者再度確認相對速度約有 30 公里以上;蠻爛的!警車竟然去改裝近光燈,使之具有一閃一閃的功能,然後違規超速地開道要其他車輛「滾開」!不知道那兩輛 Toyota Camry 黑頭車裡面是坐著那些單位的哪些高官?


左方白色車輛斜向穿越快車道之後做 U-Turn (竹北嘉豐一街與光明六路交叉口) -- 1



左方白色車輛斜向穿越快車道之後做 U-Turn (竹北嘉豐一街與光明六路交叉口) -- 2

 

左方白色車輛斜向穿越快車道之後做 U-Turn (竹北嘉豐一街與光明六路交叉口) -- 3




違規超速(130+)的開道警車閃爍「近光燈」要其他車輛「滾開」。



違規超速(130+)的開道警車閃爍「近光燈」要其他車輛「滾開」,之後緊跟著兩輛 Toyota Camry 黑頭車。




違規超速(130+)的開道警車閃爍「近光燈」要其他車輛「滾開」,中間兩輛黑頭車,之後兩輛警車殿後護駕。





高速公路上不想排隊下交流道的插隊車:




還有一些逼車的行為沒有辦法拍到,最常見的就是:

  1. 緊跟在後面閃大燈;
  2. 大約十公尺的前方也有車,而筆者開車時速約在 95 ~ 100 公里之間(竹北交流道到科學園區交流道;這路段的時速限制是 100 公里),筆者所在的車道是三線道之中的中線道,結果後方的貨車還拼命地閃大燈,總共遇到兩次,一次是 UPS 的貨車,另一次是 7-11 的貨車;這兩次的貨車閃大燈逼車是有點把筆者給惹火了,我開的是中線道,有專給超車的內車道可以超車,我的前方十多公尺處也有車輛,再加上我的車速是 95 ~ 100 公里之間,也不是龜速車,你們這兩輛貨車 (UPS and 7-11) 閃大燈是閃個屁?是平常「仗著車大閃大燈耍流氓」耍習慣了是嗎?



臺灣人其實很不守規矩,民與官都一樣,這從交通狀況就可看出端倪。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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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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