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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阮綜合血汗醫院 高市府開鍘了-醫院人員流動過快 藥師不得不超時工作 勞基法何在?王法何在?
2008/12/22 08:04:00瀏覽1341|回應0|推薦10

轉換到Z-綜合醫院當藥師,認為既然評鑑等級為區域教學醫院,在制度、福利、培訓上,應該有一定的品質及水準,可是進到醫院當藥師之後,發覺雖說有規模、有制度,只是金玉其表、敗絮其中,問題可能是健保實施之後,醫療資源受限,只好由員工的身上多省一點;更可能是老闆認為錢賺得不夠多,根本不用在乎員工的感受,院方才不在意留下有才能的員工,他只想找到搾乾之後也不會離職的員工,可以為老闆到來最大受益的才是「好」員工。

說到員工對於工作的基本需求,不外乎薪資與休假,只要這兩項無法達到多數人的認同,勢必因員工高流動率產生人員不足的問題;在Z-醫院遇到的主要是人員不足所衍生出來的薪資、加班費、積假及休假等問題,為何人員會不足呢:
1. 在上位者不是很積極地在找人,哪有以如此有水準的區域教學醫院,不外應徵4個藥師,4個多月多都無法完成,真的很誇張。
2. 因為人員嚴重不足,浮現出薪資、加班費、過勞、積假及休假等相關問題,造成想離職的員工越來越多。
3. 因為薪資、加班費、過勞、積假及休假等相關問題,使得找進來的人員留不住,加上在職的員工持續流失,使得以上的問題日趨嚴重,惡性循環。
依事實說明,人員不足對於在職員工造成相當大的壓力,不過呢,老闆賺得樂開懷,可是不畫個大餅給員工聞香一下,可能會顯得院方誠意不足,所以呢,一整年都在誠徵藥師,一整年呢,都沒把人員補滿過,故意的啦。

到Z-醫院上班,雖然家裡與醫院交通往返需一個鐘頭,如果被排到兩頭班(註:像是上班時間圍0800-1200及1800-2200,中間休息4小時,即稱為兩頭班),還要多一個鐘頭的交通時間,原本雄心壯志想要忍著待滿2年,因為可以累積開設健保藥局的資歷,可是因為院方態度扭曲衍生出制度上的重大缺失,讓人生氣的難以忍受,只待半年就離開了。

關於休假、積假等問題,假設人員很穩定,其藥局的排假方式就可以執行,不過由於人員流動甚快,編制上27人,半年內走了9人,後來我一個月只排到五天休假,還包括下大夜班的兩天排休(註:大夜班是從2130到隔天0730連上七天,原本下大夜可以連休2天,是為了調整時差而規定的)。

人員不足使得每個月積3天、4天的假,依院方規定,到了隔年三月後會保留三天積假,放不完的假就歸零,然後,讓你再慢慢地繼續積假;員工無法正常休假,是因為院方不把人員找齊,不多發一點加班費,還把積假歸零,真是土匪!

關於人員流動造成人力吃緊,如星期一急診晚上原本編制兩人,當人員不足時就縮編為1人,

本來星期一急診病人就多,常常只是趕急診的處方調劑都有點來不及,偏偏病房處方又一大堆,有一次在2130交班後,我還留下來半小時把病房的處方趕完才能下班,由於忙到無法在調劑後作確認的動作,常常都包錯藥,被護理站紀錄成醫療疏失;人員如果縮編,藥局主管就應該與醫師們協調,請住院病患更改處方的時間是白天,而不是晚上,怎麼會工作量一樣的情況下,只作人員縮編的動作,然後醫療疏失的責任由藥師自行負責!

說到醫院的培訓,用半斤八兩來形容挺貼切的,某星期六下午,留我跟一位新人當值,結果小兒包藥機出問題,我不會調整;回想來了近半年,也只有看到偶有同事拿著一卷包藥紙熟練地把它裝上去,已經裝好之後,輪不到我練習,忙的時候,要由熟練的同事趕快安裝好,也輪不到我練習,也就是只來半年的藥師,是沒機會練習安裝包藥紙,可是出狀況時,居然只剩下我一個人在門診藥局,真的只能自求多福;一位媽媽問我還要等多久,我說大概半個小時以後,他很生氣,主要是因為下午是一位小兒科名醫(註:台灣民眾求診偏好名醫,不問醫師專長,而需具備的特點之一,就是要有很多病患,很難等、等到只能看一下下的醫師),他看診一位患者大概2分鐘,而我磨粉一次要4至5分鐘,那位媽媽等了近一小時我才能給他小朋友的藥,病人不氣炸也很難,如果我是病人,應該早就去寫申訴信函了。

在這裡可以學到如何當員工人數不足時,要員工減少休假,增加上班時數,卻又「合理」地節省「支出成本」。

像是編制上少一人,他就跟你說,在績效獎金平分時,你會得到比較多;超時工作應該是時薪乘以33%以上,$2000*1.33≒$2660,只記得少一人時,我一個月大概會多領300元吧,院方請一個人的成本將近40000,結果要大家加班的結果,只需要多付出個幾千塊;積假隔年休不完會歸零,離職時的休假一天折800元,怎麼算都是醫院贏,但是相對產生高比率的醫療疏失誰負責呢?哈哈,是藥師。


阮綜合血汗醫院 高市府開鍘了-中央社 –2012年4月20日 下午4:15
https://tw.news.yahoo.com/%E7%96%91%E8%A1%80%E6%B1%97%E9%86%AB%E9%99%A2-%E9%AB%98%E5%B8%82%E5%BA%9C%E9%96%8B%E9%8D%98%E4%BA%86-081510058.html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0日電)高雄市勞工局今天指出,阮綜合醫院有護士超時加班未領加班費的狀況,已依勞基法開出新台幣8萬元罰款,盼制止「血汗醫院」對護理人員的不公平對待。

阮綜合醫院表示,員工出勤與刷退時間偶有落差,允助改善。

媒體報導,疑因護理人員爆料指醫院不准生病的護士請假,是造成護士累趴在桌上的情形。該名護士已因罹癌往生,但這名護士家屬今天接受媒體採訪時否認護士是過勞致死的說法。

不過,市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今天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4及32條對醫院加重裁罰,共開出8萬元罰款,主要是護士超時加班未領加班費,甚至1天有工作超過12小時的情形。

勞工局說,4月初到醫院6A內科護理站訪查,同時選定3月12日為查核日,結果發現有員工當天工作逾13個小時,其工資清冊中沒有加班費收入,所以勞工局勞動條件科今天開出8萬元的罰款。

勞工局還說,去年10月已裁罰過阮綜合醫院,也是在例行護理人員出勤檢查時,查出員工超時、未給加班費及未給例假日等,當時罰款1萬8000元。

勞工局不諱言,醫院護理人員超時工作的情形很普遍,勞工局裁罰過的各大教學醫院,都有類似護理人員超時工作的狀況。勞工局強調,對血汗醫院的出勤查察不會手軟。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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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rislin1212&aid=2353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