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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9 07:01:16瀏覽395|回應0|推薦6 | |
正當大家歡心送走兔尾、迎接龍年來到之際,在東部的「後山」,恰有兩件攸關環境永續的案子掩沒在節慶喧囂的氣氛中,分別為阿塱壹古道劃為永久自然保留區;另一件則為耗費八年四億完工的「杉原美麗灣度假村」需重起環評,不得營業。事態至此,在環保團體眼中無疑是正義得以伸張的勝利指標;然而另一廂免不了是主張開發勢力的不滿與怨懟。再往前看,尚有國光石化等大型土地開發案「胎死腹中」,諸如此類的角力拉鋸不斷在台灣各地上演,值得省思的是,我們未來究竟需要一個什麼樣的生存環境?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已明文規範:「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早年物資匱乏的年代,開發山林、河川與爭奪濱海溼地等資源為人所用乃實非得已的措施,然而密集開闢的道路除了服務車輛往返的交通便利之外,對原生動、植物的生存與文化地景的保護卻是莫大的威脅。台灣這塊寶島曾有「蝴蝶王國」的盛名;早在明鄭時期甚至有年銷近二十萬張鹿皮的紀錄,如今生物繁盛的景象不復得見。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結果往往是暴雨過後山河破碎、大地反撲,屆時用再多的金錢,卻再也買不回乾淨的空氣、土壤與水資源。 地球生命得以延續的重要因子就是基於「生物多樣性」。其中又涵蓋了物種、基因與棲地的複雜程度,互為因果、共生共榮,抽離其中某一環節或外力介入干擾,都將導致生態的不穩定性,人類雖自詡為「萬物之靈」,但在崩塌毀壞的環境中委實無法置身事外,而終將成為最後被推倒的「骨牌」。 前年六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明令公佈的「環境教育法」就是企圖從教育著手,扭轉一般民眾這根深蒂固的觀念,希望創造一個永續的、正義的、美麗的台灣。值新的一年,祝願國家風調雨順、人民安居樂業;萬物欣欣向榮,彼此和諧共存。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129002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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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