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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上電視的機會
2013/04/27 15:56:56瀏覽672|回應1|推薦52

      我在一家所有超模及名流指名絕對不來光顧的美髮店工作。我剪的頭髮毫無驚豔,繪畫美術方面我沒有特別的天分,音樂藝術運動樣樣不通。我害怕我不能歷史留名,我害怕我要如同我那默默無名已經退休的爹住在十八區一間寒酸公寓裡遺憾一生。

   -    我娘就懂得抓住機會不令溜失。

      那年我乳臭還沒乾,她離棄我們去追尋她的歌唱事業。去年我在一個電視節目裡看到她,關於一群年老妓女為了生活在醫院裡為滿足瀕死的病患做最後一次服務,她們像蟑螂一樣在走廊房間四處隱匿躲藏。鏡頭裡她出現時候半遮面,疲倦蒼老,但是美麗繽紛粧扮如同一支五彩棒棒糖。有一股驕傲從我心中冉冉升起,那是隔天我看到報導她的出現使得收視率破表的那一剎那。

      抱著輪到我得到面試的希望,我寫信給製作人,略提到我和她的直系親屬關係。隻字片語的回音都沒有。總不能要我在太平間裡賣淫引起他對我感到興趣。我可以扮戀童狂,我保證我走入法庭的時候各傳播媒體絕對出現。

   -    只不過,我有一點點討厭小孩子。

      而且在監獄裡長期居留會令我相當沮喪憂鬱,因為在歐洲,罪犯沒有權利要求接受電視台專訪。受到我爹的鼓勵,我想要當個喜劇演員。社會大學對我來說最合適不過,整個冬季每個星期天下午在聖傑曼大道我穿上黃色衣裳扮鬼臉搞笑。沒有任何所謂星探停下腳步遞我一張名片問我要不要工作。

   -    我不喜歡暴力,也不喜歡槍砲武器。

      但是如果要被鋼琴大師從高樓上丟下落地屍體被舞蹈明星打得全身彈孔我可不含糊眼睛眨都不會眨一下。如果沒有滿足我的要求,每隔十五分鐘我將處決一隻小老鼠。它們會穿上舞衣在空中不斷旋轉甩出血水飛濺在廣場上排成一列的警察制服上。

      我只要求一分鐘上電視的機會。

      我的野蠻行為,證明我有這樣的權利。這是基本人權,連每個晚上播報氣象的那個可憐蟲都有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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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e55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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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讚!
2013/04/28 09:11

文字,和最後的句號。

揮灑別人的鮮血,寫大字報的人
有什麼權利說話..

為他們拿麥克風的人
都是共犯 

假日愉快!

胡嬌(chicharo) 於 2013-04-29 04:47 回覆:
對啊,妳也發現到了啊,POULENC的曲子滿好聽的,很戲劇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