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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0 12:07:10瀏覽622|回應8|推薦5 | |
中共的崛起,通常被放在階級衝突、土地問題、戰爭、民族危機及組織動員的脈絡中理解。這些因素都不可忽略。但除此之外,我想提出另一個觀察角度:中共的興起及其後來的政治實踐,也反映了近代中國部分知識分子的一種特殊文化意識——對自身文化弊病的強烈察覺,以及對徹底改造社會的迫切期待。 然而,察覺文化有問題,不等於已經充分理解問題;有意改造文化,也不等於能夠擺脫自己所批判的文化。人需要一個更完整的、有深度的思考框架,來涵納改革意識,否則,改革意識也可能有一天會被傳統反噬。就好像魯迅「酒樓上」文章所指出的屬於曾經的改革者們的那種「復古」或「返祖」心路歷程。 中共革命的一個深刻矛盾,或許正在這裡:它的一部分力量來自文化病識感,但它造成的某些災難,卻又與這種病識感的片面性,以及革命者缺乏對自身的反省有關。 這裡所說的「文化病識感」,是一個分析性的比喻,指人能否察覺:自己習以為常的價值、關係與行為方式,可能參與製造了自己不願承受的結果。它不是對某個民族作醫學診斷,更不表示所有華人具有相同的人格。本文討論的,是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延續及變化的文化傾向。 一、從國家受挫,到懷疑自身的文化 近代中國面對外來衝擊,逐漸出現了一個超越器物與軍事的追問:為什麼我們無法有效組織社會、限制權力、保護個人,並持續產生改革能力? 這類問題,使部分知識分子不再只把困境歸咎於外敵或個別統治者,而開始檢討倫理秩序、家族制度、教育及人的精神狀態。 譚嗣同《仁學》提出衝決君主、倫常等「網羅」,呈現了對既有支配關係的激烈懷疑。值得注意的是,他的思想同時取資於中西及不同宗教、哲學傳統;這或許說明文化內部也能產生批判自身的資源,並非只能全盤拋棄傳統,才可能追求解放。 魯迅則透過文學,追問禮教、看客心理、自欺及精神屈從等問題。他筆下的困境,往往不只發生在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也發生在家庭、鄰里,以及普通人的日常關係之中。 這些批判的重要之處,在於它們指出:壓迫可能依附於人們視為正常、甚至視為美德的生活方式。 但從這種思想背景,到中共的政治實踐,中間仍有許多選擇與轉折。不能因為譚嗣同、魯迅都曾激烈批判舊文化,就把後來的政治迫害視為其思想的自然結果。 二、共產主義提供了診斷,也提供了行動工具 對急於挽救中國的人而言,共產主義的吸引力,不只在於它批判舊社會,更在於它提供了一套看似完整的解釋與行動方案。 社會為什麼不平等?因為存在剝削與階級支配。為什麼觀念難以改變?因為思想與既有利益、社會結構相互支持。改革應由誰推動?由具有組織與理論的革命力量承擔。 因此,它不只是用來替代傳統的一套思想,也是一套組織政治行動、辨識敵友及重建社會的方式。 不過,中共並非單純以一套外來思想取代全部傳統。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既主張建立新的文化,也提出對歷史文化加以辨別和取捨,並把魯迅納入革命的文化譜系。這顯示其中包含選擇、重述與政治運用,而非單純的文化替換。 本文關心的問題是:當一套文化診斷與掌握強大動員能力的政治組織結合,它會如何改變文化反省的性質? 三、文化病識感可能成為改造他人的資格 文化反省起初可以是一個開放的問題:我們的生活方式究竟出了什麼差錯? 但當革命者相信自己已掌握正確答案,問題便可能轉變成:為什麼其他人還不肯接受? 於是,社會中的反對與遲疑,可能被解釋成舊思想太深、階級立場有問題,或人民尚未覺醒。革命者不再把異議視為檢查自身判斷的機會,而把它視為必須加強改造的證據。 這正是「文化病識感不足」可能參與暴力合理化的地方。 我的推論大致是:社會確有深重弊病;多數人又因受舊文化束縛而不能充分自覺;若等待其自願改變,改革便遙遙無期;因此,少數自認為已經覺醒者覺得有必要強迫其他人改變,而且是依照自身設定的途徑或方向來改變。 這套推論最危險的跳躍,在於把「我認為你尚未覺醒」,轉換成「我有權支配你」。 一個人的判斷即使確有盲點,也不能單憑這個理由,就取消他的基本權利。否則,任何掌權者只要宣稱自己較清醒,便能把不同意見重新命名為需要治療的病症。 四、文革呈現了這種邏輯,卻不能只用文化改革來解釋 文化大革命確實包含改造思想、破除舊習及塑造新人的企圖。從這個層面說,它呈現了一種激烈的文化問題意識。 這種激烈的文化意識,一種恨鐵不成鋼的心理,很可能成為暴力革命的合理化理由,至少是激烈革命者的主觀理由。近代中國的革命,特別是共產革命,之所以激烈、血腥,相當程度是基於這種理由。客觀上,革命者也遇到來自各種不同方向的抵制力量。當然,抵制力量未必都是非理性,但是,革命者急於求成的心態,在面對這種抵制下,就可能激發出暴力革命。 但我們終究不能因此就把文革等革命過程簡化成一場出於善意、只是手段失控的文化改革。 文革的政治發動,與對階級鬥爭、修正主義及政權被奪取的判斷密切相關。「五一六通知」把黨、政府、軍隊及文化領域中的特定人物界定為可能奪權的敵對力量,顯示它同時涉及統治權、政治忠誠與敵我劃分。 因此,較準確的說法是:文化改造的訴求,與意識形態鬥爭、領袖權威及權力衝突相互結合。 這個區分很重要。若把所有暴力都解釋為「人民太保守,所以革命者不得不激烈」,就可能再次接受革命者對自身行為的辯護,把他們的判斷錯誤及權力責任隱藏起來。 人民抵制某項改造,也未必只是文化病識感不足。他們可能是在保護生活、親情、信仰與基本尊嚴,也可能已經察覺改造方案本身存在問題。也可能,在他們保護那些可貴事物的同時,他們延伸保護了某些被革命者認為應該拋棄的文化傳統。 五、病在社會,也可能病在診斷者 討論「文化病識感」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層次:診斷者是否承認自己也在文化之中? 如果我把文化弊病完全看成別人的問題,就可能形成一種特殊的自我豁免:人民受蒙蔽,我已覺醒;社會需要改造,我負責改造;反對者仍有舊思想,我的思想則代表真理。 這種反省看似激烈,實際上卻可能停在自身之外。 《狂人日記》有一個尤其值得重視的轉折:狂人不只控訴周圍的「吃人」秩序,也開始懷疑自己曾無意間參與其中。這可以被理解為一種更深入的文化病識感——批判者並不天然站在被批判的世界之外。 循著這個方向,我們便應追問:革命者是否也可能以解放之名壓迫人?是否可能一面反對盲從,一面要求群眾無條件服從自己?是否可能一面批判傳統權威,一面建立新的不可質疑的權威? 真正困難的文化反省,正是容許這些問題指向自己。 六、反對舊權威,未必改變了權威的運作方式 革命可以迅速改變稱號、儀式與政治語言,卻未必同樣迅速地改變人與權力的關係。 近代中國革命中的某些支配方式,可能與它所反對的歷史經驗形成延續或共振。例如,「期待一個正確中心統一思想」,「以道德忠誠評定政治資格」,以及「把不同意見視為秩序的威脅」。 但這不能單憑外觀相似便作定論。現代列寧式政黨的組織、戰爭動員與意識形態,也具有不能化約為中國傳統的作用。需要分析的是兩者如何結合,而非把現代專制全都歸因於古老文化。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1981年的歷史決議,本身也把長期專制主義的思想政治遺留、民主未充分制度化及法律缺乏權威,列為個人專斷與個人崇拜滋長的條件。這至少說明,「革命之後舊有支配因素仍可能存續」,並不是沒有歷史依據的提問。 最值得警惕的,因而不只是舊思想有沒有被打倒,而是人們是否仍被要求交出獨立判斷。 傳統勢力的保存,很可能不止於權威的運作方式,在中國人心靈的更深處,傳統文化意識很可能不絕如縷,隨時可能復燃。 晚近的中共,可能為了維護其統治權力,也為了號召海外華人,特別是台灣的民眾,幾乎完全拋棄了早期對中國文化傳統的批判立場,而改舉保護、發揚中國文化傳統的旗幟。這個動作,如果鮮明對照早期中共的言論立場,恐怕會覺得兩者難以調和。之所以會如此復古,除了上述的工具理性理由,很可能還有一個重要的驅力來源,就是傳統文化意識其實仍然沉澱在這些人的內心深處,只要革命熱情淡去,傳統文化意識就再度抬頭。只不過,內涵未必完全複製原來的範本。 七、不能完全把革命的血腥歸咎於人民不肯覺醒 文化病識感的分布及其不足,可能影響改革如何進行,但它不能成為革命暴力的總解釋。 革命暴力還涉及戰爭、組織競爭、階級政策、報復、地方利益、服從壓力與權力失去制衡等因素。不同時期、不同運動,也需要分別研究。 尤其必須區分兩個命題:革命者是否認為暴力必要,以及暴力是否確實必要。 前者是需要理解的歷史觀念;後者則需要比較替代方案與實際後果,不能由前者直接證明。 甚至毛澤東1957年公開發表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也曾主張思想與是非問題不能靠強制解決。問題隨之而來:當「人民」與「敵人」的界線由掌權者決定,這種反對強制的原則,究竟能保障誰,又能保障多久? 因此,改革遭到抵抗時,我們不只要問人民為何不接受,也要問方案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可信,以及掌權者是否容許自己被糾正。 八、從文化自我否定,走向能夠反省的自主性 中共的歷史經驗提示我們:強烈否定自身文化,未必帶來充分的自我反省。它也可能導向對另一套思想的絕對信任,並把解釋與執行這套思想的組織,置於不可質疑的位置。 如此一來,人們雖然被要求擺脫舊權威,卻沒有因此取得持續檢驗新權威的權利。 文化病識感若要有助於人的解放,就需要進一步追問:新的價值是否仍容許異議?改革者是否接受問責?被改造的人能否指出改造者的錯誤? 這也說明文化改變與制度建設不能分開。公開批評、權力制衡、法律保障及知識自由,能使社會不必依賴少數人永遠正確,也能讓文化反省不再只是自上而下的訓誡。 華人社會並不只有一種改革可能。共同的歷史文化,可以在不同制度、社會條件與政治選擇下走向不同結果。這正是文化分析必須保留的開放性。 九、改革者也欠缺文化病識感 我認為,中共崛起背後的一個文化意義,在於它承接了近代中國對自身困境的深刻不滿,並把改造社會的願望,與一套具有強大組織能力的革命政治結合起來。 但這個歷程也暴露了文化病識感的界限:人可以深刻看見舊秩序的弊病,卻看不見自己的改造方式正在重製支配;可以真誠希望人民覺醒,卻不肯承認人民有權不同意自己。 所以,我們不能只問:人民為什麼缺乏文化病識感? 還必須問:自認最有病識感的人,為什麼可能失去反省自身的能力? 當改革的正確性只能由改革者確認,異議又被當成落後的證據,文化反省就可能封閉成新的信仰;反革命直接成為一種罪惡;暴力則不再只是達成目標的工具,也可能成為拒絕承認目標、方法與診斷本身有誤的手段。 真正深入的文化病識感,應使我們更能辨認支配,也更願意限制改革者自己支配他人的權力。它不只追問舊文化如何傷害人,也追問改革者會不會以治療舊文化之名,再一次傷害人。 當然,一種不盡相同的問題,就像是希臘神話裡薛西佛斯的故事,他每次推石頭到山頂,卻發現自己石頭又滾落山腳下,必須再次推石上山。 文化改革的過程,很可能也會陷入這種反覆之中。以為已經改革了文化,一回頭,卻發現文化還是維持著舊的深層結構。特別是,屬於改革者群體,其實內心深處仍然糾纏著傳統文化。此刻的中共,對中國文化傳統的姿態,背後恐怕就屬於這種心理狀態。他們曾經在意識表層的作用下,參與某種文化革命運動。但是,稍一沉澱,就很自然地又去捕捉、堅持、維護那個傳統文化,或者是那個文化的深層結構。曾經的文化革命,也許不是完全沒有積極意義,只是,想到過程中的慘痛犧牲,不免要問:這一切值得嗎?不能有更理性、溫和的改革之路嗎? 更重要的是,曾經嚮往的新文化,被實現了嗎?或者,究竟應該如何被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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