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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12 09:31:43瀏覽592|回應2|推薦3 | |
我貼出“要胡適?還是要魯迅?”一文。只是看到臉書上的一些討論,遂跟著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卻不想,也激起這麼多人的反駁。我有點意外。 我原文恰恰不是要求大家在胡適與魯迅之間二選一,而是反對這種二選一。有人卻批評我「非此即彼」「非黑即白」,似乎並沒有真正回應我所提出的命題。 我的意思是:胡適比較重視理性討論、漸進改革與制度建設;魯迅比較著重文化批判、人格反省與精神喚醒。但制度與文化人格並不能截然分開。制度會塑造人,人也會扭曲或改善制度。只有胡適而沒有魯迅,改革可能失去刺穿麻木與虛偽的力量;只有魯迅而沒有胡適,批判也可能停留在憤怒,無法轉化為可持續的制度。 有人說,中國早已不是衰世,所以今天既不需要胡適,也不需要魯迅。可是,一個國家國力上升、工業發展,並不等於它不再需要權力制衡、思想自由與文化反省。國家可以很強大,人民卻未必自由;科技可以進步,制度仍然可能封閉。富國強兵是一種成就,但不是衡量文明與政治正當性的全部尺度。 有人又說,民初人民多數不識字、沒有民主素養,所以胡適的自由民主只是空想。問題是:民主素養從哪裡來?如果人民必須先具備民主素養,才能開始民主;而人民又必須透過實際參與,才能學會民主,那麼「等待人民成熟」就會成為永遠拒絕民主的理由。民主不是因為人民完美才有必要,而是因為領袖、菁英與群眾都可能犯錯,所以需要選舉、分權、言論自由與政權輪替來限制錯誤。 有留言主張,如果有人認為民主重於民族,「不用考慮,先鎮壓再說」。我倒認為,這句話無意間說明了今天為什麼仍然需要胡適與魯迅:需要胡適,是因為我們需要一套保障異議者不被「先鎮壓」的制度;需要魯迅,是因為我們還必須追問,為什麼有人可以如此自然地把鎮壓不同意見看成愛國與富國強兵的一部分。 至於魯迅是否傷害民族自信,我承認,文化批判若走向「中國人天生不行」,確實可能形成民族自卑。但是,不能因此禁止批判。真正的自信,應是有能力面對自己的缺陷,而不是只能聽歌頌。必須封鎖壞消息、壓制批評者才能維持的自信,其實是一種脆弱的自戀。 關於胡適所說「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我也同意可以討論。自由是應由法律保障的權利,不能只等待統治者施予寬容;但胡適所說的容忍,並不是叫受壓迫者忍耐,而是要求我們承認自己可能犯錯,因此不能以真理或正義之名消滅異己。自由提供制度保障,容忍提供自由社會的文化基礎,兩者不能互相取代。 也有人批評我的文章冗長、若干內容反覆出現。這一點我願意自我檢討。長期關心同一組問題,確實可能使文章產生重複;但文章寫得長、主題有延續性,並不能證明其中的命題為錯。若認為我的分析錯誤,仍應指出是哪一項事實不成立、哪一步推論有問題,而不是以「幼稚」「愚蠢」「無能」等帶羞辱性言詞代替論證。 胡適提醒我們,不要把自己的主張看成絕對不會錯;魯迅提醒我們,不要用漂亮話掩飾權力、麻木與殘酷。前者要求自我懷疑,後者要求刺破自欺。 如果我們一方面讚美胡適的容忍,另一方面卻用辱罵代替討論;一方面讚美魯迅的批判,另一方面卻只把他的尖刻拿來羞辱異議者,那麼,我們所繼承的可能既不是胡適,也不是魯迅,只是借兩人的名字延續自己的成見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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