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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義與神本主義之間,兼論儒家道德的未來處境
2023/11/15 12:14:07瀏覽531|回應1|推薦8

儒家是不是宗教?這個議題已經被炒過很久了。最近偶然和人談起,我隨興做了些討論。討論涉及到人本主義與神本主義之間的關係,也觸及儒家道德的未來處境。底下把我的一些想法陳現給大家。



儒家是不是宗教,可能涉及兩個討論議題:什麼是宗教?談的是什麼時代的儒家?在社會學者韋伯的討論中,他把儒家視為中國的宗教。當然,他有自己的宗教定義。再者,回到比較傳統的時期,儒家有較強的儀式,這些儀式也具有一定程度的神聖意義。就此而言,要說儒家是宗教,也未嘗不可。不過,儒家不被認為是宗教,很可能有一個最根本的理由,就是儒家思想有濃厚的人文主義色彩。“人文主義”和“神本主義”大體是不同的宇宙觀,和一般定義的宗教的吻合度有很大的差異。



“人文主義”通常和“人本主義”同義,英文是同一個詞(humanism)。但是,有些人會強調其間其實還有不同之處:人文主義包涵著對“文化”持價值肯定的態度;或者,進一步說,是對某種文化價值的肯定態度,譬如對道德價值的高度推崇(註一)。但是,這裡可能就有更複雜的討論空間。人本主義的核心意義,我認為應該是強調“人”的價值,強調人的主體性:人是行動者,是價值的衡準。可能的重大爭議在於,“神”相對於“人”的位置。人如果有主體性、是價值衡準,那麼,神又是什麼角色?一種理論上可能的說法是:神不存在,或者無關乎人的主體性。唯物論可能就比較屬於這種論點。換言之,這種人本主義是奠基於對神本主義思想的否定:這樣的人本主義與神本主義相矛盾,我們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立場。另外一種可能的論點是:人的自由是神所給予;或者是說,人的主體性最終是神的主體性的具體展現。換言之,神才是真正最終極的主體,是在這個基礎上,衍生出了人的某種主體性。如此,人本主義和神本主義思想就比較可以並存。不過,這種論點的可能問題是人的主體性似乎不夠穩固,說得尖刻一些,有如貓爪下老鼠的自由。



儒家思想作為人本主義思想的一種,對於神本思想究竟持什麼立場,似乎並不明確。孔子也說過“天”,也說過“神”。但是,天也好,神也好,孔子其實也都並不曾深入討論。不但如此,孔子還特別被表述為:不語怪力亂神。孔子的這種態度,頗符合實證主義的精神。問題是,對道德原則的支撐也可能因此落空。某種道德原則,在某種特定社會情境下,可能大家都理解,而且尊服,不會去質疑。甚至包括那些違逆道德原則而被懲罰的人,很可能也一樣承認這些道德原則的不可違抗的性質。但是,當社會情境改變以後呢?情況就可能會變得很詭異。譬如現在爭議同婚、爭議墮胎,對某些人來說,這裡也有不可置疑的(神聖)原則。傳統基督教教義似乎就偏向認為不可墮胎、不可同婚。但是,顯然有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有何不可,甚至認為這種行為具有完全的正當性。大體上,接受、認可這些行為的人,應該比較屬於人本主義的思維。譬如:“人性”中既然有同性戀的可能傾向,就應該允許同婚行為具有正當性。人性本身具有價值正當性,這種信念顯然有人本主義思維在支撐。



儒家的許多道德原則,譬如三綱五常,在今天這個時代,就很可能會受到質疑。拿“三從四德”這種較極端的婦德教條來說,今天就會被一些人質疑,甚至激烈反對:我幹什麼要“從父、從夫、從子”?我瘋了嗎?這樣的道德原則可能會一再被質疑,可能有一天會完全遭到抹除。但是,其他的道德原則又如何?有理由相信,我們社會中所有的既有道德原則都可能遭到質疑,甚至被揚棄。我們會發現,沒有了至高的神,所有的道德原則都可以被質疑,也可以被揚棄。從而,所有的道德原則都不穩固。換言之,如果沒有至高的神,道德原則可能就失去了最根本的支撐(註二)。我們的社會再也沒有什麼道德原則是絕對的。儒家似乎並不曾經正面面對這樣的問題情境。這樣的質疑逼出一個困難選擇:人本主義道德原則究竟要不要神來支撐?討論道德而不面對這個問題,並不表示這種問題不存在,不必實際面對。


當儒家思想作為社會中主流思想,其道德原則是社會上流行的道德原則,而且,這些道德原則是具有神聖性格、也就是有關於神的預設的時候,說儒家是“儒教”,可能是可被接受的。當這些道德原則逐漸失去其神聖性格的時候,儒家是否適合被稱為儒教,就比較可疑了。失去神聖性格的道德原則,如何繼續維繫社會秩序,恐怕是個大問題。而如果要重建道德體系,是不是仍然需要一個價值基礎?是什麼樣的價值基礎呢?這些問題都在挑戰今天的中國人、華人。

    

註一:

傳統中國文化的核心,特別是儒家文化,是以道德原則為其核心內涵。中國人如果為其文化水準感覺驕傲,也是以其對道德原則的開展與強調為主。錢穆先生所謂中國文化是一種精神文明,這裡的“精神”主要也是指其道德原則。所以,如果說中國的人本主義是強調“文化”的人本主義(故又稱為“人文主義”),其具體內涵也就是對道德原則的強調。至於人文主義究竟是否與人本主義概念有不同之處,嚴格來說,還是沒有什麼明顯的不同。強調“文化”,和強調“人”,兩者並沒有根本的不同。唯人有文化,文化是人的衍生涵義。除非有一種“機械主義”式的人本主義(某種狹隘唯物主義可能接近這種涵義),才可能和此處的人文主義有較大的差異。

   

註二:


當代的人本主義思想者會嘗試以“契約論”式的理論來解釋類似法律或其他社會規範的正當性基礎。社會學者涂爾幹等人對“社會“或”集體”的討論中,也嘗試找到神的可能替代物,譬如社會。涂爾幹強調,社會能夠創造神,神其實就是社會的變形。人崇拜神,其實就是崇拜社會本身。只是,人缺少“社會”這種概念,遂以“神”來命名那巨大、神秘的力量,來自社會的力量。但是,社會能不能完全取代神的作用呢?特別是作為集體之道德支撐的作用?這恐怕還需要慢慢觀察、摸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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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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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14:31
倫常 是有穩定社會的功能。但可以發生在不同的人際關係中,因時而異。拘泥特定的字詞就太食古不化了,像那些所謂的基本教義派。所謂「人本」,也可從「人」延伸至「人事」,以成人事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