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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1 15:35:42瀏覽30727|回應2|推薦6 | |
103年高考new 試擬行政院致交通部函:持續加強載客船舶航行、救生與消防等安全設備檢查,並督促業者落實航行前安全檢查、平時救生與消防演練及強化船員緊急應變能力。 檔 號: 保存年限: 行政院 函 地址: 受文者:交通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確保海上運輸安全,應持續加強載客船舶航行、救生與消防等安全設備檢查,並督促業者落實航行前安全檢查、平時救生與消防演練及強化船員緊急應變能力,請照辦。 說明:本(103)年4月16日,韓國「世越號」客貨輪於航行中沈沒,造成近三百人罹難之慘劇,震驚國際。據查該客貨輪係超載貨物,且未固定所載物品,導致輪船急轉彎時,傾斜翻覆;再以,船員缺乏應變能力,船長未盡指揮逃生責任,致犧牲眾多無辜乘客。我國亦有多艘與「世越號」同等級,且航行於本島與外島之客貨輪,為防範類似事件,請貴部要求主管機關督促業者,作好航行前安全檢查及強化船員緊急應變能力。 辦法: 一、請針對國內各航線載客船舶,視其適航性,依《船舶法》規定實施不定期抽查;如有影響航安之項目者,請要求船方於完成改善後,始得航行。 二、請訂定時間表,派員督導航行於本島與外島之客貨輪,依據各該船舶緊急應變計畫,辦理救生、消防及船員緊急應變能力演練。 三、請督促船方,絕對禁止超載,並應注意貨艙貨物及車輛之繫固;航行前,應詳細檢覈船員及乘客名單,及播放安全宣導示範影片;必要時,要求乘客參與消防及救生之演練。 正本:交通部 副本:交通部航港局 院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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