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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0 14:44:57瀏覽5433|回應1|推薦7 | |
103年普考new 試擬○○市政府教育局致所屬各國民中小學函:加強學生中途輟學預防、通報及復學輔導工作,以落實國民教育機會均等理念。 檔 號: 保存年限: ○○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受文者:○○○○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落實國民教育機會均等理念,應加強學生中途輟學預防、通報及復學輔導工作,請照辦。 說明:依教育部統計,上(000)學年全國國中、小學中輟生近萬人,業已引發社會輿論關切。按中輟生之產生,原因極為複雜;其所涉及社會與教育資源之浪費,以及中輟生個人生涯發展,影響至鉅;尤以中輟生涉及犯罪案件,對社會傷害更為嚴重。本局為落實國民教育機會均等理念,除請各校務須預防學生中途輟學外,並應加強通報及復學輔導工作,以免再次發生中途輟學情事。 辦法: 一、請要求教師著重教材及教法之改進,以引起學生學習動機及興趣,並訂定合宜學習標準,協助學生建立自信心;對於有學習困難者,應主動關懷,避免發生中途輟學情事。 二、對無故未到校達3日之學生,應即通知其家長及提報本局,並向當地警察單位報備。另於次日後,由輔導人員協同學校相關人員併同協尋,或實施家庭訪問。 三、經勸導願意返校之中輟生,應安排適當班級復學,除由富有經驗之教師專責學習輔導外;並請各校輔導室進行生活及生涯規劃輔導,至回歸正常狀態為止。 正本: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局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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