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4/05 09:18:34瀏覽962|回應14|推薦33 | |
貼張貼紙是幹啥吃的? 如果要在部落格上貼張貼紙,你會選擇什麼? 我想了很久還是留著這張「捍衛樂生」的貼紙,再加掛一張「支援漢生人權立法行動」貼紙。只是要請您多了解「漢生病」與「樂生療養院」,請不要把這個公共議題,當成「最牛釘子戶」只想要錢的輕視他!
我只是很懷疑台灣的人權是要靠立法保障?還是需要「慈悲、包容、接納」來給你一個人權? 到底,「人權」這種東西,到底應該要像「陽光、空氣、水」一樣的存在?還是應該像是銀行發卡發房貸,看有錢大爺的臉色決定呢?基本上,在台灣的「人權」是有選擇性的,並不是一種普世價值。 人權在台灣並非「普世價值」而是「選擇性價值觀」。 這就是一種有關人權的「選擇性價值觀」。 要是沒有幹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是弱勢的善良老百姓呢?沒事被政府抓去關,年紀大了,再蓋間更新更豪華的監獄請他們去住,這是哪門子人權啊?換成是你,要不要大家對你「慈悲、包容、接納」一下啊? 幹過傷天害理的無惡不作之徒都可以人人得而誅之不需要講究人權,無辜善良而且倒楣被關的老百姓,該不該講人權?請問,這個人權要向誰要啊? 什麼叫「正義」?什麼叫「公理」? 人權就像「陽光、空氣、水」,等哪天你失去了,你就會感覺到這種東西的可貴,尤其是被「選擇性的正義」所剝奪的時候,哪天就知道「喊冤」的痛苦。 有人會覺得這種比喻,差得太遠,基本上,這借用來說明觀念,當然無法畫上等號,試問:要是所有事情都一樣的話,還需要「比喻」嗎? 如果你認為「正義」這個高尚的理由可以置諸人權與理性之上,相對而言「人權」這種東西,就產生了「選擇性的價值」,絕對不會是「普世價值」,畢竟,「正義」遠遠來得比「人權」重要,「人權」是可以被犧牲的,為了「偉大的正義」而犧牲。那麼,捍衛樂生療養院這件事,你可以不用跟我槓下去了,我可以體會你的立場。 有些人可能會對於政治灰心,理由在於「政客操弄」這類的理由,有時候,這類「選擇性的價值」(價值不等於「價值觀」),正是滋養政客的最佳肥料,政客可以在許多政策或是開發案中「上下其手」,這個就需要仰賴社會大眾的「自我犧牲」,沒有社會大眾自願「選擇性調整普世價值的底限」,政客也很難把髒手伸到你的褲底為所欲為。 基本上,民主法治社會的人權不該像褲腰上的鬆緊帶可以被隨便調整的。 「樂生療養院」這個問題,也是選擇性的人權,why?why?why? 尤其是黃林玲玲縣議員的態度更是明顯的表達了,「新莊人的事情,由新莊人自決,外地人別多管閒事」,這些閒著沒事幹的學生團體或社運團體,都是有計畫被操弄的妖魔? 人權?這是啥鳥東西? 學生們是不是該回家乖乖唸書了? 政府對於原來收容的七百多個病人到目前剩下「殘存」的兩百多隻,沒有拿納稅人出的血汗錢出來蓋新大樓「供養」漢生病人嗎?這還不夠「人權」啊? 的確,政府幾百億的錢砸下去了,以兩百多個漢生病人對抗四十萬新莊人的未來與發展,我也認為這些漢生病人根本就賠不起,國家也蓋大樓養你們了,你們還死撐在那邊作啥?這一點點「漢生病的人權」,就算是為國家發展而作的「犧牲」吧! 基本上,我一直很欣賞台灣有呂副總統這樣「雖千萬人而吾往矣」的「人權悍將」。如果沒有這樣的「人權鬥士」,你就很難明白,其實,在台灣「人權」是有選擇性的,尤其是「特定女性權力」大於「女權」,或者是,「國家發展人權」大於「小老百姓人權」,「政治人權」大於「普世人權」,「民主人權」大於「一切人權」。 至於黃林玲玲口中所說的這些該死的學生,你們只是受到「有計畫」的被利用與操弄,頭腦清醒一點吧!畢竟,你們只是過路人,你們堅持不久的啦!不要堵在新莊未來發展的康莊大道上。OK? 保留剩下「殘留面積不多的古蹟」,會影響新莊的發展嗎?有沒有「雙贏」的策略呢?台北縣捷運難道不能像臺北市或高雄市捷運那樣分段通車嗎?台北縣政府有沒有召開過聽證會或公聽會,昭告天下或傾聽民眾的聲音?腦殘的政府都沒有想過這些方案嗎? 高雄市捷運為了市長大選都可以這樣玩了,憑什麼台北縣不行?台北市捷運更是全台灣最早分段通車的捷運。 光用微不足道的人權,當然是賠不起這麼多納稅人的錢。 我不反對捷運通車與新莊發展,但是政府應該兼顧各方面的問題,讓新莊捷運路段先行通車,保留不影響捷運機場的殘存院區當古蹟,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還在苟延殘喘的兩百多隻漢生病人,政客更不應該把樂生療養院當成台灣最牛釘子戶。 既然台北縣議員都站出來強調「發展」的必要性,而且才不會影響到「新莊人」的人權。如果,「發展」可以用「人口比例」作為「客觀衡量標準」,那麼,「民主精神」是不是只要「少數服從多數」,至於「多數尊重少數」就直接忽略,當作沒發生過?這就是完整的民主精神?還是「選擇性的民主」?還是可以用賠償金打發的民主? 既然「少數服從多數」是唯一的民主價值,那麼,台灣的確沒有必要讓「少數族群」來統治「多數人口」,也就是說,為了新莊的四十萬人,一個「漢生療養院」並不算什麼。以此類推,台灣的女性人口也是站相對少數,「女總統」之議,可休矣!是以,「原住民」、「客家人」想當總統,等下輩子吧! 人權和民主都可以有選擇性,而且還是很看政治風向的彈性化,那還有什麼不能「喬」的? 法國大師傅柯在他的《瘋癲與文明》針對「精神失常」的病例史延伸出一個概念,所謂的「瘋人」大抵是由「理性文明」的人所排斥的對象,使他們有別於「正常人」。 問題是:當前台灣的理性又是由誰來規範的? 在台灣,漢生病人一直就是「非正常人」,被正常人排拒的「非正常人」,如今更是地方發展上的「非正常人」。 如果,你覺得現在的政府對於「漢生病人」的人權,已經是仁至義盡,蓋新大樓供養他們,已經足夠。 那麼,現在一堆鳥政客高喊的「轉型正義」。其實,你毋需理會。 基本上,對於二二八受難者家屬,政府也道歉了,元兇越抓越大隻,已經把「蔣幫」鬥倒了,只差還沒被拖出來鞭屍作為「最有誠意的道歉」。至於當年在戒嚴時期經過「美麗島大審」的民主鬥士與人權律師,你們這些偉人,現在也用一堆的官位和官俸,還你們N個清白,也讓你們坐到屁股發麻長痔瘡了,應該是下台一鞠躬的時候也到了。 不是要講人權嗎?「漢生病人」是很微不足道啦!問題是:你們這些政客又何德何能,一屁股坐下就打算賴著不走了? 你還能不承認我所說的:在台灣,人權是有選擇性的價值! 不過,正因為你有「納稅的義務」,所以,我必須提醒你。 今天的「捷運機場」都能不召開聽證會或公聽會說清楚講明白,只是對樂生療養院說拆就拆,明天輪到你家擋在地方發展的前途上,政府丟了兩疊鈔票給你,叫你別擋路的時候呢? 基本上,在台灣,講人權這回事,並不是「普世價值」,而是選擇性的正義。如果,你要證明我說的不對,想想看你應該做些什麼吧? 當然,我不反對發展,但是,發展應該是政府如何施政才能讓各界達到「多贏」的局面,而不是放任政府的為所欲為。 就像政客可以問你:「請問現今關心他們的朋友們,您們能堅持多久?因為你們只不過是過路客而已!」 但,就算你只是過路客,你也要具備基本的道德勇氣站起來告訴他:「我就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啊!」只是基本的人權問題而已啊!說出來很可恥嗎!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