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的電視新聞,佔據最多時段的莫過於藝人車禍的新聞。
值得思考的是,這符合專業的新聞比例原則嗎?這能體諒與安慰家屬嗎?關於大眾「知」的權益,就有必要佔用這麼多新聞版面嗎?有沒有什麼事情被這則新聞耽擱了?尤其是同樣需要新聞報導及大眾協助的事件。
這也只能說自許第四權的媒體真的太膚淺了。
這也讓我想到最近有點相關的生活小事。
這陣子在電子信箱收到一則轉寄信,內容是血癌的病人急需骨髓捐贈者的求助信件。
前幾年,收到類似的求助信件,我會順手轉寄出去,希望這些不幸的個案能夠有完美的結局。
現在,我已經開始猶豫了,並不是擔心這會變成垃圾信,我只是擔心,電話那頭傳來的消息是,他們已經過著正常生活了,謝謝。
沒有幫上忙也就罷了,反而製造徵信對象的生活困擾。
尤其是這兩年,報紙的小小版面,報導小小的新聞,大致上是說,轉寄信中的案主,已經有了美好的結局,可以請各位網友不要繼續幫助案主。
這時候,我們會發現到,網路上的愛心無限,願意幫助他人的資源也是無窮的,但是,在大眾的心願完成後,卻沒有看到太多比較環保的做法,例如:新聞媒體採訪案主,讓案主出面感謝大眾的協助,同時也提醒大眾,可以將剩餘的愛心轉向更需要幫助的地方。
這不是網路資源浪費的問題,而是,這些善意如果沒有在找尋適當的出口,最後,造成的是一種負面的循環。
那個轉寄信中獲得美好結果的案主,必須要面對善心人士的持續投注關懷與愛心,一一解釋,不僅是不堪其擾,更會佔用這許多付出關心的時間,不管對誰而言,都是困擾。
對於有心無力助人的網友而言,只是一個轉寄的動作,並不會佔用太多時間。但是對於有心助人的網友而言,只能一再地面對自己的愛心永遠是最遲趕到的,心情上的挫折難免;或者是看到獲得新生活的案主,仍然在網路上「被」積極求助而感到啼笑皆非。
我想,「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在每個人按下每一封需要幫助的轉寄信之前,無非是希望社會上有更多人共襄盛舉,但是,在你希望你得知消息之後,並且準備提出向各方網友求助的訊息之前,附上姓名地址電話供大眾徵信,請注意,這只是告訴網友可以確認的方法。並不能讓所有願意幫助的網友知道這件事情具有「時效性」。
只因為你沒有告訴大家,你所代替案主求援的事情有多麼急迫。
所以,當您要寄出求援信之前,請您先做好以下的這件事:
記得在求助信件上頭,首先要註明您提出求助的「地球時間」(也就是您寫下那mail的時候,請看一下您的時鐘或手錶)。
尤其是註明越詳細的年月日更好!
佔用半分鐘轉寄的時間,相信沒有人會吝嗇,但是,請記住,誰想要首發「求援信」,「一定請您務必要浪費半分鐘時間,註明詳細的發信時間,以及最後截止時間,或是有效日期。」
這樣的做法,有幾個好處:
1. 不會耽誤案主的時間,保有事件的急迫性。
2. 不會讓網友傻傻的繼續轉寄,讓案主每天不停地為你的善心擦屁股。
3. 讓更多善心人士可以把剩下的資源,繼續投注到更有需要的地方。
4. 避免降低網友對於網路轉寄求援信的不信任感,特別是還讓更多善心網友像白痴一樣地無限轉寄。
5. 這更是基本的禮貌與尊重。
網路轉寄求援信件,務必要注意「時效性」的問題,才不會耽誤需要幫助的人,以及造成已經不需要幫助的人的更多困擾,以及佔用其他社會資源。
如果您曾經收過網路求援轉寄信,歡迎您轉寄這篇文章提醒更多善心朋友留意。一個提醒,可以更有效率的幫助更多人。